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助资金帮助社会合法吗

2024-05-10

1. 个人求助资金帮助社会合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草案)》,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草案》明确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采取公开募捐方式开展公开募捐,但可以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合作公开募捐,募捐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

个人求助资金帮助社会合法吗

2. 癌症救助基金有哪些?怎么申请?

一、申请: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凡患大病的农村贫困居民在申请医疗救助时,应在出院后的30日内,由本人或其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可以受理申请)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
3、证明本人身份有效的合法证明材料。
4、医疗机构的诊断书(病历)、医疗费用收据、病史材料等有关资料。
二、审批:1、由本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同意并张榜公示后报乡(镇)政府审核。乡(镇)政府对上报的申请表和有关材料进行逐项审核,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上报县(区)民政局审批。
2、县(区)民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有关材料进行复审核实,自递交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要核准其享受医疗救助具体金额,由乡镇政府张榜公布;对不符合享受医疗救助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医疗救助金由乡(镇)政府发放,也可以采取社会化发放。

3. 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可公开求助

《慈善法》16日获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副组长阚珂近日接受人民日报记者采访,就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阚珂说在立法中的一个考虑是,让想做善事的人更方便;本法更多的是引导慈善活动通过慈善组织来做;个人求助不属于慈善法所规范的慈善行为;慈善人人可为,但做好事最好是拿自己的钱,法律禁止个人募捐。
  1,怎样理解《慈善法》所规定的慈善活动?谁可以开展慈善活动?
  阚珂:慈善法没有对慈善下定义。第3条规定了六个方面的公益活动都是慈善活动。从捐赠财产和提供服务角度来看,内地居民、港澳台同胞、外国人,开展的符合本法第3条规定的活动都是慈善活动。
  同时,按照第8条的规定,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受益对象是“面向社会”。“面向社会”这四个字是在审议过程当中增加上去的,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它有它特定的含义:将学者的学术用语“不特定大多数人群”转化成了法律语言“面向社会”。
  根据第3条、第8条,就可判断具体的一个活动是不是慈善活动。
  2,怎样看待第60条关于慈善组织“年度管理费用比例”的规定?
  阚珂:慈善法第60条规定,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的“年度管理费用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
  确定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支出和管理费用的标准,既要有利于促进慈善组织规范运作,又要符合实际。根据调研及测算:募集财产能力强、规模大的基金会,能达到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关于公募基金会每年管理费用不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的规定;规模小的基金会要达到管理费用不超过10%这个标准,还有一定的困难。
  法律规定的10%的管理费用的标准,实际只是对很少的公募基金会的规定,对于定向募集款物的基金会没有作这个规定。在北京调研时了解到,在北京市注册登记的基金会有378家,其中公募基金会41家,公募基金会占北京市的公募私募基金会总和的10%多一点。天津市登记注册的基金会有64家,其中公募基金会20家,公募基金会不到1/3。法律规定,慈善组织可以采取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形式,如果这样去算,即使从大的比例上算,它也只是占这三类组织的1/6。如果再细算,公募基金会占基金会的总数比例是很小的。
  3,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是如何考虑的?
  阚珂:第60条的确立了两个原则:一是“充分、高效运用慈善财产”,要求慈善组织把社会公共资金及时用到需要的方面和地方去,不能沉淀得太多;二是“遵循管理费用最必要原则”,由于慈善组织的财产不是自己创造的,要根据本慈善组织的章程、宗旨,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开支。慈善组织的工作人员,不同于营利组织,不同于企业,它的人员的工资标准不能高,现行的规定是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的两倍。
