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介绍

2024-05-10

1.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介绍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财政部支持发起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募捐的地域是中国以及许可本基金会募捐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的介绍

2.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的介绍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China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Culture,CFDSC)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主管的全国性公募型基金会,经中国人民银行1992年批准,民政部1993年登记(公募 基证字第0017号)成立,创始人为戏剧大师曹禺,名誉会长为教育家许嘉璐。

3.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的组织机构

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是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由十四个部委、一个民主党派中央和两所高校组成理事单位,分别为:中央统战部、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中国致公党中央、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的组织机构

4. 国家教育基金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企事业中小学领导的意见

  【颁布单位】 国家教委   【颁布日期】 19870704   【实施日期】 19870704   【章名】 全文   国务院各部委及地方和军队所属企业、事业单位举办中小学(简称企
事业办学),是适应我国国情的一种办学形式,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重
要组成部分。它直接面向交通、能源、工业、林区、垦区、军工生产和国
防科研等部门广大干部职工的子弟。1985年,全国企事业所办中小学
有近3万所,在校生近1000万人,教职工80多万。多年来,企事业
办学为发展我国基础教育、提高企事业劳动后备军素质、稳定干部职工队
伍作出了重要贡献。   党和政府一向重视企事业办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义务教
育法》及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都鼓励企事业举办各种教育事业,强调要
充分发挥企事业的办学积极性。长期以来,各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和军队
有关业务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各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对企事业办学的领导
做了大量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但是,企事业办学在管理体制、师
资、经费和教学业务等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直接影响着企事业办学的
质量和发展,影响着企事业干部职工子女教育、干部职工队伍稳定和企事
业的现代化建设。为了认真办好企事业中小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各有关部门还须进一步加强领导。为此,提出如下意
见:   一、切实加强领导   随着我国各项经济建设事业的发展,众多相对集中、自成系统的油田
、厂矿、铁道、林区、垦区、水电及军工生产和国防科研基地相继建成,
企事业办学日益发展。为了适应这种客观形势的需要,国务院有关部委教
育司(局),地方政府和军队有关业务部门、教育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必
须切实加强对企事业办学的领导。   国务院有关部委教育司(局),地方和军队各有关业务部门、教育部
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牢固树立“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社会主
义建设必须依靠教育”的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
方向,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义务教育法》
及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企事业单位所办的中小学,实行办学单位为主、
地方教育部门为辅的领导体制。因此,企事业业务主管部门和地方教育部
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共同加强对企事业所办学校的领导。国务院有
关部委、地方和军队有关业务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教育管理机构,加强对
企事业办学的宏观指导。有关企事业单位,要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教师队
伍的建设,选派热心教育事业并懂得教育规律的同志担任学校领导,尤其
要配好一二把手。要从实际出发,搞好办学的总体规划,保证办学经费,
并不断改善办学条件。各级地方教育部门要积极协助各企事业主管部门搞
好基础教育的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教学质量检查、教学业务指导及
其他工作,为发展企事业办学做出切实的努力。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师资问题是企事业办学的关键。目前,企事业中小学师资队伍数量不
足,质量较低且不稳定,初中和职业高中尤为突出。教师结构也不配套,
史、地、生、音、体、美、外语、政治等教师尤为缺乏。这种状况严重影
