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地址

2024-05-10

1. 北京金融法院地址

法律解析:北京的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须在户籍本地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 住房公积金 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 。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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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北京金融法院官网

爱钱进合同诈骗主流的起诉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1)官方渠道,如一些金融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网站等;(2)行业自律组织渠道,以互联网金融行业为例,中央和地方互联网金融协会往往会承担部分的投诉处理或转报职能;(3)寻求社会媒体或者记者等曝光与协助;(4)某些非官方投诉渠道,如新浪推出的“黑猫投诉”等;(5)必要时,也可以选择直接报警的方式。第三,运用司法手段维权。首先,投资人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而且应当尽可能地拿到原件。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类:(1)自身与P2P平台关系的证明资料,如与该平台签订的借款协议、转账记录、网站服务协议等;(2)平台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宣传材料、平台网站截图、公司内部照片及管理团队等;(3)平台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4)实际借款人的身份证、住址、电话及银行账户等信息;【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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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拓展:北京金融法院是位于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的法院,旨在服务保障国家金融战略实施、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2021年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为即将挂牌的北京金融法院准确适用法律提供制度保障。2021年3月18日,北京金融法院正式在京宣布成立【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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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钱进合同诈骗如何起诉?【提问】
爱钱进合同诈骗主流的起诉渠道主要有以下几种:(1)官方渠道,如一些金融监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网站等;(2)行业自律组织渠道,以互联网金融行业为例,中央和地方互联网金融协会往往会承担部分的投诉处理或转报职能;(3)寻求社会媒体或者记者等曝光与协助;(4)某些非官方投诉渠道,如新浪推出的“黑猫投诉”等;(5)必要时,也可以选择直接报警的方式。第三,运用司法手段维权。首先,投资人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而且应当尽可能地拿到原件。具体而言,主要有以下几类:(1)自身与P2P平台关系的证明资料,如与该平台签订的借款协议、转账记录、网站服务协议等;(2)平台相关资料,包括产品宣传材料、平台网站截图、公司内部照片及管理团队等;(3)平台沟通记录,如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电话录音等;(4)实际借款人的身份证、住址、电话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回答】
(5)尽可能掌握平台方及借款人,甚至担保人的财产线索,如不动产、股权、车辆等,以备后期申请财产保全所需。其次,向有权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一般而言,投资人应向按合同约定的法院提起诉讼,如合同没有约定,可向平台所在地或者借款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书的形式确定债权,并申请强制执行等措施收回钱款。此种手段主要针对合法的P2P平台,投资人可直接向实际借款人主张债权,亦可以要求借款人支付合理的利息或承担逾期还款损失。最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由法院通过审判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并将追讨回来的款项返还投资人【回答】

3. 北京金融法院官网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北京金融法院官网?官网:https://bjfc.bjcourt.gov.cn/受理范围:法律分析:1.金融民商事案件;2.涉金融行政案件;3.执行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第一条 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一)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二)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金融产品销售和适当性管理、征信业务、支付业务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三)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四)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五)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六)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以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摘要】
北京金融法院官网【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北京金融法院官网?官网:https://bjfc.bjcourt.gov.cn/受理范围:法律分析:1.金融民商事案件;2.涉金融行政案件;3.执行案件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第一条 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一)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二)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金融产品销售和适当性管理、征信业务、支付业务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三)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四)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五)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六)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以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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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北京金融法院受理范围

北京市辖区内的 证券纠纷 及北京市辖区内其他比较常见的 金融民商事案件 ,比如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
一、起诉要准备的材料:
1、原被告的主体资料,身份证复印件;
2、起诉书;
3、证据材料:包括借条、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整理打包后提交给法院。
二、金融纠纷的解决办法:
1、是与金融机构自行协商解决;
2、是向金融机构的上级机构投诉;
3、是向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协会、支付清算协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等各类相关的协会组织投诉;
4、是向各级人民银行和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6、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 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一)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
(二)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金融产品销售和适当性管理、征信业务、支付业务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
(三)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四)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
(五)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六)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以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

5. 北京金融法院受理范围

北京市辖区内的 证券纠纷 及北京市辖区内其他比较常见的 金融民商事案件 ,比如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一、起诉要准备的材料:1、原被告的主体资料,身份证复印件;2、起诉书;3、证据材料:包括借条、欠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整理打包后提交给法院。二、金融纠纷的解决办法:1、是与金融机构自行协商解决;2、是向金融机构的上级机构投诉;3、是向银行、证券、保险行业协会、支付清算协会、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协会等各类相关的协会组织投诉;4、是向各级人民银行和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投诉;5、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6、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一条 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一)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二)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金融产品销售和适当性管理、征信业务、支付业务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三)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四)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五)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六)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以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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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北京金融法院受理范围

 法律分析: 第一条 北京金融法院管辖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下列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  (一)证券、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  (二)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私募基金业务、外汇业务、金融产品销售和适当性管理、征信业务、支付业务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其他金融业务引发的金融民商事纠纷;  (三)涉金融机构的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四)以金融机构为债务人的破产纠纷;  (五)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司法审查案件;  (六)申请认可和执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以及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金融民商事纠纷的判决、裁定案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第二条 下列金融纠纷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一)境内投资者以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证券发行、交易活动或者期货交易活动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的诉讼;  (二)境内个人或者机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金融机构销售的金融产品或者提供的金融服务损害其合法权益为由向北京金融法院提起的诉讼。  第三条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的公司的证券发行纠纷、证券承销合同纠纷、证券交易合同纠纷、证券欺诈责任纠纷以及证券推荐保荐和持续督导合同、证券挂牌合同引起的纠纷等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第四条 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与证券交易场所监管职能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第五条 以住所地在北京市并依法设立的金融基础设施机构为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与其履行职责相关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第六条 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国务院组成部门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  第七条 当事人对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涉及本规定第一条第一至三项的第一审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和申请再审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审理。  第八条 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金融民商事案件、涉金融行政案件的再审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审理。  第九条 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生效裁判,以及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的涉金融民商事纠纷的仲裁裁决,由北京金融法院执行。  北京金融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执行异议案件、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以及北京市基层人民法院涉金融案件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执行复议案件、执行异议之诉上诉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审理。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国务院组成部门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作为申请人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审查和执行。  第十一条 当事人对北京金融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第十二条 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在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前已经受理但尚未审结的金融民商事案件和涉金融行政案件,由该中级人民法院继续审理。

北京金融法院受理范围

8. 北京金融法院受理范围?

法律分析:北京市辖区内的 证券纠纷 及北京市辖区内其他比较常见的 金融民商事案件 ,比如期货交易、营业信托、保险、票据、信用证、独立保函、保理、金融借款合同、银行卡、融资租赁合同、委托理财合同、储蓄存款合同、典当、银行结算合同等金融民商事纠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第六条 北京市辖区内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的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国家金融管理部门以及其他国务院组成部门和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因履行金融监管职责作出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第一审涉金融行政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