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出口退税?什么叫外汇核销?

2024-05-10

1. 什么叫出口退税?什么叫外汇核销?

  问题一、出口退税:
  我将用白话的方法写写这部分,帮助大家理解。

  首先,从总的方面说,国家是鼓励出口的,赚外国人的钱呀。用实际行动表示,就是对出口环节的增值税免收或者部分免收了,之前环节产生的进项税怎么办呢?退给你。这么好的政策谁可以用呢?当然也是有规定的,主要就是两类:生产企业自营出口 、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出口的。在实际应用中,我们国家的出口体制还不完善,拥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只有少部分,其他非生产性企业出口还是得老老实实交税;还有很多资源性商品当然也不能鼓励出口呀,要不中国的矿产、稀有金属不都跑到国外去了。
  这么一算,国家的出口政策就分成了三类。一类是出口免税并退税的。出口环节不交增值税、消费税,还把以前交了的进项税退给你。爽呀。第二类是出口免税但是不退税。这一类说白了也和上一类一样。因为出口的货物在前一道环节里面本来就是免税的,当然也没有什么退税了,还想国家做亏本买卖不成。第三类就比较惨啦,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主要是税法列举的限制或者禁止出口的货物,比如天然的牛黄呀、麝香、白银呀,都是好东东。
  《税法》书上还列了很多条文、框框,我的意见是估计出不了什么大题,最多出选择,看看得了,实在头痛不看也行,我们从大的方向把握就行。万一做题时碰到,再细看吧。

  现在来说最重要的一部分,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书上列了好多公式、例子,其实搞懂基本原理也就一通百通了。)
  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生产企业适用的,叫做“免、抵、退”方法;一种是“先征后退”的方法,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贸企业。

  先来看“免、抵、退”方法。
  我们前面说了,国家政策规定,出口环节免收增值税,把前一个环节的进项税退给企业。但是是把所有的进项税都返给企业吗?不是的,不同的货物有不同的退税率,总共有六档:17%、13%、11%、8%、6%、5%,那上一个环节的进项税(一般是17%和13%)和出口环节的退税就有了个差额,这个差额是国家不退给你的,专业术语就是“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计算公式书上有,大家自己看看,这里不列了。
  这里另一个问题又来了。我们知道企业生产货物是买进一批原材料生产,生产出来的产品可能一部分在国内销售了,一部分出口了。内销的这部分有销项税、进项税,而出口的部分没有销项税只有进项税。怎么区分哪些是内销货物应该负担的进项税还是出口货物应该负担的进项税呢?在实际工作中是很难办到的。但难不倒英明神武的政策制定者,可以从企业整体来考虑这个问题。计算企业整体的当期应纳税额。还是按销项减进项的基本思路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只是这里的销项是指内销的销项,而进项里面是要扣除出口环节由于税率差而不让退的部分,即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的税额,当然上一期留下来没有抵完的税额也要减去。这一步就是所谓的抵税,说白了就是用出口货物的应该退的进项税抵顶内销货物的销项税。
  如果当期应纳税额算出的数是正的,说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没有抵完,那您就老老实实的交税吧,交的这部分是内销货物销项扣掉了国家应该退给你的进口货物的进项的。如果当期应纳税额是负数,恭喜您,国家还得退钱给你,是不是前面算出来的钱都退给你呢,才不呢,有个标准的,这个标准就是出口货物按退税率算国家最多退给你的钱,官话叫做“免抵退税额”。如果前面算的数比这个数少,就按你算出的当期应纳税额退给你,如果前面算的这个数比它多呢,那对不起国家只能按最多退给你的钱算呀,多出的部分怎么办,留到下一期继续抵吧。
  这个大部头终于说完了,也不知道大家明白没有。总结一下吧。
  第一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离岸价格×外汇牌价×(增值税率-出口退税率)
  第二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免抵退税不得免抵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第三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的退税率
  第四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五步——确定免抵税额
  这里还涉及到一个问题,就是出口公司有进料加工业务。根据国家进口政策的规定,进料加工部分在进口的时候就没有收增值税,那出口时这部分当然也不能算退税了,那怎么算呢?和上面这些业务相比,只是在出口货物离岸价里包含了进料部分,抛去这部分就行了。也就是在上面公式的第一步和第三步中离岸价减去进料部分。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就很简单了。“先征后退”的方法,用不含税购进金额乘以退税率就行了。
  问题二、外汇核销单:

