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女子轻生坠亡,险砸伤路人,另一种形式的高空抛物该如何避免?

2024-05-09

1. 成都一女子轻生坠亡,险砸伤路人,另一种形式的高空抛物该如何避免?

成都一女子在闹市轻生,从楼上一跃而下,险些将路过的一名拉着行李箱的女孩砸到,真的是非常危险的。网友认为这就是另一种形式的高空抛物,人在想放弃自己生命的时候也不要给别人添麻烦,不要让他人因为你的轻生也失去生命。并且你连死亡都已经不害怕了,世界上的任何事情都不会成为你生活中的绊脚石,只要勇敢一点就可以战胜所有的困难。

有一些人确实是比较自私的,他们在想要跳楼的时候也不会考虑到别人,而是从热闹的集市中跳下去,就极有可能把下面的人给砸死或者砸伤。之前就有类似的事情发生,一名女孩在高考完之后出门玩耍,结果却被跳楼的人砸死了,这就是非常让人唏嘘的。我们要知道自杀这件事情是不好的,而让别人因为你的自杀丢掉生命更是非常不对的。从楼上抛下一个石子就有可能把人给伤害掉,而成年人的体重最低也有八九十斤,对于下面行人的伤害性是更大的。希望所有的人都有一颗善心,为他人考虑一下。

除了这种不为他人考虑的人,有一些人也是极为善良的,会在一个人烟稀少的地方选择了结自己的生命,比如之前就有一中年男子在公园的树上吊死了,然后下面还用纸条写着自己是自杀的,不要让警方进行过多的追查。网友并不是在歌颂自杀,也不是在说自杀,应该快一点进行,只是想说每个人都是无辜的,都想好好的活着,不想因为从天而降的另外一个人而死掉。希望相关的人可以在产生自杀想法的时候去看一看医生,或者将这种想法告诉自己的亲朋好友,让他们开解一下。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能像游戏人物一样回血读档,所以还是要爱惜一点的。

成都一女子轻生坠亡,险砸伤路人,另一种形式的高空抛物该如何避免?

2. 四川成都一女子轻生险砸到路人,如何规避高空抛物、坠物带来的危险?

根据国内媒体报道,四川省成都市一名女子轻生险些遭到路人,而这名女子也已经当场死亡。想要规避高空抛物和坠物带来的危险,相关部门就必须要从各位业主朋友的安全教育做起,要让他们知道高空抛物是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如果造成他人生命财产受到损失要负一定的法律责任,这样就能够有效避免高空抛物和坠物带来的风险。根据四川省成都市相关媒体所发布的视频来看,当时一名女生提着一个行李箱正在路过一个路口,突然有行人就指示他迅速撤离该路口,果然就从高空中坠落下了一个人员,而这件事情发生以后热心群众也及时报警,可惜的是这名坠楼女子因为伤势过重当场死亡。经过警方初步的现场勘查,确定这名成都女子为自杀,而这名成都女子为何要自杀也是引起了很多网友的猜疑,所幸的是这名成都女子坠楼的时候并没有造成其他人员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不过这名女子的做法确实太过于极端。相关部门加大对业主朋友的安全教育就能够有效避免高空抛物和坠物的危险随着国家经济不断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也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而现在很多高楼都是林立而起,但是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安全问题,而高空抛物和坠物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情比比皆是,如何避免这种情况那么就需要相关部门宣传和教育业主朋友们不要高空抛物,同时要耐心讲解高空抛物所带来的风险和后果,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能够有效的避免高空抛物和坠物带来的一切危险因素。总结总的来说,四川成都这名女子跳楼轻生险些砸到路人的这个事情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人们不仅关注这名成都女子为何跳楼轻生,更多的则是高空抛物所给人们带来的风险,所以每一个高楼住户的业主朋友一定要制止高空抛物的行为,如果砸到行人造成行人伤亡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 高空抛物砸人身亡

高空抛物砸到人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由本栋的所有住户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高空抛物砸人身亡

4. 跳楼算不算高空抛物

法律分析:高空抛物针对的是"死的“物体,人不属于法律上的”物“,因此跳楼不算轧空抛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5. 高空抛物致人重伤……

