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者,

2024-05-15

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者,

  每一年都有更替。所以查不到详细的人员名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设立面向全国的自然科学基金,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首肯。随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二十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
  什么人可以申报: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 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与者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者,

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主持项目

自然科学基金按照资助类别可分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海外、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专项项目、联合资助基金项目以及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等。通过亚类说明、附注说明还可将一些资助类别进一步细化。所有这些资助类别各有侧重,相互补充,共同构成当前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在2006年集中受理期间,自然科学基金委受理各类项目63330项,比上一年同期增加了20.3%,其中面上项目申请(包括联合资助项目)共计59079项,同比增长20.1%。批准资助10362项,同比增长13.73%。平均资助强度为26.15万元/项;比上一年有所提高。受理重点项目申请(包括联合资助项目)1539项,批准资助284项,平均资助强度160.24万元/项。 面上项目是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体系中的主要部分,包括自由申请、青年科学基金和地区科学基金3个亚类,其资助经费占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总经费的60%以上,2006年达71.89%,主要支持科技工作者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内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资助期限一般为3年。申请书正文部分需按照面上项目撰写提纲及要求撰写。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量连续保持高速增长,占面上项目申请量的比例从2001年的14.5%增加到2006年的22.6%,而自由申请项目的比例则从2001年的81.3%减少到2006年的73%,地区科学基金的申请量一直在3%-5%之间。说明基础研究的青年队伍步入快速增长期,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青年科学基金支持的力度也在逐年加大,在获得资助的面上项目中,青年科学基金所占比例从2001年的16.5%增加到2006年的23.7%,而且,青年科学基金的资助率要高于自由申请的资助率。各科学部在介绍面上项目的同时,也将涉及科学部总体概况、申请注意事项和重点资助方向等方面的内容。 是自然科学基金委资助格局中的另一重要部分,主要由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和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组成,包括: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国家杰出青年基金(外籍)海外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香港、澳门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

3. 什么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20世纪80年代初,为推动我国科技体制改革,变革科研经费拨款方式,中国科学院89位院士(学部委员)致函党中央、国务院建议的。
随后,在邓小平同志的亲切关怀下,国务院于1986年2月14日批准成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自然科学基金坚持支持基础研究,逐渐形成和发展了由研究项目、人才项目和环境条件项目三大系列组成的资助格局。
三十多年来,自然科学基金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绩。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作为我国支持基础研究的主渠道之一,面向全国,重点资助具有良好研究条件、研究实力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中的研究人员。

扩展资料
机构发展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的部署。
2006年发布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十一五”发展规划,要准确把握“支持基础研究、坚持自由探索、发挥导向作用”的战略定位,贯彻“尊重科学、发扬民主、提倡竞争、促进合作、激励创新、引领未来”的工作方针,实施“源头创新战略、科技人才战略、创新环境战略和卓越管理战略。
促进我国基础科学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的总体部署,结合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特点,遴选了13个综合交叉以及按学部分布的一批优先发展领域。有关具体内容将体现在本指南和今后的项目指南当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什么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4.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中国),管理中国自然科学基金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是国家支持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经费的主要渠道之一。该会的主要职责是:①根据国家发展科学技术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自然科学基金制运作方式,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的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发现和培养人才,发挥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和协调作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②负责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制定和发布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指南,受理课题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着力营造有利于创新的研究环境。③协同国家科学技术部拟定国家基础研究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接受委托,对国家高科技、应用研究方面的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并承担相关任务。④支持国内其他自然科学基金的工作。⑤同外国的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科学基金会及有关学术组织建立联系并开展国际合作。⑥负责对直属事业单位进行管理、监督和业务指导。⑦承办国务院和国家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4年,历届主任为唐敖庆(1986~1990)、张存浩(1990~1999)、陈佳洱(1999~2003),现任主任陈宜瑜(2003~ )。第五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设委员24名,由科学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担任,对科学基金资助工作的大政方针和重大问题的决策进行咨询、评议、监督。委员实行聘任制,每届四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下设7个科学部:数学物理科学部、化学科学部、生命科学部、地球科学部、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管理科学部。2004年年底有专职工作人员184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国,自由申请,实行“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评审原则和“科学民主、平等竞争、鼓励创新”的运行机制。形成“项目”和“人才”两大板块,建立以面上、重点、重大项目三个层次为主的、一系列专项基金相互配合衔接的项目资助格局;架构由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青年科学基金、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含外籍)、海外及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构成的较为完整的人才培养资助体系。20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运用国家财政投入的约180亿元经费(见图),支持各类研究项目约10万项,稳定支持了数万名科技工作者从事基础研究,其中青年科学基金资助13 420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1 491人,海外及港澳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资助521人,创新研究群体科学基金资助118个团队。2006年国家财政拨款34亿元,2007年增至42.96亿元,2008年计划为53.58亿元。科学基金在推动中国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等方面作出贡献。

