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合同正文的六大条款

2024-05-10

1. 国际贸易合同正文的六大条款

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条款包括数量、包装、价格、保险、支付方式、不可抗力因素、仲裁救济途径、违约金、商检、法律适用等多项条款。国际贸易合同具有国际性、标的物是货物、由一国国境内运输到另一国境内等特征,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贸易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条款:(一)数量条款。此条款只要包括交货数量和计量方法。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知道,尤其在农副产品的交易中由于这些货物的计量不易精确,故为避免争议,应在合同中对交货的数量规定一个机动幅度,也即“溢短装条款”。(二)包装条款。根据《公约》第35条规定,卖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所规定的数量,质量和规格相符,并须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装箱和包装。除双方当事人业已另有协议外。若无约定,则按照同类货物通用的方式进行装箱和包装,如果没有此种通用方式,则按照足以保全和保护货物的方式装箱和包装,否则视为与合同不同。同时,包装条款中须明确国际对运输标志的惯常做法以及订明包装费用由何方负担 .(三)价格条款。价格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有相当突出的作用,直接关系到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和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作价主要有固定价格,滑动价格和后定价格三种方式。在贸易实务中,还应密切注意国际贸易术语的应用。(四)保险条款。由于国际货物买卖风险比较大,故保险条款在合同中就显得非常必要。这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有较大的区别。在货物买卖中,应注意各种贸易术语中保险费用和保险责任的负担。(五)支付条款。国际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规定,货物的结算除了政府记帐的方式外,大部分是通过银行进行现汇结算,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大部分通常都是通过现金或银行转帐进行结算。此条款主要包括支付工具,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六)不可抗力条款。这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例外条款。按照《公约》规定,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以解除和迟延履行合同而不承担责任,只有当既没有不可抗力因素,又有当事人过失的情况下,当事人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七)仲裁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都规定,如双方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我国对外贸易法规定,我国的涉外买卖合同若协商不成,应提交北京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规则进行仲裁。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则相对较少采用仲裁方式来解决争议和纠纷。(八)法律适用条款。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由于涉及合同当事人来自不同的国家,故很有必要设立法律适用条款来规定准据法,以防止在发生争议时无法缺点解释合同和解决争议的法律。一般来说,国际上都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确定,但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还要受到最密切联系原则和公共秩序保留原则的限制 .公约中对当事人意思自治权利的 适用范围规定的更加完备与广泛。而国内货物买卖合同一般都有《合同法》和《民法通则》予以规范调整,故较少设立此条款。 所以,无论是在法律上,还是在实践中,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与国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还是存在一定的差异的,我国《合同法》应当充分地借鉴《公约》,特别是一些在国际贸易中的做法,使之在合同条款的设立上能日趋完善。(九)违约金条款。违约金条款第一不要遗漏,第二要全面,第三幅度可以高,但不要太高,因为太高导致条款无效,等于让裁判庭自己决定。(十)商检条款。商检证书是买卖双方结算、计算关税、判断是非办理索赔的依据。合同应对检验标准、检验期限、凭封单检验还是凭现状检验,以及对标的物质量和数量提出异议和答复的期限做出明确规定,以免进口商拖延不决。(十一)合同文字及其效力条款。合同最好约定以哪种文字为准,尤其是买卖设备等内容复杂的合同。合同还可以约定合同生效的条件,如交付定金后生效等有利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国际贸易合同正文的六大条款

