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单位发的工资,报生育金时单位都扣除了还扣除了保险这合理吗

2024-05-15

1. 产假期间单位发的工资,报生育金时单位都扣除了还扣除了保险这合理吗

不合理,如果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的,如果员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员工产假期间工资。如果单位提前支付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之后是可以要求退回单位支付的部分,并不能要求所有的生育保险待遇都给单位。

依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产假期间单位发的工资,报生育金时单位都扣除了还扣除了保险这合理吗

2. 产假期间单位发的工资,报生育金时单位都扣除了还扣除了保险这合理吗?

不合理,如果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的,如果员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员工产假期间工资。如果单位提前支付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之后是可以要求退回单位支付的部分,并不能要求所有的生育保险待遇都给单位。

依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3. 生育保险单位能扣吗

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津贴支付,公司无权扣除你的钱。生育保险津贴部分低于工资的部分,单位应该补足。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仍需要缴纳社保,单位应该承担单位部分的社保,个人应承担个人部分的社保。如果单位因为产假,将单位部分的社保让个人承担,这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所以单位只能扣除你产假期间的个人应承担部分的社保。扣除其他都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免费)或者提起诉讼(成本有点高)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生育保险单位能扣吗

4. 生育保险单位能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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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生育保险津贴支付,公司无权扣除你的钱。生育保险津贴部分低于工资的部分,单位应该补足。产假期间,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仍需要缴纳社保,单位应该承担单位部分的社保,个人应承担个人部分的社保。如果单位因为产假,将单位部分的社保让个人承担,这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所以单位只能扣除你产假期间的个人应承担部分的社保。扣除其他都是违法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免费)或者提起诉讼(成本有点高)

5. 生育险报销下来后,单位不仅扣除实际发的工资外,还扣除每月交的五险费,这样合理吗

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单位对生育保险有几种方式,都是合规的:1、给付生育保险,同时同期的薪水照发,多数外企都是这样的;2、给付生育保险,扣除同期薪水,很多事业单位、国企都是这样的;3、按照生育保险和薪水取大值,先给付生育保险,然后从薪水里面扣除多余的部分;4、给付生育保险,但是按照薪水的基数来计算都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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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报销下来后,单位不仅扣除实际发的工资外,还扣除每月交的五险费,这样合理吗

6. 生育津贴要扣除单位发的基本工资吗?

法律分析: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即员工以往每月的实发工资标准,下同)高于生育津贴,那就按产假工资发员工就OK,生育津贴下来,归企业。
如果员工的产假工资低于生育津贴,那可以先按产假工资发员工,然后生育津贴下来,将与产假工资的差额补给员工,剩下的还是归企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7. 员工生了孩子之后要发放生育险,生育险发却扣工资合法吗?

1、产前假工资规定
孕期工资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按28周计算),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提醒注意的是,请长病假女职工不享受产前假。这两个半月的产前假只能按预产期在产假前执行。至于女职工请产前假期间的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发给”。
保胎假期间的工资
《国家劳动总局保险福利司关于女职工保胎休息和病假超过六个月后生育时的待遇问题给上海市劳动局的复函》(1982年,现在有效)中规定,女职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本单位实行的疾病待遇的规定办理。因此,保胎假期间,女职工只能拿到病假工资。
根据1995年9月29日,《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
(95)83号)病假工资的计算,先按休假时间(以6个月)为标准划分,再按职工连续工龄划档。具体计算方式为:
a、连续工龄<2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60%计发;
b、连续工龄≥2年且<4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70%计发;
c、连续工龄≥4年且<6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假期日平均工资的80%计发;
d、连续工龄≥6年且<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90%计发;
e、连续工龄≥8年者,病假日应得工资按职工病假日平均工资的100%计发。
2、产假工资规定(产期)
生产女职工的产假:单胎顺产90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难产者,增加15天;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另增加晚育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自然流产女职工的产假:妊娠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或者宫外孕者,产假30天;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产假45天。
3、哺乳假工资规定(哺乳期)
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六个半月。这六个半月哺乳假期间的工资与产前假工资一样,不得低于其原工资性收入的80%。这里所称原工资性收入指女职工请产前假或请产假前正常出勤月,企业根据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即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全部工资收入。
女职工六个半月哺乳假期满后,确有困难,要求继续请假为婴儿哺乳的,各单位根据生产和女职工的实际情况,哺乳假可酌情延长,但不得超过一年。这期间,其工资按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七十发给(生活确实有困难的,可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本人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第十一条对妊娠期的女职工,不应延长其劳动时间;对从事频繁弯腰、攀高、下蹲、抬举、搬运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工作,或者经区、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他适当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4、晚育假工资规定(晚育年龄是24周岁)
根据7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的以下简称《规定》,晚育产妇,在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的基础上,将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可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期间产妇将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配偶工资不受影响。

员工生了孩子之后要发放生育险,生育险发却扣工资合法吗?

8. 产假期间单位发的工资,报生育金时单位都扣除了还扣除了保险这合理吗?

不合理,如果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的,如果员工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那么单位需要支付员工产假期间工资。如果单位提前支付员工产假期间的工资,在员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之后是可以要求退回单位支付的部分,并不能要求所有的生育保险待遇都给单位。\x0d\x0a\x0d\x0a依据《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x0d\x0a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x0d\x0a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x0d\x0a第八条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女职工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前工资标准支付工资。\x0d\x0a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