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知道物业会计好做吗?谢谢

2024-05-13

1. 有人知道物业会计好做吗?谢谢

物业会计好做。
相对生产企业来说,物业公司的会计核算要简单很多。但要看具体的分工和业务量。
俱本参看下《物业会计实务》,主要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会计概述、物业服务企业会计科目设置及记帐方法、物业服务企业资金筹集的会计核算、物业服务业务的核算、物业大修业务的核算、物业经营业务的核算、物业其他业务的核算、物业服务企业利润的核算、财务分析与内部财务控制。

会计科目是编制记账凭证的基础。在我国,会计凭证是确定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应记入何种会计科目以及分门别类登记账簿的依据。
会计科目设置是指企业、事业等单位,在国家统—规定的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建立本会计主体的会计科目体系。具体内容包括:确定其所使用的会计科目的数量、级次、名称,以及每一个会计科目所包括的具体内容、记录和核算的方法与要求,以及各科目之间的联系。
会计科目的设置是会计核算工作的第一步。会计科目为成本计算与财产清查等提供了前提条件。通过会计科目的设置,有助于成本核算,使各成本计算成为可能;而通过账面记录与实际结存的核对,又对财产清查,保证账实相符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物业会计、百度百科-会计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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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物业公司一般有哪些会计业务?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第205号科目 代收款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 等科目,贷记本科目;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向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第209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或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费用的保证金等。 2、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或应付、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第281号科目 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企业收到代管基金时,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有偿使用产权属全体业主共用的商业用房和共同设施设备,应负担的有关费用,如租赁费、承包费、有偿使用费等,应按受益对象,借记“经营成本”、“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代管基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应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由本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任务的,实际发生的工程支出,借记“物业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由外单位承接大修任务的,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与承接单位进行结算,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单幢房屋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代管基金的结余。 第411号科目 物业工程 1、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接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结转成本,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 5、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设相应的科目。 第501号科目 经营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在物业管理(主营业务)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的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经营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如“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等,其中“物业管理收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照物业管理收入的组成内容(如来源渠道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02号科目 经营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物业管理、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应结转的经营成本。 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在经营中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间接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及特约服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记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经营物业应付给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租赁费、承包费等,直接记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代管基金”或“应付账款”科目。 月份终了,企业应及时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3、本科目的明细核算应与经营收入的明细核算相对应。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11号科目 其他业务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材料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及无形资产转让收入等。 商业用房经营收入是指企业利用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商业用房,从事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开办健身房、歌舞厅、美容美发商店、饮食店等经营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的确认原则,与主营业务收入确认原则相同。 2、企业取得的各项其他业务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如“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收入”、“物资销售收入”、“废品回收收入”、“商业用房经营收入”等。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12号科目 其他业务支出 1、本科目核算企业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及附加等。 2、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银行存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代管基金”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其他业务的种类设置明细账,如“房屋中介代销手续费支出”、“物资销售成本”、“废品回收成本”、“商业用房经营支出”等。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 物业公司的会计有哪些业务

一、物业公司会计核算的特点 
物业公司会计不是很复杂,只要是接受物业产权人的委托,对居住小区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等公用财产及公共事务管理进行会计核算。 

二、常用的会计科目: 
(一)预收帐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 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 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二)代收款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三)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或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费用的保证金等。 
2.发生的各种应付、 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或应付、 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四)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企业收到代管基金时, 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企业为物业产权人、 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经营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如“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等,其中“物业管理收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照物业管理收入的组成内容(如来源渠道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 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五)经营成本 
1.本科目核算企业物业管理、 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应结转的经营成本。 
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在经营中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间接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为物业产权人、 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及特约服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记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经营物业应付给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租赁费、承包费等,直接记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代管基金”或”应付账款”科目。 
月份终了,企业应及时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3.本科目的明细核算应与经营收入的明细核算相对应。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六)物业工程 
1.本科目核算企业承接物业工程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承接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更新、改造工程发生的各项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科目。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帐,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 
”科目;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经营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对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管理用房、商业用房进行装饰装修发生的支出,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等有关科目,工程完工结转成本,借记“递延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成本。 
5.企业可以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增设相应的科目。 

(七)经营收入 
1.本科目核算企业在物业管理(主营业务)活动中,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劳务而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物业管理收入是指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公共性服务费收入、公众代办性服务费收入和特约服务收入。 
物业经营收入是指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收入,如房屋出租收入和经营停车场、游泳池、各类球场等共用设施收入。 
物业大修收入是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大修取得的收入。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帐,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经营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帐,如“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等,其中“物业管理收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照物业管理收入的组成内容(如来源渠道等)设置明细帐,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1、物业产权人作为投资的资产,借记“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实收资本”科目;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资产,应根据委托协议建立“委托管理资产会计备查账簿”,详细登记物业产权人委托的财产数量、金额等内容。 

