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2024-05-11

1. 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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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医院级别分比例支付以及最高支付限额控制的办法。起付标准最低为250元起付标准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50元;一级医院35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在不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有不同的支付比例:1.城镇非从业居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承担30%;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承担4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承担50%;三级医院:统筹基金支付40%,个人承担60%。2.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两种门诊大病费用可报销据介绍,门诊大病包括:门诊特殊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服抗排斥药)和慢性病(高血压、冠心病、糖尿病)。门诊治疗特殊病种:统筹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门诊治疗慢性病:一个年度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治疗慢性病的医疗费累计超过350元的,超过部分由统筹金按照50%的标准支付,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七种情形不能报销1.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2.自杀、自残的(精神病)除外;3.打架、斗殴、酗酒、吸毒及其他因犯罪或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致伤病的;4.交通事故、意外伤害、医疗事故等;5.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等进行治疗的;6.属于工伤保险(含职业病)或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的;7.国家和省市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其他不支付费用情形。如何参保?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参保手续;属于西安市城镇集体户籍的学生,由所在学校负责集中登记,到所在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西安市城镇居民需携带以下材料: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学龄前儿童提供母子或者父子同底照片)以及户口簿上其他家庭成员参加医保情况的有效证明(以医保部门核发的参保证件为准)。新生儿需提供出生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低保、重度残疾的城镇居民还需分别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残疾人证等相关证明材料。长期随父母在西安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需提供父母一方暂住证、原籍户口簿、外出务工证明和长期劳动关系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如何就医?居民医保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含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需住院治疗的,可就近选择西安市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急诊、抢救病人不受此限制,但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审批手续。参保居民所患疾病经门诊主治医师诊断确需住院治疗且符合住院病种目录的,由患者或其家属持患者身份证、居民医保专用病历、门诊医师开具的住院证等诊断依据,到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办理。如何报销?住院实行挂账结算,参保居民预交一定费用(含起付标准和需个人自付费用的押金)后住院治疗,出院时定点医疗机构核算确定统筹金支付部分和个人支付部分。参保居民因探亲、休假等原因在异地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报销时需提供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长期、临时医嘱的复印件、住院费用分解单、住院票据、疾病诊断证明书和所住医院级别证明等材料。启动区域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含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即日起正式启动;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将于明年6月底前逐步启动;高陵县、周至县、户县、蓝田于2009年逐步启动。参保对象居民医保适用于西安市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1.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和其他未满18周岁的少年儿童(包括长期随父母在城市上学、生活的农民工子女);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缴费标准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0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70元。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重度残疾(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少年儿童,个人缴纳10元,财政补助9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50元)。城镇非从业居民:按每人每年250元的标准筹集。个人缴纳180元,财政补助70元。其中,享受低保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及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重度残疾的城镇非从业居民,个人缴纳20元,财政补助230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补助150元)。另外,已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可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结余资金为其直系亲属缴纳居民医保费。报销额度参保后,城镇居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总费用):城镇非从业居民为3.5万元,少年儿童为4万元。参保城镇居民连续缴费满10年的,从下一年度起最高支付限额可适当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和支付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再负担,可以通过建立大额医疗补助、商业健康保险等方式解决。退费手续参保城镇居民已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在当年12月31日前死亡的,由其家属持医疗机构或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

西安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2. 西安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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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一个保险年度多次住院的,第一次、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由个人负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一个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5万。

3. 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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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保,指定的社区医院才能报销门诊,每年限额500元。具体医院由你自己选择,然后去社区或者街道办管医保的签订一份门诊定点医院的协议。非协议医院的其他的门诊,不予报销,平时只有住院才能报销。报销的话,有很多三甲医院已经实现了实时报销,也就是你报销的部分,直接传送至市医保中心缴费,自己只需要给医院缴纳不能报销的部分钱款。具体的每个医院都有报销中心,可以咨询。关于报销比例:社区医院报销比例最高,大概在70-75%;二级医院其次,大概在55-65%;三级医院报销最少,大概在45%-55%。具体比例,还会根据医保用药、检查项目的不同,稍微有些区别。希望能帮到你。另外你可以上西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学习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的有关政策,可以去社区查询有关居民医保的政策,每年的政策都有变化,个人缴费标准的变化和市政府补助以后,报销比例的变换。

西安市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4. 西安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2019西安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职工医保》。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按60报销;300元以上起付线80元,按90%报销。二级医院:境内起付线200元,境外起付线500元,按70%-80%报销。三级医院:起付线1000元,按50%-60%报销。二、《居民医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起付线200元,按60%报销。一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按85%报销。二级医院:起付线400元,按75%报销。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按55%报销。注:不在社保目录自费药和进口药不能报销,符合社保用药的最高报销限额为职工医保40万,居民医保20万元。职工医保第4次及以上住院的,不再设置起付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5. 西安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西安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如下:1、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为80%;2、二级医疗机构为70%;3、三级医疗机构为60%;4、三级特等医疗机构为50%。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西安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6. 西安市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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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起付标准补足差额。例如,一名儿童生病,如果在三级医院住院,发生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6万元,可以报销32725元[(60000元-500元)×55%];如果在一级医院住院,医疗费用5000元,可以报销3250元(5000元×65%)。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7. 西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门诊报销50%。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职工 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在5万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个人支付比例统一调整为5%。
一、西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是多少      1、城镇普通居民医保对象:西安市城镇户籍、年满18周岁以上的城镇非从业居民门诊报销50%,最高报销限额500元。最高报销额为14万,除去起付线外,三级医院报销55%,二级75%,一级及以下85%。      2、少年儿童报销:少年儿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按城镇非从业居民相应标准提高5%执行。      3、城镇职工医保对象:城镇职工单位和职工个人所缴纳的医保费,部分打入个人账户 ,用于购药等。住院最高报销额为40万元。      4、新农合对象:西安地区农民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万,其中住院补偿最高为13万元,其余2万元为门诊和慢性病的报销补偿。二、社保基数怎么算      西安中普劳务有限公司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西安市201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取值范围应以社会平均工资的三倍为上限,60%为下限。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5年度陕西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896元,月平均工资为元,2016年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下限 为2845元,上限      为14224元。      2、其他社会保险险种缴费基数上下限      2015年度西安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3193元,月平均工资为5266元,2016年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      为3160元,上限 为15798元。      综上所述,根据《社会保障法》相关规定,不同的参保对象对应着不同的医疗报销比例,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也不同。虽然报销比例根据实际的不同情况而定,但不可否认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城镇居民就医时提供了许多优惠,在社会保险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几乎人人都参保。

西安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8. 西安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西安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按照以下标准支付。一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300元以下不设起付线,按60报销;300元以上起付线80元,按90%报销。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