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

2024-05-11

1. 东莞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摘要】
东莞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提问】
您好,我是百度的合作律师,很高兴为您服务【回答】
您好,还请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问题【回答】
您好,还请您稍等,我看一下您的问题【回答】
公积金业务咨询请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或政府热线12345。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73号正腾大厦(原三联大厦)综合楼二楼【回答】
单位要办理住房公积金,一般是由单位人力资源部或财务部门负责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回答】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要件(代办人须提供身份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回答】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是无住房需要支付房租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退休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出境定居的;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回答】

东莞住房公积金咨询电话

2. 东莞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查询

查询方式如下:
1、凭身份证或公积金联名卡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需要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公积金账号。
3、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
4、单位财务部门查询。(可以查询到是否缴纳、公积金缴存银行、缴存多少个月、缴存多少、个人公积金账号等)

3.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
3楼:公积金办事大厅。
5楼:归集管理科、综合科。
6楼:资金运作科、核算科。
建造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交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其中,房屋已建造完成的,另应提交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房屋在建的,另应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和报建批复,可申请提取相关部门批准建造当月账户余额。

第三章提取条件:
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购买自住住房的,已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下简称“当月账户余额”);未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当地职能部门登记备案后,申请提取房产备案当月账户余额,待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4. 广东省,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如何查询?

  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
  柜台查询: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网上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电话语音查询12329: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有些地方有设置电话查询密码,这时需要输入正确的电话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有些地方还有明细传真的服务。
  短信查询: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公积金磁卡查询:磁卡一般指的是公积金卡。查询机一般放在公积金办事大厅大堂或者银行网点。缴存人首先在查询机上刷卡,查询机会读出磁卡信息,输入查询密码即可进入查询。这里可以查询到的信息比较有,有余额,明细,状态以及贷款信息。
  银行ATM机或网站查询:有些地方的公积金中心会与银行联合推出联名卡。这样缴存人可以直接在ATM机上通过银行卡及密码查询到自己怕公积金信息,也可以在网上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查询到自己的余额及明细。
  单位经办人:这个查询方式是最快捷的,因为每个缴存公积金的企业都会有一个指定的经办人,她的手里有一份公积金余额及明细表。这张表有每个职工的缴存信息。

5.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中心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
    1、业务指南内的相关表格可到网站下载或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领取。
    2、办理缴存相关业务所交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住房公积金承办网点的资料都需相关人员签名及盖单位公章(原则上都要盖公章,经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意后可以盖单位财务章或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章),业务指南中注明不需盖章的除外。 
    3、业务涉及职工人数较多时请各单位务必附制盘格式(软盘)以便于银行操作,制盘格式样式可到网站下载或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
    4、对缴存相关业务有疑问,可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管理科(电话:22337172)或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咨询。
    5、业务指南内的做法最终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建行的有关规定为准。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6. 东莞公积金管理中心


7.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
3楼:公积金办事大厅。
5楼:归集管理科、综合科。
6楼:资金运作科、核算科。
建造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交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其中,房屋已建造完成的,另应提交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房屋在建的,另应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和报建批复,可申请提取相关部门批准建造当月账户余额。

第三章提取条件:
第六条符合本规定第五条第(一)项,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款;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发票所载支出,且不超过计算单价2000元/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的预(决)算金额。
购买自住住房的,已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以下简称“当月账户余额”);未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经当地职能部门登记备案后,申请提取房产备案当月账户余额,待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后,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8. 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
3楼:公积金办事大厅。
5楼:归集管理科、综合科。
6楼:资金运作科、核算科。

建造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交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其中,房屋已建造完成的,另应提交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房屋在建的,另应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和报建批复,可申请提取相关部门批准建造当月账户余额。

希望能帮到您[心]

祝您平安顺遂[祈福]【摘要】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提问】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罗沙路岗贝路口银盈楼3、5、6楼。
3楼:公积金办事大厅。
5楼:归集管理科、综合科。
6楼:资金运作科、核算科。

建造本市或户籍所在地的自住住房的,提交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其中,房屋已建造完成的,另应提交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核发的房地产权属证书。

可申请提取发证当月账户余额;房屋在建的,另应提交土地权属证明、县级或以上职能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和报建批复,可申请提取相关部门批准建造当月账户余额。

希望能帮到您[心]

祝您平安顺遂[祈福]【回答】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