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管理银行三类账户

2024-05-10

1. 如何管理银行三类账户

具体如下:
Ⅰ类户是全功能账户,是我们熟知的借记卡,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支取现金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个人的工资收入、大额转账、银证转账,以及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业务应当通过I类户办理。
Ⅱ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其中,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Ⅲ类户可以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Ⅲ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其中,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

如何管理银行三类账户

2. 如何使用银行账户及其分类

 一、单位银行账户分类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1.基本存款账户
  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
  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
  2.一般存款账户
  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
  3.临时存款账户
  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
  4.专用存款账户
  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建设资金;
  (2)更新改造资金;
  (3)财政预算外资金;
  (4)粮、棉、油收购资金;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期货交易保证金;
  (7)信托基金;
  (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11)住房基金;
  (12)社会保障基金;
  (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二)核准类账户和备案类账户
  1.核准类账户
  核准类账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
  核准类账户主要有: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专用存款账户。
  2.备案类账户
  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即可,不需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核。
  备案类账户主要有:
  (1)一般存款账户;
  (2)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3. 如何管理自己银行三类账户

银行三类卡具体如下:
Ⅰ类户是全功能账户,是我们熟知的借记卡,可以办理存款、转账、消费缴费、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支取现金等,使用范围和金额不受限制。个人的工资收入、大额转账、银证转账,以及缴纳和支付医疗保险、社会保险、养老金、公积金等业务应当通过I类户办理。
Ⅱ类户可以办理存款、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Ⅱ类户还可以办理存取现金、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可以配发银行卡实体卡片。其中,Ⅱ类户非绑定账户转入资金、存入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消费和缴费、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取出现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1万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20万元。
Ⅲ类户可以办理限额消费和缴费、限额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业务。经银行柜面、自助设备加以银行工作人员现场面对面确认身份的,Ⅲ类户还可以办理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业务。其中,Ⅲ类户账户余额不得超过1000元;非绑定账户资金转入日累计限额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为10万元;消费和缴费支付、向非绑定账户转出资金日累计限额合计为5000元,年累计限额合计为10万元。

如何管理自己银行三类账户

4. 银行账户特点的有哪些

银行结算账户-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点      
(1)办理人民币业务。这与外币存款账户不同,外币存款账户办理的是外币业务,其开立和使用要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    

(2)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这是与储蓄账户的明显区别。储蓄的基本功能是存取本金和支取利息,但是不能办理资金的收付。    

(3)是活期存款账户。这与单位的定期存款账户不同,单位的定期存款账户不具有结算功能。

5. 银行账户是如何分类与使用

一、单位银行账户分类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2.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4.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建设资金;
(2)更新改造资金;
(3)财政预算外资金;
(4)粮、棉、油收购资金;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期货交易保证金;
(7)信托基金;
(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11)住房基金;
(12)社会保障基金;
(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二)核准类账户和备案类账户1.核准类账户核准类账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核准类账户主要有: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专用存款账户。2.备案类账户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即可,不需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备案类账户主要有:
(1)一般存款账户;
(2)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银行账户使用的相关规定第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第二,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按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第三,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第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第五,企业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第六,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后,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信息。第七,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更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谋取利益。第八,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第九,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第十,对存款人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生效日制度,即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在正式开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除资金转入和现金存入外,不能办理付款业务,三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

银行账户是如何分类与使用

6. 特殊的银行账户有几类,如何管理

  1.个人银行账户的管理
  鉴于单位(组织)与个人在信用、风险、保密、税收、管理等方面的诸多差异,笔者认为对单位银行账户与个人银行账户应予以区分。
  借鉴国际通行做法并考虑我国实际,个人银行账户可以分为个人定期存款账户和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两类。个人活期存款账户又可以细分为存折户(不可以使用信用支付工具)、支票户(可以使用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户三种,不再划分个人储蓄账户和结算账户。个人账户的资金性质界定为储蓄存款。个人活期存款账户中的支票户须纳入人民银行账户管理数据库,核发开户证。其他账户由开户的商业银行建立数据库进行管理。
  对个人支票户的管理应坚持:实行实名制,凭有效身份证明开立账户,不得由他人代理开户手续;对存款人的资格从严控制并要求提供担保;强化资金来源的监督,必须是个人的合法收入或个人贷款转存,必要时须向开户银行提供纳税证明等文件;可以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支取现金;计付利息并征收利息税;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不得查询、冻结、扣划账户存款。
  个体工商户、农村专业户和承包户因经营活动开立的银行账户应使用商号作为账户名称,性质为单位账户,不得以个人姓名作为账户名称。采用承包经营方式的工商企业,其承包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开立单位账户,必须以被承包单位名称开立单位银行账户。
  2.
证券保证金账户的管理。
  通过证券保证金账户进行洗钱、套取现金等已成为当前逃避银行账户管理、现金管理,进行犯罪活动的新动向,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建议人民银行总行尽快会同证监会制定《证券保证金账户管理办法》以及商业银行代理证券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坚持证券保证金账户与券商分离的原则。通过银证联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开立专用存款账户的办法,解决证券保证金问题。这样既可免除投资者在银行与证券公司之间将存款转来转去,又可以避免券商挪用客户保证金、单位存款人挪用银行贷款进行股票投机炒作,还可以增加商业银行储蓄存款,避免储蓄存款分流(目前招商银行与国通证券公司已有成功的合作经验)。在未实现证券保证金账户与券商分离前,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公司开立的证券保证金账户必须向人民银行申报、核报、核准,比照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3.行政机关银行账户的管理
  国家行政机关不同于企业,其财务收支已纳入国家预算。应体现财政部门对其的监督。人民银行应会同财政部门结合财政支付体系的改革(如建立国库单一制度、政府采购制度等),另行制定《行政机关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应比照行政机关管理。
  4.金融机构银行账户的管理
  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是经营货币特殊商品的特殊企业,其经营过程具有特殊性,监管部门的监管具有特殊性。其资产的流动性与支付能力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国家金融秩序的稳定,必须加强对其银行账户的管理。人民银行须制定《金融机构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坚持备付金(含同业往来)账户与费用账户分开的原则,强化账户管理;金融机构开立费用账户必须向人民银行申报、核准,备付金账户必须向人民银行备案;备付金账户必须在人民银行开户,因清算需要可以在商业银行开立若干同业往来账户,备付金账户、同业往来账户不得冻结;费用账户只能一个商业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因基本建设特殊需要可以开立辅助或专用存款账户。
  5.单位定期存款账户的管理
  以单位定期存款账户为存款人的专用存款账户,考虑定期存款与活期存款在管理上的差异性和特殊性,可不实行核准制度,由商业银行每日最迟次日上午向人民银行申报当日新开立与到期的存款人定期存款账户信息,内容包括存款人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开户银行、质押情况等。
  6.存款人异地银行账户的管理
  随着网上支付业务的发展,网上银行的出现,存款人异地开户将会越来越多。《银行账户管理条例》应有一定的前瞻性与超前性,应对存款人异地开户的管理作出规定。总的原则应是允许异地开户,但要强化管理。存款人异地开户,应按属地原则向当地人民银行申报、核准,核发开户证,同时须向开户银行所在地人民银行申报账户信息,纳入其账户管理数据库。

