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2022年出炉

2024-05-13

1. 南昌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2022年出炉

       南昌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2022年出炉 ,下文就随我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应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以2019年(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2118元。
         缴存额度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308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注:各单位在核定月缴存额时原则上不超过上限,对超过上限的应告知职工须依法纳税;对尚未达到缴存比例、月缴存额不足下限的应当依照要求上调,确有困难实在无力上调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按照要求程序办理暂缓上调手续。
         一般住房公积金计算方法
         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资为基数和要求的缴存比例得出。
         即:(1)职工本人租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南昌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2022年出炉

2. 南昌公积金个人和单位比例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个人各12%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

3. 南昌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

1、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521元。
2、缴存比例
(1)新设立的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时需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并经批准才能调整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每年可调整一次。
3、缴存限额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那么不缴纳公积金违法么?
如果单位不给员工缴纳公积金是违法的。因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综上所述,您清楚了么?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南昌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

4. 南昌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

1、缴存基数
各缴存单位应以202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521元。
2、缴存比例
(1)新设立的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时需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并经批准才能调整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每年可调整一次。
3、缴存限额
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5. 南昌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

1、缴存基数各缴存单位应以2021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521元。2、缴存比例(1)新设立的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时需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通过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并经批准才能调整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每年可调整一次。3、缴存限额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6126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南昌公积金缴纳标准2022

6. 2020年江西公积金缴纳比例新变化 江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

 6月12日,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个人各12%执行。月缴存额上限为436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比调整之前增加了414元;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比调整前保持一致。
  记者注意到,2017年7月1日,江西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曾对公积金缴存比例进行过调整,按单位、个人各12%执行。月缴存额上限为3948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位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通知》中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各单位应以2017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各单位应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调整核定工作,201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2018年7月1日至6月30日,本年度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一经核定后不再变更。
  按照《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通知》要求,请还未通过中心官网下载并填写《汇缴单位基本信息表》《缴存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江西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付款账户信息关联登记表》的单位,请于2018年7月30日之前报送至中心汇缴业务柜台办理。
  6月11日,南昌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根据通知,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12%、最低5%。月缴存额上限为4362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而2017年月缴存额上限为3948元),2018年月缴存额上限比2017年上调414元,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保持不变。2017年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均按12%执行,缴存比例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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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南昌公积金缴存基数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指按照这个数字计算你应该缴纳多少公积金。一般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南昌公积金缴存基数

8. 南昌公积金最新消息2017 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

南昌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个人各12%执行,月缴存额上限为3948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与南昌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相比,2017年度,南昌市公积金除月缴存额上限由2016年度的3464元上调至3948元以外,其他系数均未发生调整。
南昌市各单位应以2016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年度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后不再变更。

扩展资料: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上限、下限以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个人各12%执行。月缴存额上限为346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各单位经办人要认真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清册》,准确填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缴存比例分别测算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到元),并加盖单位印章报送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南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至3948元 
人民网-南昌市公布今年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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