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电视问政是怎样的参加提问的?

2024-05-10

1. 武汉电视问政是怎样的参加提问的?

  不缴土地转金,国家损失1千多万,收了购房钱拒不办“双证”,一百多户损失5千多万是失误!是欺骗!是勾结!请予评判!!

  《情况简述》2005年9月武汉市发布了“武汉市无线电线材厂等68户企业债权打包处置公告”武汉压敏电阻属于其中1家企业,债权金额为743万元房屋抵押破产分配,由武汉市市佳仁房产营销有限公司接收该厂,并在原旧厂区厂房的基础上改造为住房作为《存量房》对外出售。所得金额为五、六千万元,企业负责人陈长征可谓是一夜暴富。他利用各种欺骗手段,竟然不依法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不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就在洪山区土地规划局的鼻子底下堂而煌之的将该厂的旧厂房改造登报售房。连土地规划局地籍科的龙飞工程师都感到奇怪。他气愤地说:“陈老板应缴1千多万元的土地变更转让金,他一直赖着不缴。”
  由于陈长征不缴土地变更出让金,我们购房者一直办不了“土地使用权证”,而陈长征给我们个别购房的“房产证”仅仅是复印件。而原件他始终不给,陈长征收取办理费时合同明白承诺180天将“双证”办到购房者手中,几年过去了谁也是没有见到“双证”。购房者到武汉市土地规划局和信访办走访,他们把事情推到武汉市洪山区信访办,信访办又推洪山区土地规划局,而雷局长就是不见面,龙飞工程师挡架,就发了以上的感慨。购房者被陈老板和政府办事长官像踢皮球式地踢来踢去。陈长征骂土地局并且要购房者组织起来围攻土地局;土地局要我找陈老板。这到是怎么回事,1千多万的土地费(据陈长征说洪山区土地局不敢来收)。而一百多户购房者拿不到“双证”依据《物权法》那就是白送给了开发商五六千万元。
  综上述情况本小区居民提出如下要求:
  (一)要求政府主管部门责成武汉佳仁房产营销有限公司尽快兑现与每户的合同承诺,尽快办好“办证”。
  (二)要求退还超出国家规定收取的费用。
  (三)宪法规定,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既然合同上明文规定购房者(即乙方)不能按期付款要受罚。而在合同的附件一:第五条甲方承诺在交房之日起180天个工作日内,将房产主证、土地证办到乙方名下,现过都超过多年,应依法由甲方赔偿乙方的违约金。
  (四)开发商声称国土局换人不办事这种说法的根据,如属恶意中伤国土局,应受惩戒。
  (五)根据陈长征发给少数购房者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将房屋规划用途填写为“办公房”这是明显欺诈。我们每户购房前来购买时,都是来购住房,且所售房屋结构也属于住房,我们决不承认是办公用房,请相关单位查实、开发商陈长征惯用瞒天过海的欺骗手法。给予揭露,并给予惩戒。
  武汉市洪山区街道口23号畔山庭院居民
  201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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