5. 什么人可以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第三章 申请与评审
  第十条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一)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在基金管理机构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依照本条例规定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实施有效管理。   申请人应当是申请基金资助项目的负责人。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以年度基金项目指南为基础确定研究项目,在规定期限内通过依托单位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应当提交证明申请人符合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年度基金项目指南对申请人有特殊要求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符合该要求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的项目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资助的,应当在申请材料中说明资助情况。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十二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自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截止之日起45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受理,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和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通过依托单位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申请人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   (二)申请材料不符合年度基金项目指南要求的;   (三)申请人申请基金资助项目超过基金管理机构规定的数量的。   第十三条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聘请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良好的职业道德的同行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进行评审。聘请评审专家的具体办法由基金管理机构制定。   第十四条 基金管理机构对已受理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先从同行专家库中随机选择3名以上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再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对因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特殊需要或者其他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可以只进行通讯评审或者会议评审。   评审专家对基金管理机构安排其评审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认为难以作出学术判断或者没有精力评审的,应当及时告知基金管理机构;基金管理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选择其他评审专家进行评审。   第十五条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应当从科学价值、创新性、社会影响以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进行独立判断和评价,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专家对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提出评审意见,还应当考虑申请人和参与者的研究经历、基金资助经费使用计划的合理性、研究内容获得其他资助的情况、申请人实施基金资助项目的情况以及继续予以资助的必要性。   会议评审提出的评审意见应当通过投票表决。   第十六条 对通讯评审中多数评审专家认为不应当予以资助,但创新性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经2名参加会议评审的评审专家署名推荐,可以进行会议评审。但是,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因特殊需要或者特殊情况临时提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除外。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公布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第十七条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和专家提出的评审意见,决定予以资助的研究项目。基金管理机构不得以与评审专家有不同的学术观点为由否定专家的评审意见。   基金管理机构决定予以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公布申请人基本情况以及依托单位名称、申请基金资助项目名称、拟资助的经费数额等;决定不予资助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并说明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应当整理专家评审意见,并向申请人提供。   第十八条 申请人对基金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助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复审请求。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得作为提出复审请求的理由。   基金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复审请求,应当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完成审查。认为原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予以维持,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原决定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撤销原决定,重新对申请人的基金资助项目申请组织评审专家进行评审、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依托单位。   第十九条 在基金资助项目评审工作中,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回避:   (一)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是申请人、参与者近亲属,或者与其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的;   (二)评审专家自己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与申请人申请的基金资助项目相同或者相近的;   (三)评审专家与申请人、参与者属于同一法人单位的。   基金管理机构根据申请,经审查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也可以不经申请直接作出回避决定。   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人可以向基金管理机构提供3名以内不适宜评审其申请的评审专家名单,基金管理机构在选择评审专家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第二十条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不得干预评审专家的评审工作。   基金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不得披露未公开的评审专家的基本情况、评审意见、评审结果等与评审有关的信息。
详见 http://baike.baidu.com/view/4902152.htm

