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组织结构是什么

2024-05-14

1. 公司组织结构是什么


公司组织结构是什么

2. 企业的组织结构有哪些?

企业的组织结构有U型组织结构、M型组织结构、矩阵制结构、多维制和超级事业部制结构、H型组织结构、模拟分权制结构。

U型组织结构:特点是企业内部按职能(如生产、销售、开发等)划分成若干部门,各部门独立性很小,均由企业高层领导直接进行管理,即企业实行集中控制和统一指挥。
M型组织结构,又称事业部门型组织结构。这种结构的基本特征是,战略决策和经营决策分离。即根据业务按产品、服务、客户、地区等设立半自主性的经营事业部,公司的战略决策和经营决策由不同的部门和人员负责,使高层领导从繁重的日常经营业务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致力于企业的长期经营决策,并监督、协调各事业部的活动和评价各部门的绩效。
矩阵制结构把按职能划分的部门与按项目划分的小组结合起来组成矩阵,使小组成员接受小组和职能部门的双重领导。
多维制结构,又称立体组织结构,是在矩阵制结构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超级事业部制是在M型结构基础上建立的。目的是对多个事业部进行相对集中管理,即分成几个“大组”,便于协调和控制。但它的出现并未改变M型结构的基本形态。
H型组织结构是一种多个法人实体集合的母子体制,母子之间主要靠产权纽带来连接。H型组织结构较多地出现在由横向合并而形成的企业之中,这种结构使合并后的各子公司保持了较大的独立性。
模拟分权制是一种介于直线职能制和事业部制之间的结构形式,其优点除了调动各生产单位的积极性外,就是解决企业规模过大不易管理的问题。

3. 公司组织结构是什么?

3、公司组织结构是什么?
组织结构是指组织的全体成员为实现组织目标而进行分工协作,从而在机构设置(岗位设置、职位设置)、职责范围、权利安排、业务流程及绩效评估等方面所形成的有机的结构体系。
它主要由三种主要类型:职能式、事业部式和矩阵式,其他还有横向型、混合型等组织结构。





公司组织结构是什么?

4. 公司组织结构是什么?


5. 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什么?

公司组织结构:据管理制度类型分为有限公司制,子公司制,连锁制,事业部制,分公司制;根据组织架构分为直线制,职能制,直线-职能制,事业部制,模拟分权制,矩阵制等;其他组织结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的组织结构是什么?

6. 公司组织结构是什么呢?

公司组织结构是进行企业流程运转、部门设置及职能规划等最基本的结构依据,常见组织结构形式包括中央集权、分权、直线以及矩阵式等。企业的组织架构就是一种决策权的划分体系以及各部门的分工协作体系。组织架构需要根据企业总目标,把企业管理要素配置在一定的方位上,确定其活动条件,规定其活动范围,形成相对稳定的科学的管理体系。

组织架构变革应该解决好以下四个结构:
1.职能结构,一项业务的成功运作需要多项职能共同发挥作用,因此在组织架构设计时首先应该确定企业经营到底需要哪几个职能,然后确定各职能间的比例与相互之间的关系。
2.层次结构,即各管理层次的构成,也就是组织在纵向上需要设置几个管理层级。
3.部门结构,即各管理部门的构成,也就是组织在横向需要设置多少部门。
4.职权结构,即各层次、各部门在权力和责任方面的分工及相互关系。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企业组织结构

7. 公司组织结构是什么?

公司组织结构指为了实现组织的目标,在组织理论指导下,经过组织设计形成的组织内部各个部门、各个层次之间固定的排列方式,即组织内部的构成方式。
广义的组织结构,除了包含狭义的组织结构内容外,还包括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类型,如专业化协作、经济联合体、企业集团等。

意义:
公司组织结构管理得好,可以形成整体力量的汇聚和放大效应。否则,就容易出现“一盘散沙”,甚至造成力量相互抵消的“窝里斗”局面。也许正是基于这种效果,人们常将“组织”誉为与人、财、物三大生产要素并重的“第四大要素”。
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美国钢铁大王卡内基这样说道:“将我所有的工厂、设备、市场、资金夺去,但只要公司的人还在,组织还在,那么,四年之后我仍会是个钢铁大王。”由此,不难看出组织结构管理及组织工作的重要性。

公司组织结构是什么?

8. 公司组织结构是什么?

公司组织结构:1.根据组织架构的特征可以分为直线制、模拟分权制、矩阵制职能制、事业部制等;2.根据组织架构的管理制度类型可以分为有限公司制、分公司制、子公司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第五条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第三十九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