2. 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种类较多,各类合同内容都不尽相同,它们都有着各自特点,但也都有其共同点,从法理上可把合同的基本内容分为三部分:
(1)效力部分
①合同的开头部分。主要包括买、卖双方的全称、住址、订约日期、地址以及同意订约的词句,合同的名称、编号等。
②合同的结尾部分。包括生效日期,合同使用的文字和文本,正本份数,双方当事人的签字。
开头和结尾部分规定了合同的效力范围和有效条件的主要问题,全称为效力部分。如在合同中开头部分注明的订立合同中的时间和地点,它在法律上就表明:第一,除非法律或合同中对合同生效的时间另有规定,否则应以该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第二,如果合同中对该合同所应适用的法律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在发生法律冲突时,按国际私法的法律冲突原则,关于该合同的有效性的问题,一般应由合同成立地法律来确定。
(2)权利与义务部分
此部分是合同内容的主要成份:
①标的物条款(也称商品条款)。主要包括:商品名称、规格、质量、性能、质量、包装等。对有些商品还要商品的生产国别、制造厂商加以规定。
②价格条款。合同中规定的标的物单位和总价的各条文,属于价格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总是以贸易术语为基础和一个特定数额的货币单位来表示商品单位的。如铝锭FOB安特卫普港每吨640英镑单价乘以交易商品的数量,即为总价。价格条款一般应包括价格的计量单位,单位价格金额、计价货币、交货地点的贸易术语。
③保留所有权条款。卖方在收到用现金支付的货款以前,保留货物的合法所有权;如果买方对卖方的货物作出处分,则买方仍是作为卖代理人或受信托人持有此项收益,卖方有权获得此项收益。
④装运和保险条款。主要规定装运时间、装运港与目的港以及装运通知事项。这一条款主要是规定由谁负责投保和支付保险费用、投保险别、保险金额等。此条款规定与所采用的贸易术语有着直接的联系。
⑤支付条款。是指合同中有关买方支付货款的各个条款。包括:支付工具、货币的种类、支付时间、支付的方式,以及卖方为取得货款应提供的单证等各项规定。在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中,一般采用跟单信用证的付款方式,但也有些情况下采用托收方法。
⑥商检条款。是指合同中有关商品检验的条文,通常规定:检验权、检验机构、检验证书、检验时间、地点、检验的方法、检验标准等内容。
⑦负责条款。主要包括:
a.规定构成不可抗力的条件(哪些条件属不可抗力);
b.说明因不可抗力,当事人不能按合同规定履行义务,不应承担责任;
c.规定发生不可抗力的事项时,当事人应如何处置(力争减少损失)。
⑧法律适用条款。以上条款,是双方当事人为一笔买卖交易而明确记载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条款,但这些约定不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各个方面,通常在合同中规定该合同适用的法律,如本合同适用于××国法律。
(3)索赔与争议的解决部分
此部分是关于程序问题的规定。主要包括:
①索赔的手续;
②提出索赔的期限;
③提出索赔所需单证;
④索赔的方式。
如索赔遭到拒绝,在当事人之间就会发生争议。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一般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选择用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因此,合同条款应明确约定是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诉讼。二者选择其一。当事人还可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将争议提交国际法院解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3.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啊!

而据萧先生介绍,国际贸易中卖方违约的主要表现是不在出口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国际贸易纠纷的诉讼和调解方式慧聪网时分贸易纠纷的具体案例各不相同,其解决方式和适用的法律条款也不同。一、合同规定有关条款合同,责任划分条款双方产生纠纷的主要是金光公司没有按期偿还中粮。
  二、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合同总值:3、交货条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规定,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溢短装。4、原产地国别:5、包装:6、装运期: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8、保险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A:信用证L/C。B:即斯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托收。C:汇付、信汇M/F、电汇T/T。〕方式结算。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
,支付条款等等.时间有限,不能进一步了,给你一份合同,你自己,贸易合同中的货运保险条款了解货物运输的投保、英国海运保险的险别和条款;掌握货物运输保险国际货物运输路途长、环节多,运输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风险而造成货物,公司注册部门,法院诉讼记录,银行间往来记录,房产管理部门,财务统计部门,其主要示范条款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啊!

4. 国际贸易中的所有合同条款的内容?

1、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
  货物的品质规格是指商品所具有的内在质量与外观形态�6�8法。商�6�8品质条款的主要内容是品名、规格或牌名�6�8法。商�6�8合同中规定品质规格的方法有两种:凭样品和凭文字与图样�6�8法。商�6�8在凭样品确定商品品质的合同中�6�8,�6�8卖方要承担货物品质必须同样品完全一致的责任�6�8法。商�6�8为避免发生争议�6�8,�6�8合同中应注明“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6�8法。商�6�8凭样品成交适用于从外观上即可确定商品品质的交易�6�8法。商�6�8凭文字与图样的买卖包括凭规格、等级或标准的买卖�6�8,�6�8凭说明书的买卖以及凭商标、牌号或产地的买卖�6�8法。商�6�8对于附有图样、说明书的合同要注明图样、说明书的法律效力�6�8法。商�6�8

  2、货物的数量条款
  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6�8法。商�6�8制定数量条款时应注意明确计量单位和度量衡制度�6�8法。商�6�8在数量方面�6�8,�6�8合同通常规定有“约数”�6�8,�6�8但对“约数”的解释容易发生争议�6�8,�6�8故应在合同中增订“溢短装条款”�6�8,�6�8明确规定溢短装幅度�6�8,�6�8如“东北大米500公吨�6�8,�6�8溢短装3%”�6�8,�6�8同时规定溢短装的作价方法�6�8法。商�6�8

  3、货物的包装条款
  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6�8,�6�8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6�8法。商�6�8包装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包装方式、规格、包装材料、费用和运输标志�6�8法。商�6�8制定包装条款要明确包装的材料、造型和规格�6�8,�6�8不应使用“适合海运包装”、“标准出口包装”等含义不清的词句�6�8法。商�6�8

  4、货物的价格条款
  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6�8法。商�6�8为防止商品价格受汇率波动的影响�6�8,�6�8在合同中还可以增订黄金或外汇保值条款�6�8,�6�8明确规定在计价货币币值发生变动时�6�8,�6�8价格应作相应调整�6�8法。商�6�8

