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贷款和委托基金存款的区别

2024-05-20

1. 委托贷款和委托基金存款的区别

委托贷款在资产项下,委托基金存款在负债项下,一般来说两者的数是相等的

委托贷款和委托基金存款的区别

2. 委托贷款基金存款可以被扣划吗?

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是可以被扣划的!具体的你可以咨询你选择的银行的信贷部门去查询!

3. 求教:银行信托存款和普通存款有什么区别?

1、信托存款:信托存款是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特定目的吸收进来代为管理的资金,是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信托存款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具有存期较长、数额较大、利率较高、用途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提取本金等特点。根据不同的目的,信托存款有委托贷款保证金、委托投资保证金、单位信托存款、公益基金信托存款、劳保基金信托存款、个人特约信托存款等品种。

2、普通存款:存款指存款人在保留所有权的条件下把资金或货币暂时转让或存储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或者是说把使用权暂时转让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或货币,是最基本也最重要的金融行为或活动,也是银行最重要的信贷资金来源。

3、两者区别:信托存款是信托机构按照委托人的要求,为特定目的吸收进来代为管理的资金,是信托机构经营业务的重要资金来源。信托存款与一般银行存款相比,具有存期较长、数额较大、利率较高、用途有一定限制、不能随意提取本金等特点。根据不同的目的,信托存款有委托贷款保证金、委托投资保证金、单位信托存款、公益基金信托存款、劳保基金信托存款、个人特约信托存款等品种。 信托存款一般分为两大类:普通信托存款和特约信托存款。其利率由两部分组成: (1)约定的保本保值利率。这部分利率与银行存款的固定利率相同,由金融信托部门照章支付; (2)分红。这是金融信托部门根据各单位信托资金实际运用情况,于会计年度决算后支付。

求教:银行信托存款和普通存款有什么区别?

4. 信托存款的与一般存款的区别

一、存款主体不同。根据1986年4月26日起实行的《金融信托投资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可以进行信托存款的部门只能是财政部门、企业主管部门、劳动保险机构、科研单位及各种学会和基金会;而进行一般存款时,则无此种限制,即企业、机关、团体和个人都可以。二、资金来源不同。信托存款的资金来源既不是社会生产和流通资金中暂时闲置的部分,也不是国家预算内资金,而是存在于生产流通环节之外,可由其自主支配的一部分社会闲置或机动资金。具体而言是财政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信托资金;企业主管部门委托投资或贷款的信托资金;劳动保险机构的劳保基金;科研单位的科研基金;各种学会、基金会的基金。其共同点是游离于生产和流通环节之外及非经营性,而一般存款资金来源则比它要宽泛得多。  三、经营机构业务范围不同。信托存款既可以在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办理,也可以在金融信托投资机构办理;而一般存款只能在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办理。四、存款期限不同。信托存款为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定期存款,而一般存款的存款期限则灵活多样,不受限制。五、规模和影响不同。由于信托存款的资金来源有严格的限制,它的范围远小于一般存款的范围。因此,二者的规模也是前者小后者大,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所产生的影响亦然。六、办理程序不同。信托存款办理具体程序为:存款人提出要求,经金融信托机构审查资金来源属规定范围后,由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订《信托存款协议书》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存款人将款项划入已开立的信托存款帐户并取得金融信托机构出具的定期信托存款证书,同时开始计息。存款到期,由存款人提交信托存款证书,取回本息。一般存款的办理由存款人持款交给银行,取得存单(折)即可。信托存款到期,如要续存,应重新办理存款手续;而一般存款并不都要重新办理存款手续。

5. 委托贷款借款人是和委托方签订协议还是和银行签订协议?

一、委托贷款借款人是和受委托方签订协议合同的。受委托方是信托机构,银行也可是做为受委托方信托机构。
二、委托贷款合同是委托人与受托人(贷款)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的,由受托人(贷款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要求,对其提供的资金以受托人(贷款人)自己的名义向借款人发放、监督使用并收回贷款的协议。
三、委托贷款申请条件
1、委托人及贷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已在业务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3、委托资金来源必须合法及具有自主支配的权利。
4、申办委托贷款必须独自承担贷款风险。
5、需按照国家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要求缴纳税款,并配合受托人办理有关代征代缴税款的缴纳工作;符合业务银行的其他要求。

扩展资料:
委托贷款合同在签订注意的问题: 
1、凡委托金融机构办理委托贷款的单位与个人在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必须在其委托的金融机构开立委托贷款基金存款专户,并将委托贷款存入该账户。委托贷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委托存款总额。
2、委托贷款的借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和利率由委托单位决定,但要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
3.委托贷款如属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的,必须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要有有关部门批准的正式文件方可办理。
4.受委托办理委托贷款的金融机构,对委托贷款的风险不承担经济责任。如借款单位因经营不善或其它原因造成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金融机构不负代借款单位偿还本息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贷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委托贷款合同

委托贷款借款人是和委托方签订协议还是和银行签订协议?