什么人可以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6. 如何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如何写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申请书(参考2010年)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申请要点;
201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变化
一、新的变化
1.一个大的变化是没有中级职称的青年科学家都可以申请国家基金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等三类项目。
●对于面上项目和地区项目,规定如下:(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3)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4)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不得申请面上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申请。
●对于青年基金,规定如下:(1)具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2)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3)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4)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经与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依托单位应当将其视为本单位科学技术人员实施有效管理。(5)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但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且符合第六条规定条件的,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其受聘依托单位申请。
2.成立了医学科学部
3.新定了学科目录(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医学分别设立学科目录)
4.基金总额增加24%左右
5.每个项目的资助额度增加,中标率:8-12%
目  录
一、写好申请书是申请成功的关键
二、选好题目是首要问题(标题和摘要)
三、“立项依据,研究内容和目标,可行性”是核心
四、“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是补充
五、做好申请书以外的几件事
一、写好申请书是申请成功的关键
●要点:基金的评审实质上只是对基金申请书的质量的评审,
★因为:1、评审过程没有本人答辩或现场了解,没有申辩。 2、你不知道谁在评审,评审人也可能不认识你。
★所以①评审实际上只评申请书本身。不评实际学术水平。②学术水平高≠申请能批准,申请书写得好才能批准。③不要把希望、注意力和工作重点寄托在熟人,后门或名人效应上,而应该放在写好申请书上(基金评审是国内经费申请中最公正的评审)。
●记住:申请书的质量决定一切,
申请书正文格式
目一申请书正文格式二如何选题三四五录 “立项依据,研究内容和目标,可行性”是核心 “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是补充做好申请书以外的几件事 2
一、申请书正文格式
(一)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
1、立项依据
2、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4、特色与创新之处。
5、年度研究计划及预期研究结果。
(二)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
1、工作基础
2、工作条件
3、申请人简历
4、承担科研项目情况
5、完成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情况
  其他
二、选好题目是首要问题
●要点:一个好的题目等于成功了一半
★标题要“确切、醒目、主题明了”。
★大小适中,防止“大题目、小课题”。
★题目要简练而且尽量包含“研究什么;用什么方法;解决什么问题”。反复推敲。
★400字摘要具体,不讲空话[是上网内容]。
★投放的学科要选准=(好比)报自愿
选题问题一——创新
●要点:创新是基金申请的灵魂,也是评议和能否批准的关键
基金委要求:源头创新=原始性+唯一性
如何理解:创新包括:新理论;新规律;新方法;新体系。实际上:“有新意,有发展”就是创新。(面上基金做不到个个都有重大创新)
选题问题之二 ——“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要点:从你的内容中“抽出”科学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范围: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所以:题目“有意义”还不行,要属于基金资助范围。(“应用研究”可申请“联合资助”项目)
★题目本身不必写“  基础研究”或“  应用基础研究”。(不是基础研究写也无用)
★尽量往基础“靠”(避免写做设备)。“善于从你的工作中“抽出”基础研究的内容。
※摘要写法:即使评审专家没有足够的时间看后面的内容,也能把握整标书的主要内容