  5、货物的装运条款
  装运条款的主要内容是:装运时间、运输方式、装运地与目的地、装运方式以装运通知�6�8法。商�6�8根据不同的贸易术语�6�8,�6�8装运的要求是不一样的�6�8,�6�8所以应该依照贸易术语来确定装运条款�6�8法。商�6�8如果合同中定有选择港�6�8,�6�8则应定明增加的运费、附加费用应由谁承担�6�8法。商�6�8

  6、货物的保险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保险是指进出口商按照一定险别向保险公司投保并交纳保险费�6�8,�6�8以便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失时�6�8,�6�8从保险公司得到经济上的补偿�6�8法。商�6�8保险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投保人及支付保险费�6�8,�6�8投保险别和保险条款�6�8法。商�6�8在国际货物买卖中�6�8,�6�8保险责任与费用的分担由当事人选择的贸易术语决定�6�8,�6�8因此投保何种险别以及双方对于保险有何特殊要求都应在合同中定明�6�8法。商�6�8此外�6�8,�6�8双方应在合同中定明所采用的保险条款名称�6�8,�6�8如是采用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货物保险条款�6�8,�6�8还是伦敦保险业协会的协会货物险条款以及其制定或修改日期、投保险别、保险费率等�6�8法。商�6�8

  7、货物的支付条款
  支付条款的主要内容包括支付手段、支付方式、支付时间和地点�6�8法。商�6�8支付手段有货币和汇票�6�8,�6�8主要是汇票�6�8法。商�6�8付款方式可以分为两种�6�8,�6�8一种是不由银行提供信用�6�8,�6�8但通过银行代为办理�6�8,�6�8如直接付款和托收;另一种是由银行提供信用�6�8,�6�8如信用证�6�8法。商�6�8支付时间通常按交货与付款先后�6�8,�6�8可分为预付款、即期付款与延期付款�6�8法。商�6�8付款地点即为付款人或其指定银行所在地�6�8法。商�6�8

  8、货物的检验条款
  商品检验指由商品检验机关对进出口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标记、产地、残损等进行查验分析与公证鉴定�6�8,�6�8并出具检验证明�6�8法。商�6�8检验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检验机构、检验权与复验权、检验与复验的时间与地点、检验标准与方法以及检验证书�6�8法。商�6�8在国际贸易中�6�8,�6�8检验机构主要有官方检验机构、产品的生产或使用部门设立的检验机构、由私人或同业协会开设的公证、鉴定行�6�8法。商�6�8检验权与复验权的归属�6�8,�6�8以及检验与复验的时间、地点�6�8,�6�8在国际货物买卖中�6�8,�6�8通常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6�8法。商�6�8检验的标准和方法�6�8,�6�8在国际贸易实践中�6�8,�6�8通常采用以下方法:按买卖双方商定的标准方法、按生产国的标准和方法、按进口国的标准和方法、按国际标准或国际习惯的方法�6�8法。商�6�8检验证书是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数量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的书面文件�6�8,�6�8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6�8,�6�8议付货款并据以进行索赔的重要法律文件�6�8法。商�6�8应按照合同的具体约定出具符合合同要求或某些国家特殊法律规定的检验证书�6�8法。商�6�8

  9、不可抗力条款
  不可抗力条款是指合同订立以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不能避免的、人力不可控制的意外事故�6�8,�6�8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6�8,�6�8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可由此免除责任�6�8,�6�8而对方无权要求赔偿�6�8法。商�6�8一般来说�6�8,�6�8不可抗力来自两个方面;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6�8法。商�6�8前者如水灾、旱灾、地震、海啸、泥石流等�6�8,�6�8后者如战争、暴动、罢工、政府禁令等�6�8法。商�6�8不可抗力是一个有确切涵义的法律概念�6�8,�6�8并不是所有的意外事故都可构成不可抗力�6�8法。商�6�8有时当事人在合同中改变了不可抗力概念通常的含义�6�8,�6�8因此需要在合同中定明双方公认的不可抗力事故�6�8法。商�6�8

  10、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第三者进行裁决的意思表示�6�8法。商�6�8仲裁条款的主要内容有:仲裁机构、适用的仲裁程序规则、仲裁地点及裁决效力�6�8法。商�6�8在国际贸易实践中�6�8,�6�8仲裁机构、仲裁地点都由双方约定产生�6�8,�6�8仲裁程序规则一般由选择的仲裁机构决定�6�8,�6�8仲裁裁决的效力一般是一次性的、终局的�6�8,�6�8对双方都有约束力�6�8,�6�8凡订有仲裁协议的双方�6�8,�6�8不得向法院提起诉讼�6�8法。商�6�8

