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信用社贷款现在催款

2024-05-21

1. 30年前信用社贷款现在催款

法律分析:属于合理范围,信用社将根据双方订立的合同催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
(五)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
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本法施行后,其资产负债比例不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符合前款规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30年前信用社贷款现在催款

2. 信用社贷款6年没被催收

按时还款的话就不会催收
贷款的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3. 信用社贷款6年没被催收

最好按时还款
信用社贷款
农村信用小额贷款是指具有农村户籍的农户用种、养殖及其他销费的贷款,当然买房也可以。
二、在当地信用社建有农户经济档案。所谓农户经济档案就是对当地农户建位一个经济上、家庭上、收入上情况的基本情况。进行评份授信后,采取信用的方式发放信用贷款,不需要抵押。
三、发放的贷款中要求提供担保人的话,是农村信用社信贷员为了更好的防控风险,了解客户,为了更好的方便收贷等原因。
如担保人在外地或不在本地区,哪便不可以,当然不符合担保的条件,从找一个人来担保就行了。
四。贷款发放条件很多,最好去当地信用社去问问,
如借款人要单独自户,要身份证,结婚证(未婚证明等)证明婚姻情况。 贷款人要求自款人提供的其他资料。其实不用担保也可以发放的。

信用社贷款6年没被催收

4. 十年贷款,信用社今年突然催还怎么办

1、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2、如果贷款机构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贷款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4、贷款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5. 信用社上门催收20年前的贷款、怎么办

信用社上门催收20年前的贷款,既然20年前的贷款你没有还款,那就尽快还款呗,贷款不还是不行的。
不还贷款。
不还贷款,贷款到期后迟迟拖欠不还;手头紧张一直还不上;东躲西藏欠债不还,以上这些行为申请人都是要承担一定的后果的!

1、个人征信收到影响

欠钱不还需要缴纳罚息还仅仅是第一步,之后申请人的个人征信还会收到影响。我们都知道现在十分重视信用体系的建设,正在大力构建信用,各个地区、部门、领域的信用信息体系都在逐步落实之中,各项惩戒与激励措施也都在不断完善和提升,个人信用在日后的生活中将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如果申请人还不上贷款,那么在申请人的个人征信报告上将留下信用“污点”,日后再想申请贷款、信用卡将处处受阻。另外,一些朋友认为找一些不上征信的小贷公司办理贷款不就好了,这样自己的征信别人也查询不到,对于有这种想法的朋友,我想说想的太当然。

现在很多金融机构都接入了第三方征信公司的数据,申请人在其他平台的借贷数据、购物数据、信用卡还款数据等等信息都能轻而易举的被调取出来,一旦登上小贷公司的共享“黑名单”体系,那么只要一家拒贷,家家都会拒贷,日后再想贷款就不可能了。

2、 受到频繁的催收

贷款催收有三部曲:短信、电话、上门。前期欠款时,小贷公司的业务员会通过短信或电话的形式好心提醒你:应该还钱了。但是到了后期,如果小贷公司一再提醒你、催促你还钱,申请人仍然无动于衷,那么他们可能会采取短信群发的形式,让申请人的亲朋好友都知道你在外面借了钱并且始终未还,让申请人的声誉受到损害。

另外,在贷款时有些小贷公司会让借款人在填写贷款资料时至少填写几个关系比较亲近的联系人,比如申请人的父母、亲属、朋友、同事等,有些需要申请人授权读取手机通讯录和运营商网上营业厅的通信记录。当申请人还不上钱时不但你有可能会遭到“电话轰炸”,就连申请人身边的家人朋友也有可能会收到骚扰,这将严重扰乱你和你家人的生活。

3. 产生罚息和违约金

无论申请人是在哪家申请的小额贷款,都会与借款机构签订相应的借款合同,既然签订了合同,当然要按照合同办事,履行自己的还款义务。一旦合同到期后,申请人欠钱不还,那么首先申请人遭遇到的就是罚息,并且有些机构还会按照合同内容收取一定的违约金,如果申请人还是一直都不还钱的话,那么随着时间的推移,申请人的罚息将越来越多,日后申请人还款的压力也会越来越大!

除此之外,如果申请人还是不还钱,那么催收人员有可能会上门进行催收,到你工作的公司进行讨债,这样一来申请人的工作饭碗有可能不保,得不偿失!