  1.“出口外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2.出口要用到核销单,是国家为了要对外汇进行管制,要求进出口企业对于出口的每批货物,在规定期间内办理核销退税。说得简单点,就是你出口了多少价值的货物,这些钱是外汇,必须每分都要收回来,其实这也是国家在帮进出口个企业降低风险。

  3.在没有实行核销单制度以前,国营外贸公司的一些腐败分子将公司的货物大量运送到国外,而对应收的货款则称死帐或坏帐,实际是留在了国外与进口商瓜分了。对此外管局实行了外汇核销制度,每一笔出口货物都要凭国外进款水单和报关单、核销单核销,如没有水单,就证明货已出而款未进,这样就不能核销。外管局对此会限制核销单的发放,直至取消违规公司的出口权。

什么叫出口退税?什么叫外汇核销?

2. 出口退税是不是必须收到外汇

出口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Hui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出口退税的条件如下: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向海关办理出口手续,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在规定的出口退(免)税申报期内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口货物的退(免)税;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退(免)税规定的,应当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退(免)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出口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生退货或者退关的,纳税人应当依法补缴已退的税款。

3. 出口退税是不是必须收到外汇

出口退税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输出关口,它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两种形式。区别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Hui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出口退税是不是必须收到外汇

4. 出口不收汇,能退税吗?


5. 出口不收汇,能退税吗?

出口不收汇办理退税的情况,有,但是有条件。如下:
出口货物因以下所列原因导致不能收汇的,提供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即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
2、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
3.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
5.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

扩展资料:
是国家为了鼓励外国投资者将从企业取得的利润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而制定的一项优惠政策。具体内容是:
1.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将从该企业取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该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者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所得税税款的40%。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2.外国投资者将其从企业分得的利润在中国境内直接再投资举办、扩建产品出口企业或者先进技术企业,以及外国投资者将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企业分得的利润直接再投资于海南经济特区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和农业开发企业。
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可以全部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再投资不满5年撤出的,应当缴回已退的税款。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退税

出口不收汇,能退税吗?

6. 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后的外贸流程?

现在外贸出口申报与过去外贸出口申报的区别在于:
取消了核销单,少了外汇核销这一步操作;多了外汇管理应用服务平台上预收预付实际发生三十日内要进行报告这一步操作。
取消了延期申报。放宽了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由原来的90天调整为最长470天。所以当年发生的业务都可在次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申报。
即“在出口贷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凭证申报退(免)税”。
核销程序:
1、有出口收汇货物的单位,应该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2、货物出口时,将出口收汇核销单与其他所需要的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申报;货物放行大约一周时间以后,出口人将海关签章后退回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其他有关单据取回留存,准备收汇核销时使用。
3、银行收到外汇货款以后,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将外汇货款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代替国际买入出口人收到的外汇贷款,同时,将相应金额的人民币打入出口人帐户,并且以水单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应该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凭银行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外汇水单等单证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工作。
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对报关网络记录、报关单证的检查核对后,认为该笔业务出口、收汇等事宜属实后,便同意出口人的外汇核销,即认定该笔出口业务已经完成。

扩展资料:
核销的流程:
以下是关于核销的理论操作程序:
1、出口单位领核销单
2、出口单位向海关交验核销单,海关审验后,退回给出口单位。
3、货物出口后,将有关单据及附有核销单编号的发票交银行收汇,同时,将核销单存根及有关单据送还签发核销单的外汇局
4、银行收妥货款后,将结汇水单退出口单位
5、出口单位将银行确认货款已经收回的结汇水单和由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送外汇局,核销该笔收汇。

未核销:
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简称逾期未核销,是指货物出口后,出口单位超过预计收汇日期30天未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单位应当及时收汇并办理核销手续,远期收汇的还应及时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尽力避免逾期未核销的发生。
出口单位接到外汇局“催核通知书”后,应当对照“逾期未核销清单”进行认真清理,核对、确认数据,及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对无法办理核销的,应主动向外汇局说明情况,接受外汇局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逾期未核销情况严重的,应接受外汇局的处罚决定。
如数交纳罚款,并积极整改。对逾期后又收回外汇的,应向外汇局说明情况,按照正常核销要求提交的单证办理核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收汇核销