6. 委托贷款保证金是银行负债吗?

是的,所有存款都是银行的负债。

7. 求:交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本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修订本会计核算规定。


 一、使用的会计科目
  凡在本行开立存款账户或基本账户的企业事业法人,委托本行办理委托贷款,应在本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存款户,并将委托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存入后,在存入资金总额内指定发放委托贷款,其存入资金通过“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核算;其贷款通过“311委托贷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核算。


 二、核算手续
  (一)委托贷款资金的划入
  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与委托贷款单位签订委托贷款协议,并与委托方、借款方签订委托贷款单项协议后,应将总协议与单项协议副本一份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据以在“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内开立“存款户”,并掌握、监督委托贷款资金的划入与相应发放的贷款。
  资金划入由委托方签发其存款账户的转账支票,办理转账。会计分录为:
  借:有关科目委托方存款户
   贷: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委托方存款户
  存款户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另在“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内设置“保证金户”,于发放贷款时,缮制二借二贷特种转账传票(一借一贷作相应的收支款通知),将相应的贷款金额从“存款户”转入“保证金户”。会计分录为:
  借: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委托方存款户
   贷: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委托方保证金户
  贷款到期收回后,相应的反方向分录,按贷款金额从“保证金户”转入“存款户”,“保证金户”不计付利息。
  (二)委托贷款的发放与收回
  委托贷款的发放与收回的核算手续,按照本行《逐笔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和处理手续规定》有关条款办理。
  发放贷款的会计分录为:
  借:331委托贷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借款人账户
   贷:有关存款科目借款人账户或其他有关科目
  贷款收回的会计分录相反。
  (三)委托贷款展期
  借款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应在到期日前5天正式向委托方和本行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提交一式四联“贷款展期凭证”,其处理手续按照本行《逐笔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和处理手续规定》有关条款办理。
  (四)贷款逾期
  对到期未办展期手续的委托贷款,应从到期日起,视同逾期贷款,按每日万分之四计算罚息。
  (五)存款与贷款利息的计算
  1.“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的计付利息手续按照“201活期存款”科目的计付利息手续办理。
  2.“331委托贷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的计收利息,按照本行《人民币贷款利息计算与会计核算规定》办理,但委托贷款的利息收入不转入“701利息收入”科目,而转入“2621暂收款项”科目“其他应付款”账户“待划转委托贷款利息”分户。然后分别本行应收取的手续费与委托方应收的利息予以划转。
  (六)委托贷款手续费的收取与利息的划归委托方
  手续费按委托方与本行签订的委托贷款总协议中订明的手续费率(以月息利率标明)在“2621暂收款项”科目“其他应付款”账户“待划转委托贷款利息”分户中划收,其余额划归委托方。会计分录为:
  借:2621暂收款项科目“其他应付款”账户“待划转委托贷款利息”分户
   贷:有关存款科目或其他有关科目(划归委托方的贷款利息)
   贷:703手续费收入科目“委托贷款手续费收入”账户
  (七)委托贷款资金的划回
  委托贷款执行期间,委托方如需减少其尚未动用的委托资金存款户的存款,或如委托贷款停止贷款,委托方抽回委托贷款资金,应经本行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同意,并书面通知会计部门,据以办理存款的划转。
  划转存款时,缮制二借二贷特种转账传票,以一借一贷特种转账传票进行转账,一借一贷特种转账传票作“支款通知”与“收款通知”交给委托方。会计分录为:
  借:431委托存款科目下有关二级科目委托人存款户
   贷:有关科目委托方存款户
  前《关于各项委托贷款的会计核算规定》(会计核算规定汇编〔9〕)相应予以废止。
 
  (一、开立账户与委托贷款资金的划入)(略)

           委托贷款会计核算业务授权表
    (二、贷款的发放、收回,委托资金的划回,手续费与利息划转)


