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里办申请的劳动仲裁可以线上仲裁吗

2024-05-23

1. 浙里办申请的劳动仲裁可以线上仲裁吗

不可以。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本人亲自提出,劳动仲裁机构不接受网上的仲裁申请。关于网上是否可以劳动仲裁的问题,下面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网上是否可以劳动仲裁      1、不可以。发生争议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必须本人亲自提出,劳动仲裁机构不接受网上的仲裁申请。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深圳劳动仲裁流程在网上如何办理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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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浙里办劳动仲裁要多久

劳动仲裁大概需要四十五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关于劳动仲裁大概需要多久的问题,下面由小编为您详细解答。一、劳动仲裁大概需要多久      1、劳动仲裁大概需要四十五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2、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二、劳动仲裁需要哪些资料?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立案应携带的材料包括:      1.申请书。申请书一式四份,仲裁委留存三份,申请人留存一份。申请书用钢笔或者签字笔书写或复印,均需申请人本人签名并写上日期。      2.身份证明。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      3.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书、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银行流水(如有公司或法定代表人发放工资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工作证或有公司盖章的文件等材料。      4.被申请人(公司)身份证明。如果被申请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供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如公司营业执照或在“市企业信用网”上查询打印公司工商登记注册基本信息。      5.送达地址确认书。申请人在递交申请书时应当填写本人送达地址确认书,写明自己接受仲裁文书的详细地址和联系电话等内容。      6.证据材料。申请人向仲裁委提交证据,应当提交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并根据被申请人数量提交副本。如提交视听资料作为证据的,应当提交光盘和完整的书面记录材料。此外,申请人还应对其提交的证据逐一分类编号,填写《证据材料清单》,并对证据的来源及所证明的内容作简要说明。      仲裁委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作出是否受理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将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三、劳动仲裁程序的基本步骤有哪些?      1.申请      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 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接到仲裁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作出裁决      受理后,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的45日内作出仲裁裁决      案件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仲裁调解      仲裁委员会可依法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      仲裁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须自觉履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 举证责任      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2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重大,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5. 先予执行      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决先予执行,移送人民法院执行

3. 浙里办劳动仲裁怎么撤销的

对于已裁决的劳动仲裁,劳动者对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以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摘要】
浙里办劳动仲裁怎么撤销的【提问】
您好,根据您的问题浙里办劳动仲裁怎么撤销的,我这边为您查询到的是:撤销劳动仲裁一般是可以提交书面的撤销劳动仲裁申请书即可。【回答】
操作流程说一下【提问】
对于已裁决的劳动仲裁,劳动者对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47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以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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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浙江办申请劳动仲裁有用吗

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肯定是有用的,这也是为了维护自己权益最快最高效的一种方式;如果在仲裁给出了裁决之后,对方不履行自己的义务,那么受害的一方也是有权利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真的有用吗?      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省钱又高效的一种维权方式,因此,劳动仲裁是有用的。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之后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一审,对一审不服的上诉到二审,二审是终审。法律文书生产后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单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下列劳动争议均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寻求解决: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的。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一)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及相关证据。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劳动仲裁是保护自己权益最好的一种方式,也是可以更快的解决劳动之间的纠纷,只要劳动者所提交的证据齐全,而且申请书也符合要求,那么劳动部门就会在五日之内确定是否受理,如果对仲裁的判决结果不服的话,那么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5. 杭州申请劳动仲裁去哪里?

法律分析:
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杭州申请劳动仲裁去哪里?

6. 杭州怎么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7. 杭州申请劳动仲裁去哪里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关于杭州申请劳动仲裁在哪里的问题,1、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2、首先,劳动仲裁是不受任何费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现行向你所在的企业再进行一次调解,调解无果的话,你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机关去申请仲裁,至于你说的需要什么手续,我国新颁布的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八条有明文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以上就是顾问团为您整理分析的解答,如果您合同拟定上需要帮助可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      您也可以直接联系客服为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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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杭州怎么样申请劳动仲裁

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一、被拖欠加班工资的仲裁流程是什么?
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3、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4、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5、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