高空抛物致人重伤的行为人受首先构成高空抛物罪,会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若是行为人在构成高空抛物罪的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高空抛物罪的构成标准
高空抛物罪根据造成的后果来进行认定情节严重,比如说造成人员受到重大的伤害或者是死亡的情况之下,应当是认定为情节非常严重,那么此时应当按照我国《刑法》中的规定来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高空抛物的法律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行为人高空抛物的,应背负民事侵权责任,即可能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如果故意高空抛物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民法典》的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三、高空坠物具体什么意思
高空坠物是指从高处抛掷的杂物致人受伤的情况。高空抛物在造成人身伤亡和重大财物损失的严重后果以及高空抛物者的主观恶意程度,可能涉及到犯罪和追究刑事责任的问题。相应的罪名主要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四条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致人重伤……

6. 高空抛物可判死刑,这七种高空抛物形式最危险

1、烟头
设定场景:抽完香烟,往后一甩——看来潇洒,可烟头还没灭呢。
杀伤力:未灭的烟头落入易燃物中,极可能引发火灾。广州也发生过类似原因引起的火灾。
2、菜刀(以及其他铁器)
设定场景:大多发生于家庭成员争执、打斗中。飞刀往往直接飞下楼去。
杀伤力:刀具下坠,如遇上人体,后果不堪设想。
3、啤酒瓶(以及其他玻璃瓶)
设定场景:酒后亢奋,摔啤酒瓶来发泄。
杀伤力:啤酒瓶高空着地后会产生爆裂、碎开,碎片飞溅。
4、花盆
设定场景:台风到来、小孩玩闹导致花盆坠落事件发生。
杀伤力:花盆砸到路上,轻则吓人,重则致命。
5、砖石
设定场景:市民装修后石材堆放在阳台或者窗台上,遭遇台风或者小孩玩闹互扔。
杀伤力:轻则致伤,重则致命。
6、爆竹
设定场景:孩童玩爆竹,喜欢从上往下扔。
杀伤力:轻则让途人受到惊吓,重则引发火灾、伤害幼童。
7、晾衣竿
设定场景:遭遇台风或者晾洗衣服时不注意,容易脱落。
杀伤力:晾衣竿带着金属弯钩,弯钩如袭入人体特别是头部,将造成致命威胁。
一、三无产品的主要危害
1、三无食品可能是过期食品、含有色素和防腐剂的食品,甚至是地下工厂生产的食品。食用了这一类食品,吃过后轻则腹痛,重则呕吐、腹泻、以至食物中毒。
2、三无玩具。玩具伤害是造成儿童意外死亡的主要原因。比如一些仿真枪、仿真箭等设计不规范,容易伤人;比如有些电动玩具零部件容易拆卸脱落,造成儿童误食;又如黑心娃娃内的填充物,可造成儿童皮肤瘙痒、腹泻、哮喘、肺炎等症状。娃娃上脱落的饰物被儿童咽食后,能够造成窒息死亡,中国2006年有数百个儿童因此意外死亡。
3、三无日用品。三无餐盒:生产厂家为降低产品成本,在生产中大量使用碳酸钙、滑石粉等矿物质,工业石蜡以及废塑料,这些伪劣餐盒长期使用可引发消化不良、局部疼痛以及肝系统等多种疾病,严重者会导致胆结石以及重金属中毒等。
三无牙膏等用品:生产厂家为了降低成本,在生产中大量使用违规材料,导致消费者中毒、不适等现象。

7. 高空抛物,害人不浅!

高空抛物,害人不浅。做为一个好公民,除了自己不高空抛物还要约束好家里的小孩不要往楼下扔东西。第二,窗台上或护栏边不要摆放花盆、酒瓶、晾衣杆等杂物,谨防不小心掉落砸中路人。

高空抛物,害人不浅!

8. 高空抛物,害人害己!

实验表明:一个30克的蛋从4楼抛下来就会让人起肿包;从8楼抛下来就可以让人头皮破损;从18楼高甩下来就可以砸破行人的头骨;从25楼抛下可使人当场死亡。高空抛物是隐形杀手,不要一不小心就成为了杀人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