2、应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进行财务成果核算,将各项收入结转到本年利润,借记“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贷记“本年利润”科目;将各项支出结转到本年利润,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成本”、“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计算出会计期间的利润总额,计算出应纳所得税时,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科目;结转所得税时,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所得税”科目;交纳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3、应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根据会计账簿记录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报送业主委员会、物业产权人及其他有关部门。

物业公司的会计有哪些业务

4. 物业管理和会计的联系?

要是说联系的话,物业管理和会计在学科分类上都是管理类专业,就是说毕业的时候,都是取得“管理学”学士学位。
    具体工作和实务,这两者没有什么联系,各属于不同的工种和专业。会计在公司里面一般是职能部门,当然,要是在会计服务行业,也是业务部门。但是物业管理一般都是业务部门。
    在课程设置上,一般学校物业管理会开设“会计基础”课程,但是会计专业不会学物业管理的专业课,而像“管理学”、“经济学”一般都是公共课,都要学的。

5. 物业公司一般有哪些会计业务?

物业公司的会计业务有:
1.
复核各部门的费用支出凭单并审核其原始凭证的有效合法性,监督费用支出的整个流程,确保款项支出无误。
2.
审核各部门所需物品的采购计划,本着“以需定购”的原则确定多项物品采购的审批。
3.
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的资产、库存材料、低值易耗品进行盘点。降低库存积压,杜绝资金浪费,确保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4.
审核每月的物业费、水电费的缴费通知单,保证其准确无误,并积极跟进和督促日常费用的收缴工作。
每周参加公司例会。对财务部一周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汇报本周的工作计划。
5.
及时与各部门沟通,了解公司的运营情况,做好相关工作,
对公司的各类合同进行审核,监督核实合同付款的执行情况。每月按要求编制财务部工作月报,及时反映公司的收入、费用支出、各项费用的收缴情况,
年终协助总经理编制年度预算。

物业公司一般有哪些会计业务?

6. 物业会计的介绍

本书系统地介绍了物业会计核算的基本内容、基础知识与基本理论,较为详尽地介绍了物业管理与物业会计的概念与特点、会计要素及其构成、会计账户及其结构等会计基础知识;较为精辟地介绍了物业公司有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经营业务核算以及会计报表编制的基本理论与基本方法,并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和练习,旨在为学院奠定较为扎实的会计基础。

7. 物业服务企业会计科目有哪些?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科目明细
1、 资产类科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在建工程等。
2、 负债类科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等。
3、 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盈余公积等。
4、 成本类科目:劳务成本等科目。
5、 损益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等。

物业服务企业会计科目有哪些?

8. 有关于物业管理的会计制度吗?

  不知道你说的是国家的法规制度还是公司内部的工作制度

  建设部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建综[200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房地局: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我部配合财政部制定了《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现将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会字[1999]4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部综合财务司反映。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年一月五日