7. 核销单取消以后, 出口退税的流程

1、当月出口的货物,一定要在“出口货物明细录入”录入,当月出口当月录入并且当月做销售收入,一般情况下关单是收不回来的,所以只能做单证不齐,2、前期单证收齐,顺便说下新政策,现在单证收齐没有90天限制,截止到2013年4月15日之前做单证收齐都可以,既然没有90天限制了,给企业留得时间是很富裕的,企业可以是自身情况来做单证收齐,如果收到报关单了,可以做单证收齐,如果觉得留抵税额不够,可以不做,灵活点,具体方法是在“收齐出口货物明细录入”里把报关单填上就可以了,3、这两步做完后就可以预审了,先一致性检查,然后生成预审明细数据,压缩或不压缩,视情况而定,通过擎天传送平台上传给税务局进行预审,4、等税务局预审完毕后,会上传反馈信息,企业下载下来,在退税系统“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反馈信息读入”读入下载下来的反馈信息,然后撤销已申报数据,接着反馈信息处理,最后是疑点查询,如果有疑点,那就进行调整,调整完了再进行预审,如果没有疑点,那就进行下一步,5、“生成明细申报数据”,这个是进行正式申报时用的,6、“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这个根据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数据填就可以了,7、“免抵退汇总表录入”,这个是系统自动生成的,一路回车键直到出现“保存”,附表不用填,8、生成汇总数据,9、打印纸质资料连同电子数据进行正式申报,简单点就这么个过程吧
对了还有电子口岸,现在电子口岸只需要做出口退税模块就行了,在里面主要操作就是报送报关单数据

核销单取消以后, 出口退税的流程

8. 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后的外贸流程?

现在外贸出口申报与过去外贸出口申报的区别在于:
取消了核销单,少了外汇核销这一步操作;多了外汇管理应用服务平台上预收预付实际发生三十日内要进行报告这一步操作。
取消了延期申报。放宽了企业申报退税的期限,由原来的90天调整为最长470天。所以当年发生的业务都可在次年四月三十日前完成申报。
即“在出口贷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凭证申报退(免)税”。
核销程序:
1、有出口收汇货物的单位,应该到当地外汇管理部门申领经过外汇管理部门加盖“监督收汇”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
2、货物出口时,将出口收汇核销单与其他所需要的报关单据一起向海关申报;货物放行大约一周时间以后,出口人将海关签章后退回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单以及其他有关单据取回留存,准备收汇核销时使用。
3、银行收到外汇货款以后,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将外汇货款按照当天的外汇牌价代替国际买入出口人收到的外汇贷款,同时,将相应金额的人民币打入出口人帐户,并且以水单的形式通知出口人。
4、出口人应该在一定时间期限内,凭银行签章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报关单、外汇水单等单证到外汇管理部门进行出口收汇核销工作。
外汇管理部门通过对报关网络记录、报关单证的检查核对后,认为该笔业务出口、收汇等事宜属实后,便同意出口人的外汇核销,即认定该笔出口业务已经完成。

扩展资料:
核销的流程:
以下是关于核销的理论操作程序:
1、出口单位领核销单
2、出口单位向海关交验核销单,海关审验后,退回给出口单位。
3、货物出口后,将有关单据及附有核销单编号的发票交银行收汇,同时,将核销单存根及有关单据送还签发核销单的外汇局
4、银行收妥货款后,将结汇水单退出口单位
5、出口单位将银行确认货款已经收回的结汇水单和由海关退回的原核销单送外汇局,核销该笔收汇。

未核销:
出口收汇逾期未核销简称逾期未核销,是指货物出口后,出口单位超过预计收汇日期30天未到外汇局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出口单位应当及时收汇并办理核销手续,远期收汇的还应及时办理远期收汇备案手续,尽力避免逾期未核销的发生。
出口单位接到外汇局“催核通知书”后,应当对照“逾期未核销清单”进行认真清理,核对、确认数据,及时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
对无法办理核销的,应主动向外汇局说明情况,接受外汇局的现场和非现场检查;逾期未核销情况严重的,应接受外汇局的处罚决定。
如数交纳罚款,并积极整改。对逾期后又收回外汇的,应向外汇局说明情况,按照正常核销要求提交的单证办理核销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口收汇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