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单位每个月要在我们的工资中扣百分之—的工资作为单位的爱心基金。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2024-05-15

1. 我们单位每个月要在我们的工资中扣百分之—的工资作为单位的爱心基金。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单位这样做不合理!
首先没有说明这个爱心基金的用途去向。
如果是部分职工的意愿,就不应该绑架另一部分人。
钱的多少是小事,主要是破坏了单位和集体的管理机制。

我们单位每个月要在我们的工资中扣百分之—的工资作为单位的爱心基金。请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2. 个人和工作中的公司之间工资问题,请问向政府哪个部门反映,如何处理?

个人与单位之间因工资问题产生分岐时,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谢。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建议投诉之前,找一找(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一下,做到心中有底。

3. 请问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哪些费用?

根据《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下列费用:
(一)	员工赔偿因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费用;
(二)	用人单位按照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的违纪经济处罚;
(三)	经员工本人同意的其他费用。
如果还有什么问题的话,欢迎来电来访。地址和联系方式参见图片。

请问用人单位可以从员工工资中扣减哪些费用?

4. 单位全额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社保违法吗

单位全额从员工工资中扣除社保属于违法的行为,本身只要建立劳动关系,无论是否在试用期都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而社保扣除时只能扣除个人缴纳部分。如果公司全额代扣社保部分,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社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5. 事业单位员工因为工资向哪个部门投诉

首先是向主管局反映,主管局解决不了,
再向人社局反映(具体科室是工资福利科),如果还解决不了
最后可以去组织部反映

事业单位员工因为工资向哪个部门投诉

6. 拖欠员工工资应该找什么部门投诉

1、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拨打12333向当地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2、单位拖欠员工工资,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补齐工资,并且支付经济补偿,并解除劳动合同。

3、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7. 老板不给员工工资该找哪个部门投诉处理

老板不给员工工资可以找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处理。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扩展资料: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老板不给员工工资该找哪个部门投诉处理

8. 不给工资去哪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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