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转让的定义

2024-05-19

1. 应收账款转让的定义


应收账款转让的定义

2.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会计分录

老准则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如果是新准则的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000
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
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
在受让期间,银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如在规定期限内银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

基本程序:
①顾客向公司购货,公司开票,销售成立。
②公司于商品发出前,请求代理商作信用审查,出售应收账款。
③代理商审查应收账款的品质,经信用批准后同意受让。
④代理商根据发票金额,预留应由公司负担的销售折扣、销货退回与折让及应收取的佣金,将款项提前支付给出售应收账款的公司。
⑤公司发货,通知顾客其账款已出售给代理商。
⑥顾客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代理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转让

3.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会计分录

老准则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如果是新准则的如下:
借:银行存款 90000
营业外支出 10000
贷:应收账款 100000
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
在受让期间,银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如在规定期限内银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

基本程序:
①顾客向公司购货,公司开票,销售成立。
②公司于商品发出前,请求代理商作信用审查,出售应收账款。
③代理商审查应收账款的品质,经信用批准后同意受让。
④代理商根据发票金额,预留应由公司负担的销售折扣、销货退回与折让及应收取的佣金,将款项提前支付给出售应收账款的公司。
⑤公司发货,通知顾客其账款已出售给代理商。
⑥顾客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代理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应收账款转让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会计分录

4. 应收账款质押债权转让与应收账款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应收账款质押和转让是利用应收账款融资的两种主要形式,既有相关性,又有差异性。两者法律性质、生效前提、权利实现方式不同。两者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公示系统办理登记。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一)、法律性质不同
应收账款质押属权利质押,是一种融资担保方式,以此可以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多种银行融资业务。
应收账款转让属债权让与或转让,其本身即为一种融资方式。在银行业务操作中,保理业务与应收账款转让存在一定关系,保理是以应收账款转让为核心,兼具应收账款催收、销售分户账管理、信用风险担保等一系列服务的综合性金融服务。
(二)、生效前提不同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是质权设立的要件,即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未经登记,不产生物权效力,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
应收账款转让登记是对抗善意第三人的要件,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债权转让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通知,未通知债务人,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三)、权利实现方式不同
应收账款质押中,首先由出质人清偿债务,在其不能履行清偿义务或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条件成立时,质权人才有权收取质押的应收账款,并就该应收账款及其收益优先受偿。
应收账款转让生效后,在全部让与的情形,该债权转移给受让人,应收账款的原债权人(即转让人)退出应收账款的原债权债务关系,受让人取代转让人而成为债权债务关系中新的债权人,受让人可以直接以应收账款债权人的身份向应收账款债务人催收款项。
四、多重行权效力不同
在同一应收账款上设立多个质权的,质权人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行使质权。基于同一合同或收费权等产生的债权,不能按份或分割质押给多个债权人,只能全部质押给同一质权人,在后登记的质权人,只能按照登记的时间顺序,顺位获得清偿。但为了控制风险,应当仅接受应收账款全额质押,不能接受应收账款部分质押。
将同一应收账款进行多重转让,会使受让人在对该项应收账款行使权利时受到阻碍,从而造成权利冲突。
应收账款质押债权转让与应收账款转让主要区别点是法律规定以及实现方式不同,质押权不能与债权分离,也不能单独转让。关于债权转让,需要将质押权一起转让,特殊情况除外。两者用不同的转让方式来实现,质权人是无法将质物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的。

5.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会计分录

老准则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如果是新准则的如下:借:银行存款 90000营业外支出 10000贷:应收账款 100000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在受让期间,银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如在规定期限内银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摘要】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会计分录【提问】
老准则的会计分录是正确的,如果是新准则的如下:借:银行存款 90000营业外支出 10000贷:应收账款 100000应收账款转让是指银行为解决客户因应收账款增加而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而及时向客户提供的应收账款转让的融资便利。在受让期间,银行委托转让人(销售商)负责向购货商催收已转让的应收账款,如在规定期限内银行未能足额收回应收账款,则由转让人无条件地回购未收回的部分。【回答】
基本程序:①顾客向公司购货,公司开票,销售成立。②公司于商品发出前,请求代理商作信用审查,出售应收账款。③代理商审查应收账款的品质,经信用批准后同意受让。④代理商根据发票金额,预留应由公司负担的销售折扣、销货退回与折让及应收取的佣金,将款项提前支付给出售应收账款的公司。⑤公司发货,通知顾客其账款已出售给代理商。⑥顾客直接将货款支付给代理商。【回答】
企业的应收账款转让怎么做会计分录【提问】
应收账款转让的会计分录
转让时: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实际支付的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收到偿还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回答】

应收账款债权转让会计分录

6. 应收账款转让的概念


7. 应收账款转让的应收账款转让

 (1)及时回笼资金,避免企业因赊销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2)改善企业的财务状况、提高资产的流动性;(3)为企业的赊销提供了便利。 (1)转让人应符合的条件:a.原则上是银行信用评级为AB级以上的优质客户;b.经营状况良好,产品市场稳定;c.符合银行规定的免担保借款人资格;d.应本行要求能如实提供财务状况、经营状况、购货商名录及资信等情况;e.转让人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2)受理的应收账款须符合的条件a.转让人采用赊销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所产生的应收账款;b.产生于合法真实的、无贸易纠纷的商品交易;c.转让人与购货商已签定了销售合同,且已出具该销售合同项下的销售发票和发货证明;d.应收账款原则上属于30天内新发生的。 转让人除向银行提交流动资金贷款要求的材料之外,还需办理以下手续:(1)提交应收账款转让业务申请书,并附应收账款明细清单;(2)提交销售合同正本或副本,应收账款的商业发票和发货证明;(3)提交购货商的基本情况及资信情况;(4)银行审批同意后,与转让人签定《应收账款债权转让协议》;(5)转让人应在协议签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原件提交购货商,将复印件提交银行留存。

应收账款转让的应收账款转让

8. 对将来发生应收账款债权的转让有效吗

法律分析:债权人能够将合同的权益全部或者局部转让给第三人,单从条款上看,并未提及合同是仅指现存的合同权益还是也包括将来合同的权益。但从当前我国的主流理论观念及司法理论看,还不支持将来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效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九百二十九条 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受托人超越权限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