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内设机构

2024-05-12

1.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内设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现设有办公室(包括法律事务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处、金融稳定处、调查统计处、反洗钱处、会计财务处、支付结算处、科技处、货币金银处、国库处、内审处、人事处、金融研究处、征信管理处、国际收支处(综合业务处)、经常项目处、资本项目处、事后监督中心、保卫处、离退休干部处等职能处室和党委办公室(与行政办公室合署办公)、组织部(与人事处合署办公)、纪检监察办公室、宣传群工部、工会办等党群工作机构,同时设有营业部、后勤服务中心、钞票处理中心、清算中心、电子结算中心等直(附)属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内设机构

2.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的行领导

马天禄: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局长。张瑞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罗跃华: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肖杰: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刘建新: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工会主任。李志军: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地宁: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南省分局副局长。李 斌: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3.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的机构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规定;二、在辖区依法贯彻执行货币政策;三、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等金融市场;四、防范和化解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五、负责辖区人民币发行,管理人民币流通;六、经理辖区国库业务;七、依法执行支付结算规则,维护辖区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八、执行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汇总辖区金融统计数据,分析、研究、预测辖区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九、组织协调辖区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辖区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资金监测职责;十、管理辖区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十一、在辖区依法执行人民币汇率政策,实施外汇管理;十二、承办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的机构职责

4. 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的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  负责指导辖区内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管理辽宁省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监督管理金融市场。  防范化解辽宁省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  分析、研究辖区及辽宁省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  负责管理辽宁省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管理辽宁省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  管理辽宁省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  管理辽宁省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  管理辽宁省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  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  承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5.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的主要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总行的有关政策规定。(二)负责在辖区内贯彻执行中央银行资金、存款准备金、再贴现、利率等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三)防范化解辖区及所在省(区、市)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地区金融稳定。(四)分析、研究辖区及所在省(区、市)宏观经济金融形势,为总行的货币政策决策提供政策建议和依据。(五)负责管理所在省(区、市)金融统计工作及信贷征信业务,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六)管理所在省(区、市)货币发行、现金管理和反假人民币业务。(七)管理所在省(区、市)人民银行系统的会计财务、支付结算业务,负责对大额资金异常流动的监测。(八)管理所在省(区、市)外汇、外债和国际收支业务。(九)管理所在省(区、市)国库业务、科技和安全保卫工作。(十)依管理权限负责辖区人事、内审、党群等工作。(十一)承办总(分)行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的主要职责

6.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行的有关规定;二、在辖区内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监督管理金融市场,根据有关规定参与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维护地区金融稳定;三、维护辖区支付结算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和反洗钱案件的协查;四、承担辖区内外汇管理、经理国库、货币发行及人民币流通管理、统计研究、征信管理、安全保卫、党的建设等职责。

7. 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上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命令和规章。(二)贯彻执行货币信贷政策。(三)做好货币发行管理,确保辖区人民币的正常供应和流通。(四)负责桂林辖区国际收支和外汇收支统计、管理、预警和分析工作;负责桂林辖区经常项目管理工作;负责桂林辖区资本项目管理工作;依法检查桂林辖内机构执行外汇管理法规的情况,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监督管理外汇市场的运作秩序,分析预测外汇市场的供需形势,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供政策性的建议和依据;规范桂林辖区外汇账户的管理工作;承办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经理国库,准确及时的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支拨、退付、更正,对财政库款和预算收入进行会计账务核算和监督,保证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的运用。(六)组织贯彻执行支付结算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办法,宣传、组织和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保障辖区银行资金流转安全便捷,研究推广规范支付结算工具的创新和推广运用,监督检查金融机构、单位及个人的支付结算行为。(七)组织协调反洗钱工作,监督检查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应当履行反洗钱义务的特定非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的情况,负责反洗钱资金监测和在授权范围内调查可疑交易活动。(八)负责辖区金融业的统计、调查、分析和预测。(九)监测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协调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政策,查处检查监督范围内的金融违法行为,维护辖区金融稳定。(十)征集个人、企业的信用信息,推动辖区社会信用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中国人民银行桂林市中心支行的主要职责

8.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的主要职责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 是总行的派出机构,其主要职责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的有关规定;负责辖区货币信贷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管理金融市场;根据有关规定参与辖区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维护地区金额稳定;负责辖区支付结算业务,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制度的实施和反洗钱案件协查工作;承担辖区外汇管理业务;承担辖区经理国库、货币发行管理及反假人民币、统计研究、征信管理、安全保卫等职能;负责人事、干部培训、会计财务、内审、纪检监察、党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