  4,个人遇到困难,还能进行求助吗?
  阚珂:个人求助法律没有禁止,本人、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遇到困难,向社会求助,本法是不禁止的。
  但是,个人募捐,本法规定得很明确,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和个人是不能开展募捐的,募捐活动要由慈善组织来做。
  5,个人求助和个人募捐有什么区别?
  阚珂:个人求助是个人遇到困难,求助社会给予帮助,是为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进行求助,比如说发微信求助。
  为自己募,不是慈善,用老百姓(603883,股吧)的话说,那叫乞讨。比如,遇到困难了,写一张纸放在在马路上,让过路的好心人帮帮我。实际上意思是一样的,只不过现在可通过互联网的方式,实质没有变,就是为了自己。
  个人募捐,是为非亲非故的人来筹集款物,法律上是不允许的。本法更多的是引导慈善活动通过慈善组织来做,慈善组织是依法设立的组织,对它政府是有管理的,要求它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要向社会公开相关的信息。个人募捐有很大风险,没有第三方的介入,不足以让人们充分信任。
  6,不允许个人募捐的话,在对接机制上有保证吗?
  阚珂:弱势群体遇到困难,首先是政府的责任,我们有社会救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大病医疗保险等。有了慈善组织,并不等于政府要减轻责任。现在慈善财产太少了,一年在一千亿元左右。
  遇到困难,可以找慈善组织。慈善组织按照其章程、宗旨,面向不特定的大多数人提供帮助,而且不得有关联关系。有学者认为,慈善是第三次分配,有利于促进社会公正。
  慈善是人人可为的。个人做好事情,最好是拿自己的钱。简单地说,就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智慧出智慧。
  7,对于求助进行转发,如何看待?
  阚珂:个人有困难向社会求助,自己可发微信朋友圈募集款物。朋友圈是特定对象,我发朋友圈了,你是我的朋友,在这个圈里,你要再转发,在另外一个圈又扩大,其实转发人是做了背书——担保求助的人是真正有困难。如果是欺诈,给转发人带来一定的麻烦。对此,在立法过程中是考虑过的。我们希望,做这个事情的时候要慎重。现在互联网很发达,有微博微信,有时候是公募和私募很难分得清楚,要判断好是个人求助和还是个人募捐。
  8,在本社区、单位内的互济“抱团取暖”不允许了吗?
  阚珂:第110条规定,城乡社区组织、单位可以在本社区、单位内部开展群众性的互助互济活动。
  这和通过慈善组织做的慈善是有区别的,是“抱团取暖”。今天我有困难了大家帮助我,明天你有困难我们大家再帮助你。慈善有四个特点:自愿的、无偿的、捐出去的款物是不能索回的、非营利性的。慈善组织的募捐和个人募捐、一对一的帮助、本单位或者本社区内的互济互助活动是有区别的。
  9,国外一些富豪,把自己的遗产很大比例或全部捐给社会做公益。慈善法出台后,有法律的完善和社会重视,能否预见在今后一段时期,中国也会出现这样一些慈善家?
  阚珂:在立法当中的一个考虑就是,要让想做善事的人更方便。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在慈善法第80条关于捐赠的税收优惠问题,做出这个规定是相当不容易的,这就是想让捐赠更方便,有利于出现大慈善家。
  现在一些企业家要捐赠,但有不方便之处。企业所得税法第9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慈善法在此基础上作了进一步规定:企业捐赠超出12%的部分,允许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就纳税所得额时抵扣。这不是有利于企业家捐赠得更多吗?
  第84条,国家对开展扶贫济困的慈善活动,实行特殊优惠政策。对此需要相关部门出台相关规定。现在的慈善法,解决了一部分问题。

个人不能公开募捐但可公开求助

4. 个人可以成立公益基金吗,最少需要多少资金,需要怎么做

  基金会管理办法


  2005年08月30日


  (国务院令【1988】18号  1988年9月27日发布施行)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基金会的管理,以利于基金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基金会,是指对国内外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自愿捐赠资金进行管理的民间非营利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

  基金会的活动宗旨是通过资金资助推进科学研究、文化教育、社会福利和其他公益事业的发展。

  由国家拨款建立的资助科学研究的基金会和其他各种专项基金管理组织,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建立基金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性质、宗旨和基金来源符合本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二)有人民币十万元(或者有与十万元人民币等值的外汇)以上的注册基金;

  (三)有基金会章程、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财务人员;

  (四)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第四条 基金会可以向国内外热心于其活动宗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募捐以筹集资金,但必须出于捐赠者的自愿,严禁摊派。