  财政部关于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会字[1999]44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了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现就物业管理企业执行《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所指物业管理企业,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企业。
  二、物业管理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的基础上,再按照“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执行(见附件)。
  三、本通知自2000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核算补充规定(试行)
  一、 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第204号科目 预收帐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按合同规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如企业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和保安、绿化等预收的公共性服务费等。
  2.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 借记“银行存款” 科目, 贷记本科目;收入实现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退回多付的款项,作相反会计分录。
  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公司,也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有关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 反映企业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预收的款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应由有关单位和个人补付的款项。
  第205号科目 代收款项
  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企业受物业产权人委托代为收取的房租等,也在本科目核算。
  2.企业收到代收的各种款项时,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记本科目; 交给有关单位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取代办手续费等服务收入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
  3.本科目应按代收代交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代收款项。
  第209号科目 其他应付款
  1.本科目核算企业应付、暂收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如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入住时或入住后准备进行装修时,企业向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收取的可能因装修而发生的毁损修复、安全等方面费用的保证金等。
  2.发生的各种应付、 暂收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人或应付、 暂收款项的类别设置明细账。
  4.本科目期末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支付的其他应付款。
  第281号科目 代管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分、 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2.企业收到代管基金时, 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收到银行计息通知,属于代管基金存款的利息收入,借记“银行存款--代管基金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1.本科目核算企业因代收代交有关费用等应付给有关单位的款项,如代收的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 2.企业取得的各项收入,应按下列原则确认:
  企业应当在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证时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物业大修收入应当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双方签订付款合同或协议的,应当根据合同或者协议所规定的付款日期确认为营业收入的实现。
  3.企业为物业产权人、 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以及特约服务而取得的物业管理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经营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提供的房屋、建筑物和共用设施取得的物业经营收入,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企业承接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修工程,工程完工,其工程款经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签证认可后进行转账,借记“代管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应按经营收入的种类设置明细账, 如“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物业大修收入”等,其中“物业管理收入”,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管理需要,按照物业管理收入的组成内容(如来源渠道等)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 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第502号科目 经营成本
  1. 本科目核算企业物业管理、 物业经营、物业大修等应结转的经营成本。
  企业所属物业管理单位在经营中发生的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财产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费、低值易耗品摊销及其他费用等间接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科目,不在本科目核算。
  2. 企业为物业产权人、 使用人提供公共性服务、公众代办性服务及特约服务所发生的直接费用,直接记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账款”等科目。
  企业经营物业应付给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租赁费、承包费等,直接记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代管基金”或”应付账款”科目。
  月份终了,企业应及时结转已完物业工程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物业工程”科目。
  3.本科目的明细核算应与经营收入的明细核算相对应。
  4.期末,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二、会计报表的编制说明
  1.在资产负债表“住房周转金” 项目下增设“代管基金”项目,反映企业接受委托管理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结余。本项目应根据“代管基金”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2.“物业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中反映。
  3.“代收款项” 科目的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其他流动负债”项目中反映。


  XXXX物业公司财务部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按《会计法》办事,遵章守法,做好财务会计工作。

  2.财务部负责全公司的经济总核算,并要综合公司资金运作的情况、管理费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3.负责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预算草案,根据总经理的指令,结合公司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编制公司年度的财务预算草案,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并作出书面报告送总经理。

  4.管理和控制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平衡工作,严格检查备用金的使用,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制度,负责全公司资金运作的组织和调动,定期把资金变化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5.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及时完成收支核算,做好财务记载,正确核算,按时准确编报会计报表。

  6.每月按时向各商铺收取租金及管理费,做好收支结算表、欠缴管理费情况表,编制月、季、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

  7.每年X月、X月向商户公开本步行街管理费的财务收支状况,并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张贴于本步行街管理处的告示板上。

  8.负责公司的各项财产登记、核对工作,保证资产更新的资金来源,保障资产的更新换代。

  9.对公司的各项开支力求做到严格审核、合理开支,对违反规定,未经审批的开支一律不得报销。

  二.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1.采用借贷记帐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收入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应当相互配比。

  2.合理划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仅与本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收益性支出(如办公费用的支出);支出的效益与几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应当作为资本性支出(如固定资产的购置)。

  3.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4.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会计记录的文字均使用中文;会计凭证使用复式记帐凭证。

  5.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

  6.会计凭证、帐簿、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总经理审阅,报董事会和财政部门批准后销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根据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业务的需要,库存现金限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正,超出限额部分,应在当天存入银行,现金必须在规定的范围、限额内支出,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现金收入中直接坐支。

  2.现金的使用范围:

  2.1 支付给职工个人的工资、奖金、补贴、福利补助费、差旅费等款项;

  2.2 支付给不能转帐的集体单位或城乡居民个人的劳务报酬或购买物资的款项;

  2.3 结算起点(¥100元)以下的零星支付款项。

  3.不准单位之间和个人因私借用备用金。

  4.不准利用管理公司银行帐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和存入现金。

  5.不准用白条或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6.行政人事部因采购工作需要,可申请配备备用金,限额¥1,000元,用于零星采购,并于每年末办理清算手续,次年初重新申请配备。

  四.支票管理制度

  1.严格遵守《支付结算办法》中有关支票使用的规定,不得发出空白支票,为方便工作,经总经理审批后可发出最高限额为人民币伍仟元的半空白支票,即必须填写日期、用途,只空出金额、收款人名称栏,但必须注明限额,凡领用支票者必须在开出支票五天内报帐。

  2.支票金额起点为人民币100元,支票的付款期限为自出票日起10天内。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也可以用于转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帐,不得支取现金。

  3.签发支票应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写,票面必须有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确定的金额、用途以及出票人预留的银行印章。预留的银行印章必须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的私章,支票印鉴应盖在出票人签章处,不得盖在空白的磁码区域上或多盖预留银行印章,否则银行将予以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