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老人上厕所摔倒离世,五十万意外保额,2家保险公司联名拒赔怎么办?

2024-05-20

1. 66岁老人上厕所摔倒离世,五十万意外保额,2家保险公司联名拒赔怎么办?

很多人总是错误的认为,意外险只要交了钱,发生事故就一定能赔,但其实意外险理赔以合同为主。接下来保哥就通过一个案例,和大家聊聊意外险要想顺利获赔,到底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真实案例
2019年3月份,66岁的退休老人李大爷在江门市为自己投保了一份人身意外险,保额20万。同年5月份,李大爷的小儿子因为不知情,另外在一家保险公司给父亲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保额30万。

然而,就在2019年5月中旬,李大爷一个人在家中上厕所时不慎滑倒,头部受到撞击昏迷,家人发现情况后赶紧将人送往医院,遗憾的是,李大爷最终还是没能抢救过来。事故发生后,李大爷家属同时向两家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却遭到两家保险公司联名拒赔,他们表示,李大爷是摔倒导致头部受伤,并不是致人死亡的直接原因。
多番商议之下,保险公司仍不愿妥协,为此,李大爷家属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二、案例分析
按理来说,头部摔伤明明属于意外,没有谁会为了骗保,故意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那为什么保险公司还要拒赔呢?对此,保险公司认为,头部摔伤只是一个意外事件,并不是致人死亡的直接原因,而且被保人家属在提供理赔材料的时候,并没有给出相关能够证明保险事故性质和原因的材料,所以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好在法院通过警方和医院的调查,最终以证据表明,被保人李大爷死亡属于突发的、非本意和非疾病的外来伤害,保险公司理应照常赔付50万意外保险金。
三、投保意外险,这3个细节千万牢记
我们买保险,为的就是一份安心,但任何一款保险它都有它固定的保障范围,如果你自己在投保之前都不主动了解,那即便你花再多钱买保险,都未必能换来一份保障。
作为投保人,我们在购买意外险时,到底该注意哪些细节?
(1)选择可靠的投保渠道
投保渠道有很多,线下主要分为保险代理人约谈,线上主要和保险公司平台对接,很多人总说线上投保有风险,在我看来,如果你没有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实际情况买保险,或是在投保前不细看保险合同,那不管是在线上买还是线下买,效果都是一样。

我给个建议,在选择自己保险方案的同时,一定要提前明确自己的风险需求和基本情况,然后再筛选产品。(如果不知道自己的风险需求有哪些,文案最底部可以免费测评)
(2)免责条款要看清
免责条款又称“除外责任”,主要指的是被保人在发生此类事故时,保险公司不予理赔的特殊情况。
像对于一些爱好探险的人而言,在购买意外险的时候就要特别注意,因为通常的意外险,都会将从事探险、高风险运动(如跳伞、攀岩等等)造成的意外伤害,列入意外险合同的免责条款内。

66岁老人上厕所摔倒离世,五十万意外保额,2家保险公司联名拒赔怎么办?

2. 一个九十多的老人不慎摔倒两天后去世保险公司不认可是意外导致的死亡该怎么办

您好哦 请您你遇到什么问题【摘要】
一个九十多的老人不慎摔倒两天后去世保险公司不认可是意外导致的死亡该怎么办【提问】
您好哦 请您你遇到什么问题【回答】
您好!【提问】
您好,请问遇到什么问题【回答】
我爸上个月不慎摔倒两天后去世这个算不算意外导致的?【提问】
您好,因摔倒导致死亡,该事件的发生属于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伤害,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符合意外伤害保险的赔偿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一条 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回答】

3. 28岁女子在家中突然死亡,保险公司拒赔80万,法院怎么说的呢?

28岁女子在家中突然死亡,保险公司拒赔80万,法院:猝死也得赔!
社会快节奏发展,我们每个年轻人背上的压力也是越来越大,同时这就导致了疾病年轻化的发展趋势,变得越来越明显。而下面这场案例,就是去年发生在昆明一次真实保险纠纷事件,那具体什么情况,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吧!
01
案例发展
2018年10月14日上午,28岁女子王某被母亲发现倒在房间里,在送往医院治疗后,王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时隔半年,母亲在帮女儿整理遗物的时候发现,原来女儿生前在当地某家人寿保险公司投了一份保险,其中包含了保障猝死80万理赔责任。可当王某父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对方却以“正常死亡”为由拒绝了理赔。