另外,如果催收时申请人的态度十分恶劣,做出一些辱骂殴打催收员等无赖的行为,那么你就断送了与小贷公司之间商量的余地,将自己逼近了死胡同!所以欠钱不还时申请人也要摆正自己的态度,积极与小贷公司协商解决问题,这样还有可能获得宽限期。

4. 受到法院起诉

经过一系列的催收活动后,如果金融机构发现始终催收无果,那么他们可能会到法院提起诉讼,采用法律手段来讨回贷款,在这期间申请人可能会收到法院发出的催款函、执行文书等,一旦法院宣判完毕,那么即使申请人不愿意,也必须要执行还款裁决,否则法院会查询申请人的财产,或对其进行冻结扣押、或依法查封、或进行拍卖,总之,会用申请人所有的财产来偿还欠款。

5. 情节严重可能坐牢

通常来说,欠钱不还这类事情属于民事纠纷,但如果在法院执行判决下达后,借款人拒不执行裁决,坚决抵死不认,充当老赖,那就另当别论了,法院会追究刑事,情节严重的很有可能会坐牢,如果事情演变到这个地步,那就悲剧了。

不过总得来说,只有恶意欠款才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一般非恶意欠款是不会涉及到坐牢这个程度的。不过,对于借款人来说,欠钱不还不但对自己没有好处,而且还会连累到自己的家人朋友,实在是一件不值得的是,作为借款人还是按照自己的经济收入与还款能力去借钱吧。

信用社上门催收20年前的贷款、怎么办

6. 信用社上门催收20年前的贷款、怎么办

您好,正规的贷款都是要和个人征信情况挂钩的,借款申请时要查看征信情况,如出现逾期还款,会对个人征信产生不良影响,建议您贷款量力而行,按时还款保持征信。现在贷款平台那么多,如果贷款建议选择大平台,能够保障资金和信息安全,贷款使用更放心。推荐您使用有钱花,度小满金融旗下的信贷服务品牌(原名:百度有钱花,2018年6月更名为“有钱花”),具有申请简便、放款快、借还灵活、息费透明、安全性强等特点。利率最低0.02%起,点击测额最高可得20万。和您分享有钱花的申请条件:有钱花的申请条件主要分为年龄要求和资料要求两个部分。一、年龄要求:在18-55周岁之间。特别提示:有钱花谢绝向在校大学生提供消费分期贷款,如您是在校大学生,请您放弃申请。二、资料要求:申请过程中需要提供您的二代身份证、本人借记卡。注意:申请只支持借记卡,申请卡也为您的借款银行卡。本人身份信息需为二代身份证信息,不能使用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进行申请。

此条答案由有钱花提供,请根据需要合理借贷,具体产品相关信息以有钱花官方APP实际页面为准。希望这个回答对您有帮助。

7. 欠信用社贷款已经18年,信用社第一次来家里催收,贷款还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你欠了信用社贷款18年,而信用社现在是第一次来你家里向你催收,那我就得恭喜你了,因为你欠信用社的这笔贷款,很有可能不用还了。是的,你没有听错,你很有可能不用还了。都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这句话在情理上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这句话如果放在法律上,可就不是真理了。因为在法律上,有一个概念叫做诉讼时效。诉讼时效,简单点说,就是债权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期间。

在这个期间内,如果债权人向法院提起了诉讼,并且向法院提供了足以支持其请求的证据,那么债权人的权利就可以获得法院的保护,债权人就能够胜诉。但是,如果债权人没有在这个期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那么虽然债权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是债权人却丧失了胜诉权,即使债权人向法院提供的证据再充分,只要债务人提出了诉讼时效抗辩,则债权人的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败诉。
而诉讼时效的期间,在2017年10月之前,是两年,自债权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在2017年10月之后是三年,自债权人知道权利被侵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起算。

因此,如果你这笔贷款是18年前的贷款,而长达18年之久,信用社都没有向你主张过债权,那么无论是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还是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都已经过。因此,即使现在信用社到法院去起诉你,信用社也无法取得胜诉判决。所以,下次信用社再来向你催收,要你还钱,你就直接告诉他们,这钱你不还了。然后再告诉他们,让他们去法院起诉吧!

也许有人会说,借款人这样做的话不是耍赖吗?明明欠了信用社的钱却不还。其实不然,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如果信用社真的18年来没有向借款人催收过贷款,那么信用社显然属于这种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法律不会对其予以保护。

欠信用社贷款已经18年,信用社第一次来家里催收,贷款还有法律效力吗?

8. 欠信用社贷款已经18年第一次来家里催收,请问还有法律成效吗?

从法律上来说,欠款18年肯定已经超出了诉讼时效,而且离最长诉讼时效20年也没两年了。所谓诉讼时效,简单说就是,即使告到了法院,只要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进行抗辩,对方诉讼请求也会被驳回。当然,如果你在信用社催贷时又重新签订了相关的确认协议,诉讼时效重新起算,只要不超过20年,相当于重新确认,你即使以这个诉讼时效抗辩,也会让你还钱。当然,如果做了20年最长诉讼时效,那另当别论,法院也会驳回信用社的诉讼请求。
  
 上述只是法院层面。如果法院不支持信用社的诉讼请求,这债务不会凭空消失,他会变为自然债务,所谓自然债务,只是法院不会支持,但债务仍旧在双方之间存在。
  
 这自然债务对信用社而言,如果你不还钱,信用 社会 将这笔自然债务记录到档案中,你的信用将会受到影响,以后可能各个银行都会有此记录,直接影响到你以后买房、买车贷款或者信用卡额度等等问题。以后,信用体系越来越完善, 社会 会对信用完善的人给予褒奖,当然也会对不诚信之人作出评判,法院基于法理不会给予评价的,其他体系也会做出判断,所以欠的钱能还的赶紧还吧。
  
