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

2024-05-10

1. 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

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90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1、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2、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股票发行采取溢价发行的,其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承销的证券公司协商确定。


扩展资料:
证券发行的规则:
1、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应当由主承销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
2、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
3、公开发行股票,代销、包销期限届满,发行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股票发行情况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

2. 证券的包销 代销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

  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90天。
  1、证券包销
  证券包销是指证券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合同,由承销机构买下全部或销售剩余部分的证券,承担全部销售风险。对发行人来说,包销不必承担证券销售不出去的风险,而且可以迅速筹集资金,因而适用于那些资金需求量大、社会知名度低而且缺乏证券发行经验的企业。与代销相比,包销的成本也相应较高。包销在实际操作中有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之分。
  (1)全额包销是指发行人与承销机构签订承购合同,由承销机构按一定价格买下全部证券,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将价款一次付给发行公司,然后承销机构以略高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在全额包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证券发行人并非委托代理关系,而是买卖关系,即承销机构将证券低价买进然后高价卖出,赚取中间的差额。对发行人来说,采用全额包销方式既能保证如期得到所需要的资金,又无须承担发行过程中价格变动的风险,因此全额包销是西方成熟证券市场中最常见、使用最广泛的方式。
  (2)余额包销是指发行人委托承销机构在约定期限内发行证券,到销售截止日期,未售出的余额由承销商按协议价格认购。余额包销实际上是先代理发行,后全额包销,是代销和全额包销的结合。
  证券包销的特点:
  ①是证券的所有权发生转移。
  ②是发行人可以迅速、可靠地获得证券价款。
  ③是承销人要承担全部发行风险。
  ④是包销的费用比较高。
  2、证券代销
  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承担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又称为承销机构或承销商)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证券如果没有全部售出,那么未售出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
  在代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委托关系,承销机构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佣金很低,代销发行比较适合于那些信誉好、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业,它们的证券容易被社会公众所接受,用代销方式可以降低发行成本。
  证券代销的特点:
  ①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②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③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3. 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

根据我国《证券法》规定,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90天。
《证券法》 第三十三条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证券的包销,代销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

4. 将证券承销分为代销、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的标准是( )。

将证券承销分为代销、全额包销和余额包销的标准是( )。 
  A.按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的不同 
  B.按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 
  C.按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的不同 
  D.按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所承担的风险的不同 
   查看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承销方式。根据证券经营机构在承销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的不同,承销可分为代销、全额包销、余额包销三种形式。参见教材P144。 
  本题知识点:股票的发行与承销, 
  
       

5. 证券代销失败是指承销商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销售的证券未达到总发行量的多少?

发行失败是指采用代销的方式承销股票,在代销期限届满时,向投资者出售的股票数量未达到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70%。在这种情况下,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股票认购人。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发行失败仅在股票代销这种方式中出现。拓展资料:证券代销(Securities proxy sale)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代销是指证券发行人委托承担承销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又称为承销机构或承销商)代为向投资者销售证券。承销商按照规定的发行条件,在约定的期限内尽力推销,到销售截止日期,证券如果没有全部售出,那么未售出部分退还给发行人,承销商不承担任何发行风险。在代销过程中,承销机构与发行人之间是代理委托关系,承销机构不承担销售风险,因此代销佣金很低,代销发行比较适合于那些信誉好、知名度高的大中型企业,它们的证券容易被社会公众所接受,用代销方式可以降低发行成本。证券代销特点(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 。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 ,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 ,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 ,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我国《证券法》还规定了承销团的承销方式,按照《证券法》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承销团由主承销商和参与承销的证券公司组成。发行人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依法采取承销方式的,或者公开发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的,应当聘请具有保荐资格的机构担任保荐机构。

证券代销失败是指承销商在协议约定期限内销售的证券未达到总发行量的多少?

6. 证券代销的期限

法律分析:证券的代销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三十一条 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证券公司在代销、包销期内,对所代销、包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和预先购入并留存所包销的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