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一个教育培训中心需要哪些证件?

2024-05-14

1. 开办一个教育培训中心需要哪些证件?

市教育局表示,申办人应向拟设地所在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办学场地证明、举办者资格证明等相关材料,经审批达到设立标准的,可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教育培训机构领取此证后,需到有关部门办理并取得法人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收费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开设银行账号。刻制印章的式样、开户银行及账号应报审批机关备案。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就《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以下简称办学许可证)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式样(许可证式样见附件一、二),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
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
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后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办学许可证为民办学校办学的合法证件。办学许可证分正本、副本。民办学校须将办学许可证正本放置在主要办学场所。
四、办学许可证自2004年9月1日起启用。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条例》规定的职责,对所审批的民办学校颁发办学许可证;并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做好同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的备案工作。
五、此次启用的办学许可证正式启用前,原已领取了《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学校,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其进行全面检查,符合《条例》规定条件的,换发新的办学许可证。
六、办学许可证填写要求:
1.名称: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名称。
2.地址:学校章程规定的学校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3.负责人:经审批机关核准的,能代表学校行使职权的、按照学校章程合法选聘的校长。
4.办学类型:审批机关批准的学校类型(如幼儿园、小学、中学、学院等)。
出资者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须在办学许可证副本中注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5.批准文号:审批机关批准学校设立的批准文件号。
6.有效期:发证机关按实际情况填写。
7.发证机关:审批机关。
8.编号:编号为13位数。前6位数为国家行政区划代码,其中1~2位数为省级代码,1~4位数为地级代码,1~6位数为县级代码。第7位数为学校层次码,“1”为高等学校,“2”为其他高等教育机构,“3”为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4”为普通初中或职业初中,“5”为小学,“6”为幼儿园,“7”为培训机构,“8”为其他。后8~13位数为学校排序。
办学许可证内容若发生变更,发证机关须在副本中注明,加盖“发证机关变更专用章”,并换发办学许可证正本。
七、颁发办学许可证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制订并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开办一个教育培训中心需要哪些证件?

2. 额尔古纳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股具体做什么事?

税务局人教部门主要是管理本单位人员劳资关系、业务教育、晋职提升、退休调动等人事业务。

3. 需要在税务部门开具培训费发票,税率是多少

根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培训业务属于其他文化业,营业税适用税率3%。
地税可以代开培训费发票。
1、营业税税率5%。按开票金额的5%计算。
2、城建税:按营业税计算。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城建税税率。
城建税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 。
3、教育费附加,按营业税计算。
应交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根据1993年12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文件国税发[1993]149号发布《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其他文化业,是指经营上列活动以外的文化活动的业务。
如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演讲、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借阅业务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文化体育业按3%缴纳营业税,其他税费(所得税、地方教育附加、城建税等 )按当地规定确定。

扩展资料:
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对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可以从下面三个方面来理解:
第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
(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2)所转让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
(4)所销售或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
但是,根据财税[2009]11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金融商品买卖等营业税若干免税政策的通知》有关规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简称境外)提供建筑业、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劳务暂免征收营业税。
对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外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文化体育业(除播映),娱乐业,服务业中的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以及其他服务业中的沐浴、理发、洗染、裱画、誊写、镌刻、复印、打包劳务,不征收营业税。
第二、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范围,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应聘的员工为本单位或者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
第三、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通过提供、转让、销售行为取得货币、货物、其他经济利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营业税

需要在税务部门开具培训费发票,税率是多少

4. 去税务局代开房租发票要交多少个点的税

你好!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双方的合同或协议、付款方出具的书面证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资料到房屋所在地地税所代开。
一、个人出租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营业税税额的10%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5.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网

