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对教师指导省级比赛获一等奖对评职称评定的规定

2024-05-20

1. 湖北省对教师指导省级比赛获一等奖对评职称评定的规定

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2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四)按规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职业资格;(五)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摘要】
湖北省对教师指导省级比赛获一等奖对评职称评定的规定【提问】
亲亲能把问题详细一点嘛【回答】
湖北省对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比赛获一等奖后,指导教师在今后的评职称评定中是否有破格的规定或优先评职称。【提问】
亲亲,破格规定是没有的,但是优先评职称是肯定的。【回答】
有这个奖项那么肯定会有优势【回答】
一、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积极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服务;(二)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年度考核和任职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2年内考核必须有一次为优秀;(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四)按规定取得中小学教师职业资格;(五)外语、计算机应用、水平能力测试和继续教育符合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六)身心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回答】

湖北省对教师指导省级比赛获一等奖对评职称评定的规定

2. 湖北省特级教师名单2022

第十一批特级教师评选面向我省中小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及教师发展机构等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评选对象应在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有效信息。第十一批特级教师合计评选416名,其中“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级教师”80名。
申报评选实行限额推荐、差额评选,各地应严格按照下达指标(见附件1)推荐。其中,学校正职领导推荐比例控制在10%以内,教研员控制在5%以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特级教师”指标专项专用。

3. 湖北省特级教师几年评选一次

四年。

“特级教师”是国家为了表彰特别优秀的中小学教师而特设的一种既具先进性、又有专业性的称号。特级教师应是师德的表率、育人的模范、教学的专家。
1978年12月,教育部和国家计划委员会联合颁发《关于评选特级教师的暂行规定》,指出:为了提高人民教师的社会地位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作用,对于优秀教育工作者,应当大力表扬和奖励,对于特别优秀的教师,可定为特级教师。
评选对象:在职中小学、师范学校、盲聋哑学校、教师进修学校、教学研究机构、校外教育机构和幼儿园教师,及原有教学水平较高、长期从事教学、领导教育工作有特长的校长、教导主任和园主任。


评选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特级教师评选规定》(教人〔1993〕38号),特级教师的条件如下: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方针;一贯模范履行教师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中小学校高级教师职务。对所教学科具有系统的、坚实的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教学经验;精通业务,严谨治学,教育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或者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班主任工作方面有突出的专长和丰富的经验,并取得显著成绩;在教育教学改革中勇于创新或在教学法研究、教材建设中成绩卓著。在当地教育界有声望。
(三)在培训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方面做出显著贡献。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特级教师

湖北省特级教师几年评选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