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的财政部解

2024-05-09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的财政部解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制定《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对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财政部于2013年12月19日发布《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14年2月1日起施行。日前,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办法》对询价采购程序作了哪些规定?    答:询价采购程序与竞争性谈判程序相比较为简单,《办法》对询价的整个流程作了规定,除了与竞争性谈判相同的环节外,还包括发出询价通知书、询价通知书澄清或者修改、询价、提出成交候选人以及确定成交供应商。    其中,《办法》还根据询价采购方式的特点作出规定:询价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应当完整、明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询价小组在询价过程中,不得改变询价通知书所确定技术和服务等要求、评审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和合同文本等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的财政部解

2. 求财政部81号令配套文件

《教育部关于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80〕教计字279号: 
二、一九七○年至一九七八年进入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习的国家职工工龄计算,应按国务院国发〔1973〕39号,81号文件及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一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77)教计字420号、(77)财事字365号、(77)劳薪字369号文件执行,即:“国家职工,进入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其学习时间,都应计算为连续工龄”。 
 
 
《国务院批转国务院科教组关于高符等院校一九七三年招生工作的意见》国发〔1973〕39号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和国务院科教组关于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办学中几个问题的意见》(国发〔1973〕81号)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国家职工在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期间工龄、工资待遇等问题的解答》(77)教计字420号、(77)财事字365号、(77)劳薪字369号

3. 财政部令86号有效吗

有效。《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促进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单项资产、资产组合、企业价值、金融权益、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和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从事前款规定业务,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由其他评估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 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属于本办法第二条规定范围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法定资产评估业务(以下简称“法定资产评估业务”),委托人应当按照资产评估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第四条 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实行行政监管、行业自律与机构自主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财政部负责统筹财政部门对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督管理,制定有关监督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基本准则,指导和督促地方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管理。财政部门对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实施的监督管理,由财政部负责。第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资产评估行业实施监督管理。第七条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本办法和其协会章程的规定,负责全国资产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地方资产评估协会依照法律、法规、本办法和其协会章程的规定,负责本地区资产评估行业的自律管理。第八条 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资产评估业务,除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外,依法不受行政区域、行业限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财政部令86号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