成都市地税局、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教委关于印发《成都市职工个人教育费征收管理使用办法》的通知                    法规文号:成地税发… 法规来源:中立诚会计师事务所                                       更新时间:2007-11-26 11:16:44 为搞好职工个人教育费的征收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成府发(1995)121号《关于征收职工个人教育费的通知》规定,现特制定《成都市职工个人教育费征收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成都市职工个人教育费征收管理办法》  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快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工作的步伐,进一步拓宽筹措教育资金渠道,改善办学条件,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市政府成府发[1995]121号《关于征收职工个人教育费的通知》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特制定成都市“职工个人教育费”征收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职工个人教育费的征收  第一条征收范围及对象:  凡是在我市境内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所有制单位且具有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含固定职工、合同制职工、退养人员、一年以上的临时工、计划外用工、“三资”企业的中方人员),均应缴纳职工个人教育费。  第二条征收比例:  市级职工个人教育费按职工本人工资总额的1%计征。区(市)县具体征收比例在1-1.5%内自行确定。职工个人工资总额应以单位报统计部门的劳动工资统计资料为依据,在职职工人数以人事、劳动部门的资料为准。  第三条减免规定:  享受减免职工个人教育费的对象是,凡在我市五城区范围内的职工个人月工资总额在180元(含180元)以下者(区、市、县)按确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应由单位报所在区(市)、县以上地方税务局审查同意后予以免收。区(市)、县地方税务局于次年一月二十日前将上年的免收情况上报市地方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汇总后于一月底以前上报省地方税务局并同的抄送市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  第四条征收单位:  职工个人教育费由各级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外地驻蓉单位和市级以上(含市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全民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以及在其他所有制单位而且具有城镇户口的在职职工的职工个人教育费由市地方税务局所属各分局负责征收。  第五条代收单位:  职工个人教育费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先代扣代收,然后统一向征收机关缴纳。职工个人教育费应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不得由单位替个人缴纳。  二、职工个人教育费的管理  第六条解缴时间:  单位应按月向征收机关缴纳,数额较少的也可于每年七月和次年一月分两次汇交征收机关,具体缴纳时间由地方税务局确定。无论采取那种办法,单位都必须于七月十五日前缴清当年上半年的职工个人教育费,下半年的职工个人教育费必须在次年一月十五日前向征收机关缴清。违反规定逾期不缴纳者,由同级地方税务局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  第七条市地税局直属各分局征收的职工个人教育费统一缴入市财政局在市工商  银行信托投资公司开设的“成都市职工个人教育费专户”(帐号:29243020090)。各区(市)、县将收取的职工个人教育费缴入当地财政部门设置的职工个人教育费专户。  第八条各区(市)、县地方税务局要在七月二十日和次年一月二十日前将职工个人教育费征收数字报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汇总后,于七月底和一月底以前上报省地方税务局、省财政厅和省教委,抄送市财政局、市教委。  三、征收凭证及其使用  第九条专用收据的使用:  职工个人教育费使用由市财政局统一印制并套盖有“四川省财政厅收据监制章的专用收据”(专用收据式样附后)。各区(市)、县征收单位到当地财政部门领取。  专用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收据存根、第二联,交款人留存、第三联,报查联,定期上报田政部门备查。  第十条缴款书的使用: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网

6. 个人去税务局开租赁发票 税点是多少

房屋租赁发票是专门针对房屋出租收入而设计开具的发票。房屋租赁发票是去房产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提出开具申请、办理开具手续,由地税局代为开具。
一般租赁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价格是否含税,如果含税,则由出租方去缴纳税金;如果不含税,则由承租方去缴纳税金。
需要提供的资料有:双方租赁合同、业主房产证、业主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各一份。
地方不同、情况不同,各相关税种之和的总体税率不同。比如个人住房租赁,各地的总税率在5%~7%不等。
地税局征收的税金,最终上缴到地方政府金库。
一、个人出租非住房(商铺、写字间等)
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

条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表)。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按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是2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和第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二、个人出租住房
应缴纳以下税款,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对房产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分别做以下优惠):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
2.营业税: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方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与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减除20%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5.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6.免征印花税。
三、企业纳税人出租,房产承租方用于经营
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12%计算缴纳。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与教育费的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四、企业纳税人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
用于居住的住房,应缴纳以下税款:
1.房产税:以租金收入4%计算缴纳(根据财税〔2008〕24号文件的规定)。
2.营业税:以租金收入的5%计算缴纳。
3.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乘以城建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不同适用7%、5%、1%三档税率)和教育费附加率3%计算缴纳。
4.企业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
5.印花税:按财产租赁合同中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7. 浦东新区,滨海新区这样的副省级区的政府机构比如教育局、税务局之类的行政级别是什么?

正职为“副司局级”,但副职则不同,有一些委办局会是正处级。

浦东新区,滨海新区这样的副省级区的政府机构比如教育局、税务局之类的行政级别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