28岁的花季少女,每天正常上班,突然过世还能算“正常死亡”?对于保险公司的说法,王某父母坚决不认同,为此,王某父母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并要求保险公司赔付80万猝死保险金。
经法院一系列审查验证,最终根据王某父母提供的尸检报告,排除了王某自杀、暴力和他杀的可能,且她是身体健康正常上班状态的年轻人,遂认定王某属于猝死,判决保险公司向王某父母支付80万保险金。
02
案例分析
其实保险公司最后要赔也在情理之中,要知道,如果已经排除了他杀、自杀和暴力的可能性,且相关部门给出了证据证明,所以基本上可以认定王某为猝死,那既然是猝死,而且王某的保单责任中也包含猝死赔付项目,保险公司就应该做出赔偿。事实上无论是猝死还是其他意外事故,只要包含在保险合同的理赔范围之内,保险公司就需要按照合同进行赔偿,而不是随便给出一个理由就想拒赔。

在现实生活中,保险拒赔的案例时有发生,其中受害者大多都是一些不懂保险的普通市民,他们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常常会被一些不靠谱、不专业的业务员诱骗,最后导致花钱买保险还被拒赔,并引发各种保险纠纷。
这是现阶段保险界内最突出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保哥特意为大家总结出近几年一些实用的保险防坑手段,让大家以后在买保险的时候,能够更加安心,防止拒赔。
03
想买保险又担心被拒赔?牢记以下3点就够了
(1)理赔时一定要以合同为主。就像上述这场案例,保险公司之所以要赔偿,就是因为王某的保险合同带有猝死保障责任。也就是说,以后大家在申请保险理赔的时候,不能光听保险公司的说辞,一定要以合同为准。

(2)切勿带病投保。带病投保是理赔大忌,即便你顺利投保,真正出险的时候,保险公司依旧会对你的过往病史进行检查,一旦发现你之前得过某种大病,保险公司还是会拒绝赔偿,所以啊,带病投保一定不要去做。
(3)购买意外险时最好附加一份猝死保障责任。目前绝大多数的意外险,都不包含猝死责任,而对现阶段的年轻人来说,发生猝死风险的概率其实非常大,所以很有必要在买意外险时附加一份猝死保障,这样自己不仅能安心,还能给家人留一份责任保障。
当然,上述3种方法只是相对比较经典的一些防拒赔手段,要想确保自己买保险不被拒赔,大家还是得多了解一些保险基础知识,只有自己把保险了解透,才不会被轻易拒赔。

28岁女子在家中突然死亡,保险公司拒赔80万,法院怎么说的呢?

4. 意外摔倒后,当时没去医院,后来死亡,保险公司拒赔

摔倒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保险,需要看摔倒死亡的原因是意外引起的还是疾病引起的,还需要结合意外保险的保障责任范围。若摔倒死亡是由于疾病导致的,也就是说摔倒对被保人的死亡是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是疾病导致的死亡,也就是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能够有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依据,这就是保险赔付中的所提到的近因原则。因为意外的定义是需要符合非疾病的,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的,因此意外保险中若是仅有意外身故保障就不能赔付,如果意外保险中有疾病身故金保障,如果过了等待期发是可以按疾病身故来赔。若摔倒死亡是意外导致的,也就是说摔倒导致身故的是意外,如地滑、踏空等外力因素摔倒后,头部与硬物或地面发生碰撞,导致被保人出现身故,应当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可以按照意外保险中的意外身故进行赔付。【摘要】
意外摔倒后,当时没去医院,后来死亡,保险公司拒赔【提问】
您好 保险公司以什么理由拒绝赔付呢【回答】
我们常说的意外险是“意外伤害保险”的简称,就是指被保险人在遭受了意外事故以后,由于意外事故导致身故或者伤残,保险公司就会按照保险合同中约定好的给付金额来进行赔偿。通常意外险中的意外是指突发的、外来的、非疾病的和非本意的意外伤害。【回答】
具体赔付款项在您的保险合同里可见 您可以对照一下【回答】
猝死并不在意外险的理赔范围内,是不予理赔的,【回答】
因意外摔了一下,后脑着地,有一个肿块,当时看着还可以,就大意没去医院,后来死亡【提问】
当时去医院就可以赔付【回答】
现在晚了【回答】
不能理培了?【提问】
不可以了 不在理赔范围内了【回答】
是因为没去医院,没有死亡原因吗?【提问】
对的【回答】
保险公司没给你说清楚 拒赔理由吗【回答】
死因不明【提问】
去医院开死亡原因证明【回答】
6月份出的事了,当时医院开的是跌死,但保险公司说只能协议赔偿,【提问】
百分之十~百分之二十【提问】
没给理由吗【回答】
摔倒死亡是否属于意外保险,需要看摔倒死亡的原因是意外引起的还是疾病引起的,还需要结合意外保险的保障责任范围。若摔倒死亡是由于疾病导致的,也就是说摔倒对被保人的死亡是不能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是疾病导致的死亡,也就是以导致损失最直接、最有效、能够有决定性作用的原因作为赔付依据,这就是保险赔付中的所提到的近因原则。因为意外的定义是需要符合非疾病的,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的,因此意外保险中若是仅有意外身故保障就不能赔付,如果意外保险中有疾病身故金保障,如果过了等待期发是可以按疾病身故来赔。若摔倒死亡是意外导致的,也就是说摔倒导致身故的是意外,如地滑、踏空等外力因素摔倒后,头部与硬物或地面发生碰撞,导致被保人出现身故,应当属于意外伤害的范畴,可以按照意外保险中的意外身故进行赔付。【回答】