 十八年没催收,现在催收,我们来分析一下。
  
 第一,关于债务。十八年前贷款,一直没还,这个事实确认借了人家钱,没还吧。
  
 第二,信用社没收到钱,现在来追问,也是合情合理的。
  
 第三,关于诉讼时效,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超过了诉讼时效不代表债权债务关系没有了,债权债务关系还存在只是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保护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做自然债务。
  
 第四,信用社来催收,你有三种选择。1,还钱,2、签字确认债务,该债务从超过诉讼请求变回没超过诉讼时效,以后你不还钱,信用社可以起诉。3,不签字,该债务仍然是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信用社起诉法院没用。
  
 建议: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不建议因为别人没法起诉了就不还钱,这是赖帐,与我们的人生观价值观不符。例如说我们去买二个包子,不能因为人家说我不起诉你就不还钱。建议如果有能力的时候直接还钱。
  
 信用社十八年没催收也有工作失误,可以请求信用社减免利息,相信直接归还本金信用 社会 同意的。
  
 当然选择不签字不还钱也是可以的,但这种行为是赖帐,说明你这个人是不值得信赖的人。
  
 告诉信用社去法院起诉,早已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会受理。但是切记,千万不要在信用社的任何材料上,再去签字!!!不能签!!!
  
 
   欠信用社贷款已经18年第一次来家里催收,请问还有法律成效吗?  
 贷款都是有明确还款期限的,如果到期后银行不催收,经过三年,就超过诉讼时效了。如果银行一直在催收(这种可能性大,银行一般不会不催收),从最后一次催收经过3年也就超过诉讼时效。
  
 超过诉讼时效以后并不是说银行就不能主张自己的权利了,只是不能通过诉讼的形式主张权力,这笔债务一直存在,银行会计入征信,对当事人进行各种限制,直到当事人还清为止。
  
 因此,具体到本案,关键问题是银行在这十几年是否有催收记录,如果有,并且每次间隔不超过三年,那么银行可以起诉;否则,即使起诉,如果被告抗辩,法院会驳回起诉。
  
 但是无论是否超过诉讼时效,这笔债务不会自然消失。如果题主希望干事创业,还是处理清楚为好。
  
 
  
 诉讼失效,法律上他起诉不了你,但良心上你还是应该还,怎么还可以协商。
  
 这个事涉及到诉讼时效问题。
  
 诉讼时效,2017年10月1日前是两年,这之后是三年。意思是说在诉讼时效期内,受法律保护。超过这个期限,债权人有起诉的权利,法院也可以立案,但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债权人没有胜诉权。
  
 虽然债权人没有胜诉权,但依然享有债权,他可以有要求债务人偿还本息的权利,只不过没有了国家的强制力保护了。
  
 估计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担保人的担保问题。一般银行贷款,借款期限为一年,担保期间为两年。借款一年后,逾期不还的,担保人应负担保责任。担保责任应当在担保期间届满前,提出要求。否则,担保人就不再承担责任了。如果担保期间内主张了担保权利,就变成了诉讼时效期间。十八年未主张债权和担保权,诉讼时效过期了。
  
 还款是义务,是责任!
  
 欠款没来催收不能成为懒帐的理由,欠人家的钱应该主动还款。关于你的事,第一,信用社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了!第二,欠债的成大爷了!欠债不还还有理由?做人要信诚,不能把没来催款作为懒帐的理由!反过来他们18年天天来催款你这日子好过吗?你又得骂人了,做人得有底线,尽管信用社内部执行制度有值得探讨之处,但你是你,他是他,他们的过失不能成为你懒帐的理由,无论他们有没有来催款,要债,借钱总归是应该还的,这是做人的底线,任何人不应该垮越这条底线,这就叫诚信。
  
 要是有能力偿还,就还掉。要是没有能力,那我就告诉你一点法律上的干货,18年了,已经没有法律效力了,什么征信,起诉都不会出现的。但是前提不要听从信用社人员忽悠,让你还点利息就行,那怕你还款一块,这份借贷合同就会马上再次生效的。不还,马上起诉你!法院就会受理。
  
 18年前贷信用社的款末还,虽已超过诉讼时效,信用社虽巳无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你强制执行,但别高兴得太早。你可能会被列入失信人,飞机、高铁等不能乘坐,你的出入境也会受到限制,身份证也是白纸一张。
  
 我也是欠了信用社不少钱,还是二十多年前为了搞养殖业借的钱,因为失败就一直没还,二十多年了,银行也没要,我也就没还,就感觉是银行的钱,不是个人的钱,所以没还。总之千万别欠个人的钱,那钱是人家一滴血一滴汗换来的,砸锅卖铁也要还上,这是我的现点,是否大伙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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