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每个月工资的提成部分扣20%年底发,中间离职可以拿到吗?

2024-05-15

1. 公司每个月工资的提成部分扣20%年底发,中间离职可以拿到吗?

  公司每个月工资的提成部分扣20%年底发,中间离职可以获取其中扣发的20%,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明确的规定,该扣发的报酬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收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当日予以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公司每个月工资的提成部分扣20%年底发,中间离职可以拿到吗?

2. 辞职要扣除当月工资一半,当月提成3个月后发,这种做法合法吗

扣除工资一半这是不合法的,提成的发放如果公司有相关规章制度,按公司制度执行。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3. 公司每个月工资的提成部分扣20%年底发,中间离职可以拿到吗?

公司每个月工资的提成部分扣20%年底发,中间离职可以获取其中扣发的20%,因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明确的规定,该扣发的报酬属于劳动者的合法收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在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当日予以支付。\x0d\x0a《工资支付暂行条例》\x0d\x0a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x0d\x0a《劳动合同法》\x0d\x0a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x0d\x0a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x0d\x0a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公司每个月工资的提成部分扣20%年底发,中间离职可以拿到吗?

4. 即时辞职被要求扣除上个月工资内的提成,这合法吗

  用人单位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如果未及时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法律依据:各省的工资支付规定。例如: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 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5. 即时辞职被要求扣除上个月工资内的提成,这合法吗

如果劳动合同或公司有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提成的发放办法,并提前告知劳动者是合法的;否则,员工即时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但扣款比例应该合法。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即时辞职被要求扣除上个月工资内的提成,这合法吗

6. 我12月离职,公司只发了当月的提成和基础工资,浮动薪资扣了,这合理吗?

  如果劳动者是按照正常的辞职程序辞职的,并且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提成和基础工资,浮动薪资,如果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的浮动薪资则属于一种违法行为,是不合理的。

  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二、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 员工离职工资有两个月后发放合法吗

不合法,应该去劳动仲裁。劳动仲裁是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向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中心公断和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1、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在诸多劳动争议中,终止劳动关系的时间对案件能否进入实体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在应当劳动争议时,在劳动关系的终止证据或质证观点上一定要有相应的准备。
2、劳动仲裁委员会原则上不应主动审查劳动仲裁时效问题。因为仲裁时效适用的是时效规则,且属于不告不理的程序性问题。如果对方当事人在法庭上没有提到仲裁时效,劳动仲裁委员会不应该自愿审查这个问题。但遗憾的是,仲裁实践中劳动仲裁委员会积极审查仲裁时效的情况并不少见,存在这种现象也不能完全归咎于劳动仲裁委员会司法尺度的不正确性,也不能归因于《劳动争议仲裁法》本身在条款布局上的不合理性。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问题,在《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节申请和受理》章中,仲裁委员会容易将仲裁时效作为是否受理劳动争议仲裁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员工离职工资有两个月后发放合法吗

8. 请问离职三个月发放工资,合法吗?

退休3个月后发工资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其他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