响了教育质量和学生的全面发展。   解决企事业办学的师资问题,当前仍应坚持以企事业部门自力更生为
主的原则。各部委、地方和军队各有关业务部门、各办学的企事业单位,
要通过内部调整、自培、委托代培、外部调入、社会招聘等多种渠道扩大
师资来源。首先,国务院各有关部委要认真办好现有的部属师范大专院校
、教育学院、中等师范学校和教师进修学校。部委所属的非师范性的大专
院校,每年应拨出一定数量的毕业生,分配到企事业中小学任教。此外,
也可酌情增设师资班。这是解决企事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师资的一条
重要途径。其次,各企事业中小学的主管单位,每年在向各部委申报师资
需求计划时,应同时报送地方政府。各级地方政府在规划培养本地区师资
时,应当把企事业中小学所需的师资列入规划。对老、少、边、山、穷地
区的企事业中小学,分配师资时应予以照顾。要鼓励大专院校、师范学校
毕业生到边远艰苦地区任教。此外,各企事业单位还要严格遵守中央、国
务院有关规定,保证师范毕业生到位,不得随意扣留师范毕业生做企事业
的行政干部,更不要任意抽调现有合格教师。要努力改善教师的待遇,提
高教师地位,稳定教师队伍。企事业中小学教师的工资、福利不应低于当
地教师的平均水平。要认真执行民办教师(含代课及以工代教教师)转公
办教师、教师家属农村户口转城镇户口等有关规定,努力解除教师的后顾
之忧,使之安心于教育岗位。各级地方教育部门,要关心、爱护当地企事
业中小学教师,把他们的培训、进修、考核、职务评定等项工作列入计划
,提供方便。所需经费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企事业中小学教师应努力提
高自己的政治、业务水平,改革教学方法,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
人师表。   三、增加办学经费,改善办学条件   目前,企事业中小学办学经费不足,办学条件差,尤其是亏损企业单
位更为困难。这种状况严重影响着企事业中小学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必须采取多种积极有效的措施,努力解决。   《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中央和地方不但要
使教育拨款的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而且要做到生均教育费用
逐步增长。这“两个增长”的原则精神,也适用于企事业举办的学校。为
了增加教育投资,改善办学条件,许多部委和企事业单位,除认真按中央
规定在企业营业外项目列支外,还在扩大企业自主权以后,在利润留成中
设立了教育科学基金,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许多增加办学经费
、改善办学条件的具体措施。这些做法都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为更好地支
持企事业办学,各级地方政府和教育部门,应按国发〔1986〕50号
文件的规定,将一定比例的教育费附加返还给企事业中小学。对亏损企业
单位,在返还时还应酌情给予适当照顾。各企事业单位要支持和帮助所属
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兴办校办工厂、农场,用其收入补充教育经费。对企
事业中小学在基建、购置教学仪器和教学设备等方面,应与地方中小学同
等对待,减免各种应减免的税收,不应按企事业生产性建设、生产性购置
对待,以利于企事业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   四、认真解决分散企事业职工子弟的入学问题   各部委都有一些企事业或企事业所属的站、队、派出单位分散在全国
各地。这些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弟不多,很难集中办学,只能到地方学校入
学。目前,一些地方学校在吸收这部分企事业职工子弟入学时,提出了一
些不合理的要求,使职工和企事业单位感到为难。今后,分散和流动性较
大的企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应由地方教育部门负责,按户籍就近到地方学
校入学。其收费标准,应严格执行地方政府统一规定,学校不得任意向企
事业单位要钱、要物、派劳务,更不得借故将企事业职工子女拒之门外。
有条件的企事业中小学,也要尽量吸收一部分当地居民子女入学。企事业
中小学毕业生报考地方学校,在录取条件上应与地方学校毕业生一视同仁
。   五、加强教研工作,切实提高教育质量   管理水平不高、教育质量差是当前企事业中小学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
。为了提高企事业办学的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各企事业主管部门和学校
要加强教研机构,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探索企事业办学的特点、规律和企
事业职工子女的心理特征,充实教学设备,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育
质量。国务院有关部委要注意总结推广这方面的先进经验。地方教育部门
对企事业中小学要在行政管理和教学业务上给予积极的支持和指导。在阅
读教育文件及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教研活动等方面,要与地方学校一视
同仁,促使企事业所办学校与地方学校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六、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企事业所办的中小学不同于车间,管理学校不能简单地采取管理生产
的方式,必须尊重教育自身的特点和规律,充分调动和发挥学校领导和教
职工的积极性,给学校以较多的办学自主权,逐步实行校长负责制,增强
学校活力和责任感。办学主管部门要帮助学校搞好规划,完善规章制度,
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积极的支持,不断改
善办学条件。对于学校干部的任用及教师的考核和聘用、招生录取、教学
教研等有关教学业务方面的工作,要尊重学校的意见,充分发挥校长和教
师的作用。企事业的领导同志,既要加强对学校的领导,又要防止统得过
多,管得过死,挫伤学校的积极性。   企事业办学是我国发展基础教育的一支重要力量。希望有关部委、地
方和军队主管业务部门以及地方教育部门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密
切合作,在实践中不断创造和总结经验,推动企事业办学的健康发展,并
努力使之办出特色。