  第五条 基金会的领导成员,不得由现职的政府工作人员兼任。

  基金会应当实行民主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筹集、管理、使用制度,定期公布收支帐目。

  第六条 基金会的基金,应当用于资助符合其宗旨的活动和事业,不得挪作他用。基金会不得经营管理企业。

  第七条 基金会可以将资金存入金融机构收取利息,也可以购买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但购买某个企业的股票额不得超过该企业股票总额的20%。

  第八条 基金会对接受资助者使用资助资金的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如果发现不按原定的协议使用资金,基金会有权减少、停止或者收回资助的资金。

  第九条 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费用,在基金利息等收入中开支。

  第十条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外汇,归基金会所有,允许开立外汇存款帐户。

  国外捐赠给基金会的物资,免征关税,归基金会所有;基金会有权将其作为资助,无偿转让给与其宗旨有关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但不得出售。

  第十一条 建立基金会,由其归口管理的部门报经人民银行审查批准,民政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许可证,具有法人资格后,方可进行业务活动。

  全国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查批准,向民政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国务院备案。地方性的基金会,报中国人民银行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审查批准,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注册,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基金会改变名称、合并或者撤销,按照申请成立的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 基金会应当每年向人民银行和民政部门报告财务收支和活动情况,接受人民银行、民政部门的监督。

  基金会的活动违反本办法时,人民银行有权给予停止支付、冻结资金责令整顿的处置,民政部门有权给予警告、吊销许可证的处罚。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和民政部负责实施,并可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5. 发生交通事故后,政府有一笔救助基金,需要怎么去申请.


发生交通事故后,政府有一笔救助基金,需要怎么去申请.

6. 个人如何申请壹基金援助?

个人不能向壹基金申请援助。
壹基金战略模式为“一个平台+三个领域”,即搭建专业透明的壹基金公益平台,专注于灾害救助、儿童关怀与发展、公益支持与创新。  
壹基金采取“提前备灾、联合行动、快速救援”的策略,通过建设属地化社会力量灾害应急机制,以当地民间和专业的力量为主,分别针对重大灾害和中小型灾害,主要面向儿童及其他弱势群体开展紧急救援和赈灾行动,同时推动民间救灾力量的发展,促进民间公益组织参与灾害治理体系的建设。

扩展资料
1、灾害救助:
壹基金在自然灾害的灾前、灾中、灾后的三个阶段开展防灾减灾、备灾救灾、安置重建三方面的工作,对中国常规多发的中小型洪涝、地震、凝冻、干旱等灾害和突发重大灾害进行持续的人道主义赈灾行动,使灾区儿童及弱势群体重获有保障、有尊严的生活。
2、儿童关怀与发展:
通过支持民间公益组织和鼓励儿童参与项目活动,重点关注贫困和灾害多发地区的儿童及其它特殊需要儿童,聚焦保障权利和实现潜能方面所面临的问题,帮助他们获得有尊严的生活和全面发展的机会。
3、公益支持与创新:
力图用开放的视角和创新的思路研究中国公益行业在快速发展期所面临的问题,探索创新的解决方案,携手民间公益组织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壹基金-基本信息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壹基金

7. 白血病有什么救助基金吗?怎么申请?

中国只有儿童白血病基金会,你可以向国家儿童白血病基金会申请基金,儿童才好申请,超过18岁一般基金会是不受理。你最好是呼吁当地的媒体,利用社会的力量来捐助。
也可以通过红十字会:对于全国来说只有红十字会。你先找找你们当地的红十字会和你们省红十字会吧。首先不知道你是哪个省的,不知道该怎么给你查。 治疗中首先要加强的是信心,才能治疗好。
申请方式: 一、0至14周岁患有白血病且家庭经济贫困的儿童少年,其本人或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均可作为申请人向“小天使基金”申请资助。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陆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官方网站下载申请表格,将申请表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填写完整后向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包括县级)提出求助申请。
三、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对申请人所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后,在《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备案,一份寄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小天使基金资助评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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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慈善基金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