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基惠民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和管理

2024-05-14

1. 强基惠民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和管理

法律分析:一、做到广泛征求意见、确保项目符合民意。
二、做到规范资金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三、做到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四、做到资金使用公开,确保群众监督有力。
确保强基惠民资金专款专用,专门为驻村工作队制作发放《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为民办实事资金使用明细表》,并要求驻村工作队将每季度强基惠民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填写在明细表中,并在村务公开栏、活动宣传栏等平台进行藏汉双语公示,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杜绝发生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为民办实事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做到项目资料整理规范、确保文件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十四条 国家通过提高劳动者的积极性和技术水平,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完善经济管理体制和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实行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责任制,改进劳动组织,以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发展社会生产力。 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国家合理安排积累和消费,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 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强基惠民工作经费使用范围和管理

2. 强基惠民工作经费使用原则

一、做到广泛征求意见、确保项目符合民意。
二、做到规范资金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三、做到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四、做到资金使用公开,确保群众监督有力。
一、工程施工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一、合同签订审核;二、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起草、谈判和组织会签。合同应做到内容合法、条款齐全、文字清楚、表述规范、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明确、期限和数字准确;三、合同按照规定审批顺序全部完成后,由合同预算部按照审批意见和即将最终签字、盖章的合同文本对照,有添加或需要修改的及时更正,确认无误后,按照公司印章使用管理规定办理签字盖章手续。
二、关于饭补的法律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从制定主体、公文种类、管理事项等方面,确定纳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标准和范围,编制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明确规范性文件的公文种类,列明规范性文件管理事项类别。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均要纳入合法性审核范围,确保实现全覆盖,做到应审必审。行政机关内部执行的管理规范、工作制度、机构编制、会议纪要、工作方案、请示报告及表彰奖惩、人事任免等文件,不纳入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范围。
三、一平台三机制内容
一是建立全省统一的救助平台,实现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全覆盖。围绕巩固“两不愁三保障”,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建立全省统一的救助平台,开发简便实用的APP,建立各职能部门组成的响应机制,让农村低收入人口遇到困难时能够随时随地提出申请、第一时间获得救助,确保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以及收入有保障。
二是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加强脱贫地区产业长期扶持培育,建立龙头企业绑定合作社、合作社绑定农户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推动农业生产经营“统一提供订单、统一种植规范、统一价格收购、统一加工检验、统一包装储存、统一销往市场”,进一步提升产业组织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细化完善产业选育、科技服务、产销对接、财政奖补、金融支持、保险保障等方面配套政策,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将小农户带入大市场。
三是建立股份合作机制,实现村集体经济全覆盖。鼓励支持村集体整合各类资源要素,通过组建集体公司或与龙头企业合作等方式,建立公开透明的股份合作机制,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建立健全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完善村集体经济运营管理办法,健全利益分配机制,村集体经济收入重点用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基本生活保障,投入有利于促进共同富裕的项目和产业,合理兴办各项公益事业,带动村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四是建立扶志扶智长效机制,实现培训就业全覆盖。以提高农村低收入人口就业能力为导向,加强培训机构和师资队伍建设,丰富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培训后真正让低收入群众有“一技之长”。加强与劳务输入地对接,用好东西部协作机制,培育区域劳务品牌,提高低收入人口外出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发挥财政资金项目吸纳就业作用,大力推广以工代赈项目实施方式,确保低收入人口培训后有就业、能增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区强基惠民活动办公室联合印发》(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广泛参与。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基本保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推进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立足本区域法律服务发展水平和基层群众最基本、最紧迫的法律需求,实施法律服务项目,把广大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作为工作的重点区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逐步拓展法律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3. 强基惠民工作经费使用原则

法律分析:一、做到广泛征求意见、确保项目符合民意。
二、做到规范资金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三、做到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四、做到资金使用公开,确保群众监督有力。
法律依据:《西藏自治区司法厅、区强基惠民活动办公室联合印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广泛参与。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为基本保障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依托法律专业人才开展法律服务进村(社区),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2.推进法治,服务民生。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满足群众对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的基本需求,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立足本区域法律服务发展水平和基层群众最基本、最紧迫的法律需求,实施法律服务项目,把广大农村尤其是欠发达地区作为工作的重点区域,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逐步拓展法律服务的领域和范围。

强基惠民工作经费使用原则

4. 强基惠民办实事经费使用范围和管理

一、做到广泛征求意见、确保项目符合民意。
二、做到规范资金审批程序,确保资金使用不出问题。
三、做到严把质量关,确保项目保质保量完成。
四、做到资金使用公开,确保群众监督有力。
确保强基惠民资金专款专用,专门为驻村工作队制作发放《创先争优强基惠民活动为民办实事资金使用明细表》,并要求驻村工作队将每季度强基惠民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填写在明细表中,并在村务公开栏、活动宣传栏等平台进行藏汉双语公示,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杜绝发生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截留、挤占、挪用等现象,确保为民办实事资金用在刀刃上。
五、做到项目资料整理规范、确保文件管理制度有效落实。
要求驻村工作队在年底收尾时,将村级(乡级)会议纪要、资金使用明细表、项目竣工报告、项目竣工图片等上报于县强基办,并由县强基办统一归档整理、编制成册,确保项目资料管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