  11、法律适用条款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在营业地分处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订立的�6�8,�6�8由于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不同�6�8,�6�8就产生了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6�8法。商�6�8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宣布合同适用哪国的法律�6�8法。商�6�8

5. 贸易合同的涉及的条款

合同号: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买方:地址:电话: 传真:电传: 电报:卖方:地址:电话: 传真:电传: 电报:兹经买卖双方同意成交下列商品订立合同条款如下:1、合同对象:经协商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在平等互得的基础上,买方购入卖方售出下列商品,商品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第 号附件,所有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2、合同总值:3、交货条件:〔DAF、CIF、FOB……〕。除非另有规定,以上交货条件依照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办理。以上货物数量允许卖方有权 %溢短装。4、原产地国别:5、包装:6、装运期:7、装运口岸和目的地:8、保险9、支付条款:本合同采用 〔A:信用证L/C。B:即斯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托收。C:汇付、信汇M/F、电汇T/T。〕方式结算。A:(1)买方应在装运期间 日通过开证行开出以卖方为受益人的 〔不可撤销的、跟单的、(不)保兑的、即期的、可转让的、循环的、对开的、(不)允许分期装运的〕信用证。信用证应在装货完毕后 日内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2)通知银行收到买方开具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时,卖方必须委托通告行开出 %信用证金额的保证金给开证行。合同货物装运和交货后,保证金将原数退给卖方,若出于本同规定第13条外的任何原因,发生无法按时全部或部分交货,保证金将按本同第11条规定作为轻罚金支付给买方。B:货物发运后卖方出具以买方为付款人的 〔付款跟单汇票,按即期付款交单方式D/P、承兑跟单汇票、汇票期限为()后(),按即期付款交单(D/A日)方式经买方承兑后〕通过卖方银行及 银行,向买方转交单证 。〔换取货物、买方按汇票期限到期支付货款。〕C:买方到收到卖方依本合同第10条规定提交的单证后 日内以〔电汇、信汇〕方式支付货款。D:自货物至指定边境站点由卖方置于买方控制下时,即认为卖方已交货,货物的所有权及偶然性损失或品质损坏的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买方应 〔同、后、前〕期于卖方 天交货,并以记名提单为结算依据。10、卖方应提交以下单证:(1)全套清洁空白抬头、空白背书注明运费 〔已付、到付〕的提货单 份;(2)经签字的商业发票 份;(3)原产地证明书 份;(4)装箱单 份;(5)质量、重量检验证明 份;(6)CIF条件下的 〔保险单、保险凭证〕 份。11、罚则:除由本合同第13条原因外,如超过合同规定期限延误或无法交货、逾期或未能付款金额的 %计算。但罚金总额不得超过违约金额的 %。若违约方已先期支付保证金,则保证金作为罚金按数量比例予以罚扣直到没收支付给对方。12、索赔:自货物到达目的地起 天内,如发现货物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卫生条件与合同规定不符者,除应由保险公司和承运人承担的责任外,买方可凭 出具的商检证书、有权要求卖方更换和索赔。13、不可抗力:若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如:战争、内乱、封锁、地震、火灾、水灾等)以及任何双方不能预见,并且对某发生后果有能防止或避免的意外事故妨碍或干扰了本合同的履行时,发生不可抗力方须在事件发生结束之日起 日内将本国有关机构出据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寄交对方,据此证明豁免责任,并由双方协商中止或继续履行合同事宜。14、仲裁:由本合同产生或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通过第三者调解(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官方调解及民间调解)解决。如不能解决,应提交 〔克拉玛依仲裁委员会(新疆贸促会联络处)、国家工商会、……。〕按申请仲裁时该机构现行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15、合同的执行单位:本合同中方由 〔收、发〕为货人,并承担履行合同的全部责任。16、其它: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与前苏联1990年3月13日《交货共同条件》办理。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用中、俄文书就,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一式肆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买方签字: 卖方签字:

贸易合同的涉及的条款

6. 国际贸易合同包括哪些条款

法律分析:一、货物的品质规格条款;二、货物的数量条款:数量条款的主要内容是交货数量、计量单位与计量方法法。三、货物的包装条款:包装是指为了有效地保护商品的数量完整和质量要求,把货物装进适当的容器法。四、货物的价格条款:价格条款的主要内容有:每一计量单位的价格金额、计价货币、指定交货地点、贸易术语与商品的作价方法等法。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7.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啊!

答: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标的;
(2)数量和质量;
(3)价款或者酬金;
(4)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
(5)违约责任;
(6)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具备的条款;
(7)按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8)当事人双方要求必须规定的条款。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啊!

8. 国际贸易合同主要条款有哪些?

国际贸易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国际贸易合同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国际贸易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国际贸易合同的违约责任及其解决争议的方法;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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