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本公司股票时

2024-05-16

1.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本公司股票时

目前在我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只规定了登记和变更登记的收费标准,没有明确规定注销登记的收费标准,各地收费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清算组负责人或破产管理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3、公司关于注销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签署,盖公章)(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
4、清算报告(原件1份)(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公司批准机关备案或确认)(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
5、登载清算公告的报纸(原件1份,公告之日起45日后方可办理注销登记)(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无需提交);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和全部副本(原件);
7、设有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交分支机构注销登记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8、申请材料无法加盖公章的须提交公安机关公章缴销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或公章遗失登报声明(原件1份);
9、经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的公司,还需提交人民法院的指定管理人决定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原件);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原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原件)(注:可由工商局通过监察局共享系统查验相关信息的,可无需提交;否则需提交纸质文件);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流程:
(一)受理申请材料;
(一)审查材料;
(三)核准注销;
(四)发注销通知书。
一、公司注销流程及费用
公司注销流程:注销公司国、地税;工商局办理注销备案;登报公告;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规定办理公司注销需要收取费用,但应当支付清算组注销过程中花费费用。
二、股份有限公司普通注销流程
公司到登记机关办理公司注销程序之前一定要依法进行公司清算,包括终止生产经营销售活动、了结公司事务、了结民事诉讼、清理债权和债务和分配剩余财产等。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1、成立清算组。
2、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馀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
3、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4、提出清算方案。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清算费用、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应缴纳的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分配剩余财产、终结清算工作。在清算进行完以后,才能进行注销。
公司注销过程需要分别去以下7个部门或机构办理相应账户注销:
1、社保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社保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社保账号。
2、税务局:核查是否有未缴清税款或费用,然后注销公司的国、地税。
3、报纸媒体:公司需自行登报公示,宣告公司即将注销。
4、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注销营业执照。
5、开户行:注销公司开户许可证和银行基本户等其他账户。
6、质监局:到质监局注销公司的许可证例如生产许可证。
7、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本身可不上交)。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本公司股票时

2. 股票注销会计分录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发行的股票时,会计分录为:
借:股本(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库存股(按所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销已发行的股票,应当通过“股本”科目以及“库存股”科目进行核算,其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通过“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进行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