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最高标准

2024-05-13

1. 南昌公积金最高标准

日前,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各缴存单位应以202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521元。基数调整执行的缴存年度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在确定缴存比例方面,新设立的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时需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后,向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经批准才能调整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每年可调整一次。      此外,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积极推行“不见面”办理方式,现已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进一步提高业务受理效率。如需线上办理,单位经办人可凭数字证书(密钥)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手续。相关事项可拨打咨询电话:0791-12345、0791-12329。

南昌公积金最高标准

2. 南昌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2022年出炉

       南昌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2022年出炉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以2019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118元。
         缴存额度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308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注:各单位在核定月缴存额时原则上不超过上限,对超过上限的应告知职工须依法纳税;对尚未达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不足下限的应当依照要求上调,确有困难实在无力上调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按照要求程序办理暂缓上调手续。
         一般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
         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资为基数和要求的缴存比例得出。
         即:(1)职工本人租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3. 注意!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该这么算……

12月25日,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统计局发布《江西省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单位不得通过补缴的方式为缴存职工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对尚未达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不足下限的缴存单位应当依照规定上调。
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记者了解到,该通知的适用范围为南昌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含中央驻赣单位和企业)。非国有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团体等组织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参照本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据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收入/12。
此外,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工资基数,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不得通过补缴的方式为缴存职工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根据规定,职工月平均工资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
通知要求,缴存单位应如实申报缴存基数,应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缴存单位不得通过补缴的方式为缴存职工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新参加工作职工以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当年的住房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首月工资作为当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经核定的缴存基数适用时间为本年度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未达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不足下限的缴存单位应依照规定上调
缴存单位不配合提交职工缴存基数眀细或所提交缴存基数明细不合规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暂停受理该单位缴存业务办理,直至完成缴存基数的调整与核定工作,同时将单位不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有关情况报省住建厅。
缴存职工对公积金缴交情况有异议的,可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将通知缴存单位进行整改;对拒不配合整改的单位,将暂停受理该单位缴存业务办理,同时依据人社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核定缴存基数。
对尚未达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不足下限的缴存单位应当依照规定上调,确有困难上调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暂缓上调手续。
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及缴存额时,应明确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缴存基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确定以后,原则上在一个缴存年度内不得变更。缴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规定。

注意!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应该这么算……

4. 南昌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

1、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521元。
2、缴存比例
(1)新设立的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时需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并经批准才能调整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每年可调整一次。
3、缴存限额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那么不缴纳公积金违法么?
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是违法的。因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综上所述,您清楚了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5. 南昌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

1、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521元。
2、缴存比例
(1)新设立的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时需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并经批准才能调整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每年可调整一次。
3、缴存限额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南昌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

6. 南昌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

1、缴存基数各缴存单位应以202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521元。2、缴存比例(1)新设立的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时需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并经批准才能调整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每年可调整一次。3、缴存限额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7. 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出现调整

6月3日,凤凰网房产南昌站获悉,南昌公积金发布2019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通知。具体通知如下:
各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经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就2019年度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各缴存单位应以2018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18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0668元。
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比例及上、下限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49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三、缴存基数调整执行期限
2019年7月1日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调整手续,此次调整的执行期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四、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我市洪房公〔2016〕26号文件规定提出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待单位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五、缴存基数调整流程
1、已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通过数字证书在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
2、未使用数字证书(密钥)的单位可以在本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缴存单位应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清册》会同电子版一并报送管理中心。
3、南昌市财政统发单位(缴存代码:0106666)2019年度基数调整工作,由原来的“纸质审核、单位跑单”模式改为“电子审核、数据共享”模式。统发单位已领取数字证书(密钥)的通过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调整手续,管理中心审核无误后直接将缴存数据反馈给南昌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单位无需再向南昌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另行报送纸质材料。
六、注意事项
1、缴存单位每年度内只能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后不再变更,同单位职工应在同一月度办理。
2、为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缴存单位在核定本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应严格执行缴存基数上、下限规定,将核定情况以一定方式告知职工本人,接受职工监督。
  3、缴存单位应核对职工(含封存)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对于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有误的应当进行更正,确保职工个人信息准确无误。
咨询电话:0791-12329
                       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6月3日

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出现调整

8. 南昌 住房公积金

取出住房公积金时需要准备的资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单位提取证明、《土地使用证》或《临时土地使用证》或《准建证》、《城乡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合同(协议)、购买建材发票。
原退休单位提取证明提供原件,其他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房款总额(以百元为单位)。
提取方式:转账提取,转账至提取人在缴存银行开立的个人储蓄账户内。
提取次数:自批准建盖之日起两年内提取一次。
公积金定义: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公积金提取分为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