5.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基金会领导  罗豪才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名誉会长陈卓林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名誉副会长林文肯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理事长左志强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李献国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卢海斌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副秘书长  理事、监事  理事郭 华 中华海外联谊会副秘书长陈景宽 中央外宣办秘书局副局长张聚宁 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孙大立 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胡祖才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司司长沈 阳 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副司长李林池 财政部行政政法司司长柯亚沙 文化部局级公使衔参赞李宗达 国家广电总局宣传管理司副司长徐光华 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办公室副主任白俊杰 中国致公党中央委员会联络部巡视员兼副部长陈 迈 中国侨联文化交流部副部长王登峰 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司长吴洪芹 国务院侨办国外司司长谭天星 国务院侨办经济科技司司长刘 辉 国务院侨办文教宣传司司长胡 军 暨南大学校长丘 进 华侨大学校长监事熊昌良 国务院侨办秘书行政司司长  名誉理事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名誉副理事长:叶惠李汝龙 西班牙长城龙集团董事长邓慕莲 香港昌泰国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陈田忠 上海科恩投资集团董事长  终身名誉理事  朱耀棕 朱唐霞蓉 尼日利亚发达钢铁集团董事长及夫人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的理事成员

6. 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的成立背景

华文教育是指中华民族语言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海外的教育、弘扬与交流。随着中国综合国力的日益增强和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中国在世界上的影响力逐步扩大,中国语言和中华文化受到愈加广泛的关注,海外学习中文的热潮持续升温。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海内外中华儿女共同的精神家园和维系海外侨胞与祖(籍)国感情的精神纽带。居住在世界各地的华侨华人素有学习和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光荣传统,并且愿望强烈。但受诸多客观条件所限,海外各类侨校目前普遍存在师资、教材匮乏,教学方法陈旧,办学经费不足等因素,严重制约着华文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中国华文教育基金会作为非营利的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将秉持创会宗旨,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大力宣扬中华民族尊师重教、热心公益的优良传统和美德,广泛动员海内外各方面力量,多渠道募集资金,整合资源,为弘扬中华文化,发展华文教育事业,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做出应有的贡献。

7.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的介绍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英文名:Chinese Foundation for Teacher Development),简称中国教师基金会。宗旨是促进教师发展。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业务主管单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的介绍

8. 海外中国教育基金会的简介

海外中国教育基金会(Oversea China Education Foundation,简称OCEF)的前身是中国教育救援基金会(SOS China Education Fund,简称 SOSCEF)。本会初创于 1992 年,是年并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以前称申请并获批准注册为一非盈利性组织,其唯一使命是筹集资金以帮助中国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2001 年 4 月,本会于美国德克萨斯州以现在的名称重新申请注册并获批准。基金会的性质及使命并未发生改变。海外中国教育基金会是一受美国联邦政府税务局 (Internal Revenue Services) 核准的 501(c)(3) 非营利性组织,享受联邦政府的免税待遇。海外中国教育基金会深刻认识到九年基础义务教育对中国社会和人民的重要性,因此以中国国家重点扶贫县(或以前的国家贫困县)地区濒临或已经失学的初中以下学 生为资助重点对象。十余个春秋过去了,在广大会员和捐款人士的共同努力下,基金会先后资助了一万多人次 (每学期每生计为一人次) 的贫困儿童上学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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