7. 银行账户的分类与使用是怎么规定的

一、单位银行账户分类
(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1.基本存款账户存款单位的现金支取,只能通过基本存款账户办理。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同时开立多个基本存款账户。2.一般存款账户该账户可以办理现金缴存,但不得办理现金支取。3.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因临时需要并在规定期限内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人有设立临时机构、异地临时经营活动、注册验资情况的,可以申请开立临时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的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2年。4.专用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有特定用途资金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而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对下列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存款人可申请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1)基本建设资金;
(2)更新改造资金;
(3)财政预算外资金;
(4)粮、棉、油收购资金;
(5)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6)期货交易保证金;
(7)信托基金;
(8)金融机构存放同业资金;
(9)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
(10)单位银行卡备用金;
(11)住房基金;
(12)社会保障基金;
(13)收入汇缴资金和业务支出资金;
(14)党、团、工会设在单位的组织机构经费;
(15)其他需要专项管理和使用的资金。
(二)核准类账户和备案类账户1.核准类账户核准类账户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开立的银行结算账户。核准类账户主要有:
(1)基本存款账户;
(2)临时存款账户(因注册验资和增资验资开立的除外);
(3)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4)人民银行另有规定的专用存款账户。2.备案类账户通过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向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备案即可,不需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审核。备案类账户主要有:
(1)一般存款账户;
(2)非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二、银行账户使用的相关规定第一,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的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第二,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按规定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第三,存款人可以自主选择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存款人到指定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第四,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进行偷逃税款、逃废债务、套取现金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第五,企业应加强对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第六,存款人收到对账单或对账信息后,应及时核对账务并在规定期限内向银行发出对账回单或确认信息。第七,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更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谋取利益。第八,存款人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必须与开户银行核对银行结算账户存款余额,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和开户许可证,银行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销户手续。存款人未按规定交回各种重要空白票据及结算凭证的,应出具有关证明,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承担。存款人尚未清偿其开户银行债务的,不得申请撤销该账户。第九,单位从其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每笔超过5万元的,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相应的付款依据。从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支付给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款项应纳税的,税收代扣单位付款时应向其开户银行提供完税证明。第十,对存款人开立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实行生效日制度,即单位银行结算账户在正式开立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除资金转入和现金存入外,不能办理付款业务,三个工作日后方可办理付款。

银行账户的分类与使用是怎么规定的

8. 银行账户的四种类型

银行账户的四种类型如下:1、结算类型;2、盘存类型;3、资本类型;4、调整类型。银行账户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往来账户的总称。银行账户可分为存款账户、信用卡,或金融机构提供的其他类型账户。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一家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账户是客户在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贷款账户、往来账户的总称。在我国,按规定,凡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及企事业单位,均须在银行开立账户。按照用途的不同,银行账户可分为基本账户、专用账户和辅助账户三类。在银行会计核算的账务组织中,为了保证账簿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而设置的明细分类账户和总分类账户,是对银行业务及财务活动所引起的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进行明细和汇总的分类记录和反映。每一个账户都有一个名称,用以说明该账户核算的经济内容。账户是根据会计科目设置的,因此账户的名称必须与会计科目一致。会计科目的名称就是账户的名称,会计科目规定的核算内容就是账户应记录反映的经济内容,因而账户应该根据会计科目的分类相应地设置。如企业要开设资产类账户、负债类账户、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成本类账户、损益类账户;从需要和科目的特点出发,根据总分类科目、二级科目和明细分类科目开设相应的账户,以便于分类、归集、总括和具体、详细地核算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