◆400字以内。概述研究方法、内容、目标、科学意义。问题提出(即背景,1~2句),研究内容(主写,要体现研究思路),意义(1~2句,要明确、具体)
撰写格式:
例一:用  方法(手段)进行  研究,探索/证明  问题,对阐明  机制/证明  规律有重要意义,为  奠定基础/提供思路。
例二:以  为研究对象,采用  方法,进行  研究,阐明  机制/提示  规律,为  奠定基础/提供思路。
●要点:摘要一定要证据坚定,旗帜鲜明,
三、“立项依据,研究内容和目标,可行性”是核心(是要化大力气写的部分)
◆各块内容的重要性:题目(摘要)占 20%,立项依据占40% ,研究内容和目标可行性占 30%;其他占10%
●三(1) 立项依据编写要点
★既要有国外工作,更要有国内工作 —— (指出本内容需要解决的共同问题)避免评议时说你“不了解国内情况”,更不要“撞枪口”。
★既要写别人工作,更也要写自己的工作。(不怕与“研究基础” 部分有重复)—— 可以争取“立项依据充分、全面”的评语。
★要写开展本项目研究的理由,最好写自己的预研发现了什么苗头(值得“吹”之处),言下之意:“只有我才能干这一课题”,否则可能是:“你写的项目是重要,但别人来做更合适”。
★避免“填补空白”。“填补空白”不是立项依据。理由:我国的基金是“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 而不是“填补空白”;填补空白实质上仍是“跟踪”。
★参考文献要点:“越新越好”,也要“不多不少” —— 避免太臃肿,又避免评语“了解情况不够”。
★语言要点:“高级科普”。要通俗地交代清楚关键问题,又不要过于科普化。(理由:评委并非全是专家;深入浅出是高水平)
●三(2) 研究内容和目标及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要点:目标明确、内容集中、具体
★“研究目标”是“解决科学问题、学术问题”,而不是“寻找最佳工艺”或“改进性能” —— 避免评语“不属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范围”。
★“研究目标”要突出重点,宜针对“一个”(两个)科学问题。
★“研究内容”要紧紧围绕研究目标,要突出重点。解决一两个科学问题就不错了。切忌什么都做 —— 避免评语 “内容过多,重点不突出”。(通病之一)
★要写细节(研究内容比较具体的申请容易得到专家的好评) — — 避免评语“研究内容不够具体”。(通病之一)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要准确 —— 避免评语“申请项目没有深度”。也不能太多——避免“申请人缺乏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三(3) 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可行性分析
★“研究方法”与“研究内容”要分清 —— 避免评语“思路不清”。(通病之一)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要具体清楚,可逐项写。什么方法;在前人基础上如何修改;实验步骤如何。但有保密问题时酌情处理(以既能说明问题又不暴露“技术诀窍”为原则) ——争取得到 “可行性较强”的评语。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不宜太多(切忌为解决一个问题,什么方法都用)—— 避免评语“范围太广,路线不明确”。
★“可行性”首先是“学术上可行”,而不仅仅是“我课题组有几个教授、几个研究生、几台仪器”。(通病之一)
★“学术思想”+“研究队伍”+“研究条件” = 可行(关键还是学术思想)
●三(4) 特色和创新之处
★要中肯、严谨,避免把创新扩大化,切忌吹牛。
★主要要写自己研究的特色和新的学术思想,不是光写该领域的特色,也不是光写本实验室研究条件的特色。领域特色和研究条件特色≠自己的特色。 (通病之一)
★“交叉学科”是提倡的,但要说交叉点在哪,对学科发展有什么促进作用。
★“填补空白”不是特色和创新,特别是对基础研究,这里也不要写。
●三(5) 年度研究计划和预期结果
★计划要尽量具体。切忌如下计划:“第一年文献调研,第二年实验研究,第三年写出研究报告。”
★学术活动、国际交流写入计划有助于增色,又有助于争取额外经费。
★预期进展可以不太具体,大致设想即可。特别是对基础研究,允许课题进行过程中不断修改。(唯一可不具体之处)
★预期成果。例如“预期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论文XX 篇”不好。要写哪方面的论文,什么样的专利。关键是达到什么水平、与“研究目标”写的相吻合,强调质量。
四、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
●总目标:力争得到“研究能力很强[较强]”“工作条件具备” 的评语。
1工作基础:是项目组的工作积累和已取得的成绩,不是所在集体的或导师的工作。避免只写本实验室的工作基础和积累。(项目组和实验室不同)
2工作条件:应写具备了基本条件。基金不支持购买大仪器,只能“写”缺少一些小设备(经费的实际使用是另外的事)
3简历:不光是申请人的,项目组主要成员也要。介绍工作时著重与本课题相关的工作。不相关的部分要“忍痛割爱”,否则有“反作用”。
4 提供数据的人员和辅助工作的人员不算项目组成员。
四、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续)
5 论文目录要有排名、题目、刊名、时间。奖励更要写名次。(这有利于评审人判断申请人能力,也是科学作风的体现)。
6 承担项目情况:要有名称、编号、经费来源、年月、内容;完成情况不能只写“已完成”“顺利进行”(可写发表论文的水平、引用情况、研究生培养结果等)。
7 前项基金的三篇论文要附上反映基金委资助的那页。
经费预算:主要是资助研究活动的经费,而不是购买仪器用的。
 