5. 被保人摔倒后诱发旧疾身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16年,蒋先生在某保险公司为自己购买了一份人身意外伤害险,蒋先生一次性交纳了3万元的保费,保险期间为5年,基本保额为20万元。合同条款规定,蒋先生在一次性交纳保费的前提下,若蒋先生发生意外风险导致身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身故保险金。保险公司哪家强,我刚好整理了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最新榜单!全国十大保险公司排名
被保人摔倒后诱发旧疾身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而在17年2月,蒋先生在某日下楼前往超市的途中,因楼梯路面积水成冰而不慎滑倒,后脑勺着地受伤,当场昏迷。随后被人发现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在住院3天后,蒋先生便因自己身体恢复良好为由出院。
出院当天回到家中后,蒋先生不幸身故。经过医院检测鉴定,蒋先生是由头部后脑勺的外伤导致左大脑中动脉瘤破裂致颅内出血而死亡的,头部外伤是动脉瘤破损的直接原因。
于是,蒋先生的家人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认为蒋先生此次摔倒为意外事故,且该事故诱发了蒋先生身故的直接原因,保险公司应当赔付3倍的身故保险金。
而保险公司认为蒋先生左大脑中动脉瘤出血死亡乃是疾病死亡,不属于意外险责任,因此拒赔。
双方闹到了法庭,法庭审理认为,保险法中的近因原则指的是对损害结果具有有效的、主要的原因,是直接促成损害结果的原因,在效果上来讲,具有支配力。
而蒋先生头部外伤诱发了左大脑中动脉瘤破裂导致颅内出血死亡,其中的头部外伤是中动脉瘤破损的诱因。因此,蒋先生的死亡直接原因是中动脉瘤破裂致颅内出血死亡,该疾病导致在蒋先生身故的原因中具有支配力,因此蒋先生应当属于疾病死亡。
所以蒋先生身故死亡不符合意外险赔付标准,驳回江先生家人的诉讼请求,判保险公司胜诉。

被保人摔倒后诱发旧疾身故,保险公司赔不赔

6. 我车停楼下被一老人跳楼砸坏保险公司拒倍。

女子因家事不顺心欲轻生,结果从宿舍楼跳下后并无生命危险,反倒是将停在宿舍楼下的汽车砸坏。车主修理该车花费了12200元,保险公司在支付了该笔费用后,一纸诉状将跳楼者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赔偿该笔费用。近日,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结了这起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件。
原来,事故发生当天,陈先生因有事情恰巧把自己的爱车一辆现代牌越野车停在了工厂宿舍的楼下。欲轻生的女子何某从楼上跳下,正好砸中了陈先生的车,造成了该车引擎盖、挡风玻璃、中控台等部位不同程度的损伤。后续车辆修理等总共花掉了12200元,这对陈先生来说可真是“飞来横祸”。幸好他已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顺利从保险公司获得了理赔款。保险公司在向陈先生支付了理赔款后,将何某告到了法院,要求她支付这笔赔偿款。
临海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事故发生时,受损车辆已在原告某保险公司处投保了机动车损失险、车损不计免赔险等,何某跳楼导致该车受损及在事故发生后该车经维修获得赔偿的保险金12200元事实清楚。原告某保险公司在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何某代位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某保险公司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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