┌——┬———————————————————┬———————————┐│岗位│        授权内容        │  行使权限的条件  │├——┼———————————————————┼———————————┤│  │一、发放贷款             │ 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送││  │(一)按“逐笔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业务授│来的由借款方填具经信贷││  │   权表”规定处理。        │或有关业务部门审核同意││  │(二)缮制“委托资金”科目二借委托方存│贷款的一式五联“借款凭││  │   款户与二贷委托方保证户特种转账传│证”。        ││ 会 │   票(其中一联借、贷特种转账传票作│           ││  │   收、支款通知)送电算记账员。  │           ││ 计 ├———————————————————┼———————————┤│  │二、收回贷款             │ 借款方于贷款到期日前││ 部 │(一)按“逐笔发放贷款的会计核算业务授│填交的一式四联“还款凭││  │   权表”规定处理。        │证”。        ││ 门 │(二)缮制“委托资金”科目二借委托方保│           ││  │   证金户与二贷委托方存款户特种转账│           ││ 贷 │   传票(其一联借、贷特种转账传票作│           ││  │   收支款通知)送电算记账员。   │           ││ 款 ├———————————————————┼———————————┤│  │三、划回委托贷款资金         │ 委托方向信贷或有关业││ 经 │  根据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送来的划回委│务部门提出抽回委托贷款││  │托贷款资金的书面通知缮制“委托资金”科│资金,经信贷或有关业务││ 办 │目二借委托方存款户与二贷委托方有关科目│部门审核同意后送来的划││  │存款户特种转账传票(其中一联借、贷特种│回委托贷款资金的书面通││ 员 │转账传票作收、支款通知)送电算记账号。│知。         ││  │                   │           ││  ├———————————————————┼———————————┤│  │四、划收手续费与划转委托贷款利息   │           ││  │  根据“暂收款项”科目中“待划转委托│           ││  │贷款利息”户金额,缮制一借“暂收款项”│           ││  │科目、二贷有关存款科目委托方存款户,一│           ││  │贷“手续费收入”科目传票(其中一贷有关│           ││  │存款科目委托方存款户特种转账传票作收款│           ││  │通知)送电算记账员。         │           │├——┼———————————————————┼———————————┤│ 会 │一、根据贷款经办员送的特种转账传票进行│ 贷款经办员送的加盖名││ 计 │  记账。              │章的发放贷款、或收回贷││ 部 │二、记账后在传票上加盖名章,将传票送交│款、或划回委托贷款资金││ 门 │  复账员复核记账。         │、或划收手续费与划转委││ 电 │                   │托贷款利息的上述特种转││ 算 │                   │账传票。       ││ 记 │                   │           ││ 账 │                   │           ││ 员 │                   │           │├——┼———————————————————┼———————————┤│ 会 │一、根据传票进行复核记账。      │ 记账员送来的加盖名章││ 计 │二、复核记账无误后,在传票上加盖名章及│的上述传票。     │
│ 部 │  “转讫章”后,将传票送交综合核算员│           │
│ 门 │  进行综合核算。          │           │
│ 电 │三、在作收、支款通知的传票上加盖“转讫│           │
│ 算 │  章”后送交委托方。        │           │
│ 复 │                   │           │
│ 账 │                   │           │
│ 员 │                   │           │
├——┼———————————————————┼———————————┤
│ 会 │ 根据右列传票进行综合核算。     │ 复账员送来的加盖名章│
│ 计 │                   │及“转讫章”的上述传票│
│ 部 │                   │。          │
│ 门 │                   │           │
│ 综 │                   │           │
│ 合 │                   │           │
│ 核 │                   │           │
│ 算 │                   │           │
│ 员 │                   │           │
└——┴———————————————————┴———————————┘


  注:“委托存款”科目存款户利息,按“活期存款”科目利息计付的授权表处理;“委托贷款”科目的计收利息按“本币贷款利息的计算与会计核算授权表”处理,本授权表略。

           委托贷款会计核算业务流程图(略)


 附:三        委托贷款会计核算业务授权表

          (一、开立账户与委托贷款资金的划入)


┌——┬———————————————————┬———————————┐│岗位│        授权内容        │  行使权限的条件  │├——┼———————————————————┼———————————┤│  │一、持“开户申请书”连同委托贷款总协议│ 信贷或有关业务部门送││  │  与单项协议副本至财务会计部门开销户│来的一式三联“开户申请││ 会 │  经管员处办理开户手续。      │书”及委托贷款总协议与││ 计 │二、符合开户手续由财务会计部门开销户经│单项协议副本。    ││ 部 │  管员在“开户申请书”上加盖“业务章│           ││ 门 │  ”后,对三份“开户申请书”分别处理│           ││ 贷 │  :                │           ││ 款 │(一)一份由开销户经管员凭以登记“开销│           ││ 经 │  户簿”并留存备查。        │           ││ 办 │(二)二份连同委托贷款总协议与单项协议│           ││ 员 │  副本由会计部门贷款经办员带回。  │           ││  │1.一份连同委托贷款总协议与单项协议副│           ││  │  本留存备查。           │           ││  │2.一份送交委托方。         │           │├——┼———————————————————┼———————————┤│ 会 │ 按“支票会计核算业务授权表”规定处理│ 委托方送来的所签发的││ 计 │。                  │支票及“委托资金”科目││ 部 │                   │存款户的进账单。   ││ 门 │                   │           ││ 柜 │                   │           ││ 台 │                   │           ││ 接 │                   │           │
│ 柜 │                   │           │
│ 员 │                   │           │
└——┴———————————————————┴———————————┘

求:交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8. 私募基金委托贷款可以是10方协议吗?

只要项目得以认可,私募基金大部分是以股权形式抵押进行融资,各投资人间相互认可,利益风险共担,是可以多方协议用股权和土地抵押双控方式的借债。募集基金账户是独立于管理公司的合伙企业,十家基金公司委托一家管理公司管理,十个资金进入同一基金管理账户。 
1)可一次抵押(包括股权或土地等);
2)可十方协议;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