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出?

2024-05-13

1. 个人住房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出?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线上提取,一种是线下提取。线下提取需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线上提取可通过关注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的微信公众号提取。

个人住房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出?

2. 个人住房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出?

可以的。
根据《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条 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第八条 管理部审核提取申请,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将提取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并确认个人结算账户。管理中心会计处汇总前一个工作日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委托银行将提取款项划入个人结算账户。


扩展资料: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第二十八条 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第二十九条 单位 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第三十条 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第三十一条 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第三十二条 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 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
第三十三条 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退回所提金额。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虚构提取条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的,由管理中心责令本人限期退回所提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住房公积金提取

3. 个人取出住房公积金

个人公积金的提取程序为: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个人取出住房公积金

4. 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的吗

 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的吗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要为本单位的职工购买保险,购买的保险中就有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用人单位与人个按一定的比例缴存的,用于劳动者购房时贷款。那么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吗?下面是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住房公积金可以取出来的吗,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提交什么资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承办的银行(我们是建行)行政主管部门,权威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二选一即可,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备这种合同的,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4、离休、退休的,如果住户属于这种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作为相关证明;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特殊情况,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5、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生活面临巨大压力,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二级甲等才有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不是其本人的话,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劳动关系,应提供与原单位,就是自己工作过的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7、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8、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必须是由银行发布的。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属于是商业性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10、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二者可以选择其一,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11、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如果经济压力比较大的话,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说明相关的问题,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12、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不再存在雇佣关系,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证明已经死亡。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具备法律效益的继承人,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如果是这种情况的话,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1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没有工作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15、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如果不是本人直接参与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资料外,这些基本的必备材料,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16、代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也就是第三人帮忙的话,除提供符合上述提取条件所需材料外,须同时提供提取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代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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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个人住房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出?

可以自己提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副标题回答:楼主可以去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不用等找到新工作。【摘要】
个人住房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出?【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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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提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副标题回答:楼主可以去提取自己的公积金,不用等找到新工作。【回答】

个人住房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出?

6. 我可以取出住房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满足法律规定的提取条件是可以提取出来的。提取公积金要向所在单位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7. 个人住房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出?

可以的。

根据《个人银行结算账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首次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的,提取申请人应预先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向所在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见附表1)并经提取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后,与提取所需材料一同交管理部。

第七条 已采用个人结算账户提取方式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再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个人结算账户无变化的情况下,无需再向单位经办人提供个人结算账户信息。单位经办人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时,有关个人结算账户各栏可不填写。

个人住房公积金能取吗?怎么取出?

8. 住房公积金可以自己取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