小结:什么是写得好的申请书?
“让评审人挑不出毛病” 的申请书——优点多缺点少的申请书不如优点少缺点无的申请书
五、做好申请书以外的几件事
●申请书的格式严格按基金委的规定。不要在小事情上栽跟斗。
●熟知基金申请过程、熟知有关规定。如:申请人的条件[工作年限、在职研究生],限项申请规定[新],5%管理费,15%劳务费。
●了解基金审批过程。一审[三位专家,甲乙丙三等,二审[非共识项目]
●可以提出可提出回避要求:回避名单三人,另附。
●平时多了解本专业的国内外动态非常重要,以免每年春节后临时抱佛脚。申请书是平时准备工作的积累和升华。
●在了解基金委的同时让基金委了解你的工作和能力。用各种交流方式介绍自己的工作(他们是乐意交流的)。已经申请到的基金则随时介绍自己的成果(寄文章等)。
●不反对用“其他手段”,但目的不是“走后面”,而是让别人了解你的工作,而且不是重点。

7. 高校如何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一、关于申请人条件

  1. 
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

  2. 
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在个人简历部分详细介绍本人以往研究工作情况,并提供与依托单位签订的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3. 
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研究生不得申请各类项目。

  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及部分联合基金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但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的,不得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4. 
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无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得同时以境内、境外两种身份申请或参与申请各类项目。如果已经作为负责人承担了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承担了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在前2类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反之亦然,如果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前2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或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合作研究类项目。

  5. 
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申请项目时,应当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6. 
正在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年度内,已经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

  1. 
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指南》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等文件。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条例》和本《指南》有冲突的,以《条例》和本《指南》为准。

  2. 
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并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及涉密的内容。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3. 
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本《指南》相关要求填写。

  4. 根据所申请的研究方向或研究领域,按照本《指南》所附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

  (1)选择申请代码时,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6位或4位数字,重点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严格按本《指南》要求填写)。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1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申请代码2作为补充。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1或申请代码2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

  (3)申请代码首位为“L”的,仅用于申请NSFC-广东联合基金、NSFC-云南联合基金、NSFC-新疆联合基金、促进海峡两岸科技合作联合基金和NSFC-通用技术基础研究联合基金等项目;“A06”、“A03”和“A08”仅用于分别申请NSAF联合基金、天文联合基金和大科学装置联合基金项目。

  (4)2015年试行“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选择,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准确选择“申请代码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

  (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部门咨询。

  5.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填写合作研究单位信息并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合作研究单位公章,填写的单位名称应当与公章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单位注册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须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6.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的个人简历部分详细注明:

  (1)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

  7. 
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注意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

  8. 
申请书中的起始年月一律填写2016年1月;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填写20**年12月。在站博士后人员申请相关类型项目,应当按照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实事求是地填写项目终止年月。

  9. 
自2015年起,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特别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

  10. 
自2015年起,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间接费用及项目申请经费在申请书中自动生成。

  三、关于依托单位的职责

  1. 
依托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条例》、《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通告及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组织本单位的项目申请工作。

  2. 依托单位应当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项目申请。

  3. 
依托单位如果允许《条例》第十条第二款所列的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通过本单位申请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履行相关职责,并将书面合同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4. 
依托单位应当对正在博士后流动站或工作站内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申请项目提供书面承诺,保证申请人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者出站后继续留在依托单位从事科学研究。每份申请的书面承诺由依托单位盖章附在纸质申请书后一并报送。

  四、关于申请受理的条件

  按照《条例》规定,申请科学基金项目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受理:

  (1)申请人不符合《条例》和《指南》规定条件的;

  (2)申请材料不符合本《指南》要求的;

  (3)申请项目数量不符合限项申请规定的。

  五、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2013年度和2014年度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15年度不得申请面上项目。

高校如何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8. 怎样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1、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网站,随时关注相关项目的申请动态,确定项目申报的时间,一般自己所在的科研管理部门会有提醒的。

2、首先确认自己是否够条件申请相关的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是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部分应用研究,一般是国内高校和科研单位中的研究人员。海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申请是需国内依托单位的。

3、根据自己的职称和年龄确定自己能够申请的类型,如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等。

4、向自己所依托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系统的账号和密码,由相关管理人员在自然科学基金信息isis系统中添加本单位项目申请人。

5、登陆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ISIS系统确认自己申请的项目是否需要在线填写还是离线填写。

6、根据提示填写相关的信息,提交项目申请书。确认提交后,打印项目申请书,本人及相关参与人员亲笔签字后,交单位盖章,由单位统一寄送国家基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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